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鑄造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
背景技術:
型砂按所用粘結劑不同,可分為粘土砂、水玻璃砂、水泥砂、樹脂砂等。以粘土砂、水玻璃砂及樹脂砂用的最多。型砂常用于機器造型,也可用于手工造型,制成的砂型可直接澆注金屬液,具有生產效率高、成本低和生產周期短等優點。
目前,對于傳統的模型生產鑄造產品,因為金屬液溫度很高,粘結劑會粘附在型砂模具的表面上。該行業的傳統重復利用舊型砂的技術是采用一個可旋轉的碾磨筒,將其舊型砂裝料到碾磨筒中進行處理,通過碾磨筒不停地旋轉,使得舊型砂和碾磨筒之間產生互相摩擦滾動接觸,通過使用這種技術重復利用舊型砂是可取的,但是作為多次利用使舊型砂變成具有高度統一的再生型砂實際上還不能完全做到。當前,型砂回收處理設備大多不能高效處理型砂中殘留的金屬塊,無法有效將小型型砂塊完全破碎篩選,這樣大大降低了回收型砂的回收率,使得產品成本提高,也不利于節能減排。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能有效處理型砂中殘留的金屬塊,能將小型型砂塊完全破碎篩選,型砂回收率高。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包括研磨箱、轉軸、驅動裝置,
研磨箱上設有第一進料口,第一進料口處設有活動門,研磨箱內壁上分布有凸起和通孔,研磨箱內軸向上設有研磨桿,研磨箱可相對于研磨桿做轉動運動,研磨桿上分布有攪拌桿,攪拌桿端部設有攪拌板;
轉軸一端與研磨箱連接,另一端與驅動裝置連接。
優選地,還包括外箱體,研磨箱設置在外箱體內,外箱體上端與第一進料口相對應位置設有第二進料口,外箱體遠離第二進料口一端設有出料口,轉軸通過軸承與外箱體連接,研磨桿一端伸入研磨箱,另一端安裝在外箱體內壁上。
優選地,攪拌桿的長度大于研磨箱半徑的二分之一且小于研磨箱半徑的四分之三。
優選地,攪拌板為弧形結構,攪拌板上分布有凸齒。
優選地,還包括出料輸送皮帶,出料輸送皮帶位于出料口下方。
優選地,還包括機架,外箱體、驅動裝置分別安裝在機架上。
在本實用新型中,研磨箱上設有第一進料口,第一進料口處設有活動門,研磨箱內壁上分布有凸起和通孔,研磨箱內軸向上設有研磨桿,研磨箱可相對于研磨桿做轉動運動,研磨桿上分布有攪拌桿,攪拌桿端部設有攪拌板。使用時,將待研磨的型砂從第一進料口加入研磨箱中,研磨箱轉動帶動型砂轉動,研磨桿、攪拌桿和攪拌板對型砂進行攪拌,同時,型砂與研磨箱內壁上的凸起進行摩擦,細度符合要求的型砂會從研磨箱上的通孔出料,不符合要求的型砂繼續進行研磨,型砂中的金屬塊也會停留在研磨箱內,在后續工作中清除,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有效處理型砂中殘留的金屬塊,能將小型型砂塊完全破碎篩選,型砂回收率高,降低了成本,型砂回收質量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的攪拌板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包括機架50、外箱體10、研磨箱20、轉軸30、驅動裝置40、出料輸送皮帶60,其中:
外箱體10安裝在機架50上,外箱體10上端設有第二進料口101,外箱體10遠離第二進料口101一端設有出料口102。出料輸送皮帶60位于出料口102下方。
研磨箱20設置在外箱體10內,研磨箱20上與第二進料口101相對應位置設有第一進料口203,第一進料口203處設有活動門204,研磨箱20內壁上分布有凸起202和通孔201,研磨箱20內軸向上設有研磨桿205,研磨桿205一端伸入研磨箱20,另一端安裝在外箱體10內壁上,研磨桿205上分布有攪拌桿206,攪拌桿206端部設有攪拌板207;研磨箱20一端與轉軸30連接,轉軸30與安裝在機架50上的驅動裝置40連接,轉軸30通過軸承與外箱體10連接,研磨箱20可相對于研磨桿205做轉動運動。
在具體設計中,攪拌桿205的長度大于研磨箱20半徑的二分之一且小于研磨箱20半徑的四分之三。保證攪拌充分,型砂研磨均勻,提高研磨效果。
在具體設計中,攪拌板207為弧形結構,攪拌板207上分布有凸齒208。提高研磨效果,保證研磨充分。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精度鋼球鑄造用型砂研磨裝置,使用時,將待研磨的型砂從第一進料口203加入研磨箱20中,研磨箱20轉動帶動型砂轉動,研磨桿205、攪拌桿206和攪拌板207對型砂進行攪拌,同時,型砂與研磨箱20內壁上的凸起202進行摩擦,細度符合要求的型砂會從研磨箱20上的通孔201出料,不符合要求的型砂繼續進行研磨,型砂中的金屬塊也會停留在研磨箱20內,在后續工作中清除,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有效處理型砂中殘留的金屬塊,能將小型型砂塊完全破碎篩選,型砂回收率高,降低了成本,型砂回收質量高。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