本實用新型涉及切割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火焰切割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根據金屬材料和切割金屬的厚度從工藝角度來說,一般5mm以上的碳鋼板推薦用火焰進行切割,因為此類鋼板產生的熱變形很小。不銹鋼和有色金屬不能用火焰進行切割,原因是不銹鋼在受熱后表面產生高密度氧化層,阻止熱量向下傳遞,從而影響板材,但是傳統的的火焰切割機床,上料方式都很麻煩,且對于那些比較厚的料更是如此,如果改變其上料方式已經越來越重要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火焰切割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火焰切割設備,包括外殼、切割裝置、操作臺和輸送帶,所述外殼兩外側安裝有滑臂,所述滑臂上安裝有縱向移動桿,所述縱向移動桿設有滑槽,所述縱向移動桿上安裝有切割裝置,所述切割裝置上端設有氧氣管和燃氣管,所述切割裝置安裝有三通電磁閥,且氧氣管和燃氣管連接到三通電磁閥,所述三通電磁閥下端連接著耐高溫連接管,所述耐高溫連接管下端連接著噴嘴,所述噴嘴上安裝有自動點火裝置,所述噴嘴下端安裝有多條輸送帶,所述輸送帶內部安裝有特制轉子,且最前端特制轉子右端安裝有電機,所述輸送帶下端安裝有支架
優選的,所述輸送帶之間安裝有多個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下端連接著上升板,所述上升板下端連接著兩個液壓升降裝置,所述液壓升降裝置之間安裝有液壓油箱。
優選的,所述操作臺設置有觸控屏、啟動按鈕、按鍵和停止按鈕,所述操作臺連接著支撐桿。
優選的,所述切割裝置安裝有火焰切割系統。
優選的,所述操作臺內部安裝有數控系統。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安裝輸送帶和特制轉子可以實現自動進給料,當料切割完成后,也可以自動出料,通過安裝上升板和液壓升降裝置可以自動將物料頂起離開輸送帶,根據物料的厚度,調節最合適的切割高度,且切割裝置安裝有三通電磁閥可以更好的控制氧氣與燃氣燃燒比例,是燃燒效果更加,整個操作采用數控系統,整個過程操作簡單,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火焰切割設備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火焰切割設備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火焰切割設備的內部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火焰切割設備的操控臺結構示意圖。
圖中:1-縱向移動桿;2-滑臂;3-支架;4-特制轉子;5-輸送帶;6-切割裝置;7-氧氣管;8-三通電磁閥;9-燃氣管;10-耐高溫連接管;11-噴嘴;12-自動點火裝置;13-滑槽;14-外殼;15-操作臺;16-觸控屏;17-啟動按鈕;18-按鍵;19-停止按鈕;20-支撐桿;21-支撐板;22-電機;23-上升板;24-液壓油箱;25-液壓升降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火焰切割設備,包括外殼14、切割裝置6、操作臺15和輸送帶5,外殼14兩外側安裝有滑臂2,滑臂2上安裝有縱向移動桿1,縱向移動桿1設有滑槽13,縱向移動桿1上安裝有切割裝置6,切割裝置6上端設有氧氣管7和燃氣管9,切割裝置6安裝有三通電磁閥8,且氧氣管7和燃氣管9連接到三通電磁閥8,三通電磁閥8下端連接著耐高溫連接管10,耐高溫連接管10下端連接著噴嘴11,噴嘴11上安裝有自動點火裝置12,噴嘴11下端安裝有多條輸送帶5,輸送帶5內部安裝有特制轉子4,且最前端特制轉子4右端安裝有電機22,輸送帶5下端安裝有支架3,輸送帶5之間安裝有多個支撐板21,支撐板21下端連接著上升板23,上升板23下端連接著兩個液壓升降裝置25,液壓升降裝置25之間安裝有液壓油箱24,操作臺15設置有觸控屏16、啟動按鈕17、按鍵18和停止按鈕19,操作臺15連接著支撐桿20,切割裝置6安裝有火焰切割系統,操作臺15內部安裝有數控系統。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工作中,將物料放置在輸送帶5,然后在操作臺15的觸控屏16進行操作,將物料送到切割裝置6下端,在進行上升板23操作,液壓升降裝置21帶動上升板23,使支撐板21將物料抬起,離開輸送帶5,上升到一個合適切割的位置,然后打開啟動按鈕17,這時三通電磁閥8打開,氧氣和燃氣進入耐高溫連接管10中,然后自動點火裝置12,火焰切割就開始了,切割完成后,再在觸控屏16操作,將切好的物料送出,切割過程就結束了。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