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鑄造用翻箱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和安裝在底座上的兩個伸縮支架;所述伸縮支架的上端均固定設置有固定座,且固定座上貫穿設置有轉軸;所述轉軸的外端固定設置有第一轉盤,轉軸的內端固定設置有第二轉盤;所述第二轉盤上固定設置有第一伸縮裝置,且第一伸縮裝置的另一端固定設置有夾持爪;所述底座上還鉸接設置有第二伸縮裝置,且第二伸縮裝置的上端與第一轉盤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鑄造用翻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爪為U型,且夾持爪的內表面上設置有防滑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鑄造用翻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支架、第一伸縮裝置、第二伸縮裝置均為液壓伸縮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鑄造用翻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縮裝置為兩個,且兩個第二伸縮桿分別位于兩個伸縮支架的外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