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第一時間繼電器、一個第二時間繼電器及一個第三時間繼電器,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時間繼電器分別連接一個氧含量測試儀;
所述氧含量測試儀檢測車內的含氧量,當檢測到含氧量低于設定值時,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時間繼電器開始計時;當時間達到第一設定時間后,所述第一時間繼電器使設于車內的警示裝置被導通;當時間達到第二設定時間后,所述第二時間繼電器使車窗驅動裝置被導通;當時間達到第三設定時間后,所述第三時間繼電器使設于車外的警示裝置被導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氧含量測試儀檢測車內的含氧量達到設定值時,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時間繼電器的計時清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一個電源,所述第一時間繼電器與一個設于車內的警示裝置串聯;第二時間繼電器與車窗驅動裝置串聯;第三時間繼電器與一個設于車外的警示裝置串聯;三個串聯電路相互并聯于所述電源的兩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于車內的警示裝置為一個發光二極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窗驅動裝置包括一個車窗驅動電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于車外的警示裝置為一個聲光報警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含量測試儀設于汽車內部的頂棚。
8.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防止車內人員缺氧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