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應用于一研磨機臺,該研磨減振模塊具有:
一第一方向單元,其設置該研磨機臺上;
一第二方向單元;
一連動單元,其穿設于該第一方向單元與該第二方向單元;以及
一驅動單元,其耦接該連動單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方向單元具有一第一套筒與一第一滑動座,該第一滑動座的頂端供該研磨機臺設置,該第一套筒設于該第一滑動座的底端,該連動單元穿設于該第一套筒。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套筒為一正向套筒或一逆向套筒,該連動單元具有至少一螺桿,該螺桿穿設于該第一套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方向單元具有一第二套筒與一第二滑動座,該第二套筒設于該第二滑動座的底端,該連動單元穿設于該第二套筒。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套筒為一逆向套筒或一正向套筒,該連動單元具有至少一螺桿,該螺桿穿設于該第二套筒。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單元為一馬達、一齒輪總成或一螺桿總成。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更具有一配重單元,該配重單元設于該第二方向單元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配重單元設于該第二滑動座的頂端。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單元設于一滑座,該滑座設于一固定座,該第一方向單元、該第二方向單元與該連動單元設于該固定座的上方。
10.一種滾刀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應用于一研磨機臺的工件夾具,該滾刀減振模塊包含有:
一支撐單元,其設于該工件夾具之間;以及
一拉動單元,其耦接該支撐單元與該研磨機臺。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滾刀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支撐單元具有一組支撐臂與一承靠座,該組支撐臂設于該承靠座。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滾刀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拉動單元具有一第三套筒,該第三套筒設于該承靠座。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滾刀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第三套筒為一逆向套筒或一正向套筒。
14.一種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一研磨機臺,該研磨機臺具有一工件夾具,該減振裝置包含有:
一研磨減振模塊,其具有:
一第一方向單元,其該研磨機臺設置;
一第二方向單元;
一連動單元,其穿設于該第一方向單元與該第二方向單元;以及
一驅動單元,其耦接該連動單元;以及
一滾刀減振模塊,其具有:
一支撐單元,其設于該工件夾具之間;以及
一拉動單元,其耦接該支撐單元與該研磨機臺。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方向單元具有一第一套筒與一第一滑動座,該第一滑動座的頂端供該研磨機臺設置,該第一套筒設于該第一滑動座的底端,該連動單元穿設于該第一套筒。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套筒為一正向套筒或一逆向套筒,連動單元具有至少一螺桿,該螺桿穿設于該第一套筒。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方向單元具有一第二套筒與一第二滑動座,該第二套筒設于該第二滑動座的底端,該連動單元穿設于該第二套筒。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套筒為一逆向套筒或一正向套筒,該連動單元具有至少一螺桿,該螺桿穿設于該第二套筒。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單元為一馬達、一齒輪總成或一螺桿總成。
20.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具有一配重單元,該配重單元設于該第二方向單元的上方。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研磨減振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配重單元設于該第二滑動座的頂端。
22.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單元設于一滑座,該滑座設于一固定座,該第一方向單元、該第二方向單元與該連動單元設于該固定座的上方。
2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支撐單元具有一組支撐臂與一承靠座,該組支撐臂設于該承靠座。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拉動單元具有一第三套筒,該第三套筒設于該承靠座,該連動單元穿設于該第三套筒。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三套筒為一逆向套筒或一正向套筒,該連動單元具有至少一螺桿,該螺桿穿設于該第三套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