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動車(1),包括至少一個包括多個電蓄能器電池(3)的電蓄能器,所述電蓄能器用于給機動車側的至少一個電負載供電,其特征在于,設有至少一個設置在或能夠設置在所述機動車(1)的底部(4)中的用于接收電蓄能器電池(3)的接收裝置(2),所述接收裝置包括至少兩個單獨的用于接收電蓄能器電池(3)的接收件(5、6),其中,所述至少兩個接收件(5、6)通過至少一個在接收件之間延伸的連接片(15)連接,其中,在所述至少一個連接片(15)中和/或上構造有至少一個用于電連接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5、6)中的電蓄能器電池(3)的傳導連接裝置(16)和/或至少一個用于引導用于對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5、6)中的蓄能器電池(3)調溫的調溫流體的傳導連接裝置(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關于其縱向軸線拱曲延伸地這樣構造,使得所述連接片對于機動車側的至少一個結構元件、特別是對于附屬于機動車側的動力總成系統的或機動車側的排氣設備的結構元件形成了通過方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具有形成橫向于其縱向軸線延伸的通孔的凹槽(22),所述凹槽對于機動車側的至少一個結構元件、特別是對于附屬于機動車側的動力總成系統的或機動車側的排氣設備的結構元件形成了通過方案。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在相應的接收件(5、6)的、在所述接收裝置(2)設置在所述機動車側的底部(4)中的狀態下相應朝向行車道路基的下側(7、8)之間延伸。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在相應的接收件(5、6)的、在所述接收裝置(2)設置在所述機動車側的底部(4)中的狀態下相應朝向車輛車身的結構的上側之間延伸。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設有至少一個構造在所述機動車(1)的底部(4)中的、用于準確配合地接收一個或多個接收件(5、6)的凹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構造在所述機動車(1)的底部(4)中的所述凹槽如此匹配,使得被接收在所述凹槽中的所述一個或多個接收件(5、6)以其相應下側(7、8)齊平地嵌入在所述機動車(1)的底部(4)中。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限制至少一個通道結構,所述通道結構用于接收或構成至少一個傳導連接裝置(16),所述傳導連接裝置用于電連接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中的電蓄能器電池(3)和/或用于引導用于對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中的蓄能器電池(3)調溫的調溫流體;和/或在至少一個連接片(15)的暴露的外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通道結構,所述通道結構用于接收或構成至少一個傳導連接裝置(16),所述傳導連接裝置用于電連接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中的電蓄能器電池(3)和/或用于引導用于對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中的蓄能器電池(3)調溫的調溫流體。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裝置(2)設置在或能夠設置在所述機動車(1)的底部(4)的位于所述機動車(1)的前座椅(14)下方的區域中。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收裝置(2)設置在所述機動車側的底部(4)中的狀態下,相比于在關于所述機動車(1)的縱向軸線位于后部的區域中,至少一個接收件(5、6)在關于所述機動車(1)的縱向軸線位于前部的區域中構造得更平坦。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設有至少一個沿所述機動車(1)的縱向軸線方向延伸的、在車輛車身側的縱向承載結構(19),所述縱向承載結構至少分區段地分為至少兩個縱向承載結構部段(19a、19b),所述縱向承載結構部段(19a、19b)在所述接收裝置(2)設置在所述機動車側的底部(4)中的狀態下至少沿接收件(5、6)的、沿所述機動車(1)的縱向軸線方向延伸的相應的側面延伸。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連接片(15)形成用于接收至少一個接收件(5、6)的接收框架(21)的一部分。
13.一種接收裝置(2),用于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1),所述接收裝置用于接收形成電蓄能器的電蓄能器電池(3),所述電蓄能器包括多個電蓄能器電池(3),所述電蓄能器用于給至少一個機動車側的電負載供電,其特征在于,設有至少兩個單獨的用于接收電蓄能器電池(3)的接收件(5、6),其中,所述至少兩個接收件(5、6)通過至少一個在所述接收件之間延伸的連接片(15)連接,其中,在所述至少一個連接片(15)中和/或上構造有至少一個傳導連接裝置(16),所述傳導連接裝置用于電連接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5、6)中的至少一個電蓄能器電池(3)和/或用于引導用于對被接收在相應接收件(5、6)中的蓄能器電池(3)調溫的調溫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