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零部件制造技術領域,特別是指一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及汽車。
背景技術:
為了突出車輛的運動性,很多車輛的組合儀表設計采用炮筒式的結構,對于帶有兩個炮筒的組合儀表造型,炮筒一般采用整體式的結構,在需要較深炮筒的造型中,這種結構會占據較多的底部空間,導致車速表、轉速表的表盤尺寸減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及汽車,解決了現有技術中整體式的炮筒結構占用空間較大導致表盤尺寸減小的問題。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包括:
炮筒式儀表前框架;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包括至少一個框架內炮筒;
與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配合的玻璃面罩;
與所述框架內炮筒固定連接的框架外炮筒,所述框架內炮筒和所述框架外炮筒組成具有預設深度的,用于放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
其中,所述框架內炮筒上設置有限位柱;
所述玻璃面罩上設置有限位槽;
所述限位柱卡設于所述限位槽中,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罩與所述框架內炮筒。
其中,所述框架內炮筒上設置有安裝孔;
所述框架外炮筒上設置有焊接柱;
所述焊接柱插入所述安裝孔中并通過焊接固定所述框架內炮筒和所述框架外炮筒。
其中,所述炮筒結構還包括:
套設于所述框架外炮筒上的裝飾圈;其中,
所述裝飾圈上設置有第一定位銷;
所述框架外炮筒上設置有第一定位孔;
所述第一定位銷插入所述第一定位孔中固定連接所述裝飾圈和所述框架外炮筒。
其中,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包括第一框架內炮筒和第二框架內炮筒;
所述玻璃面罩包括與第一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一玻璃面罩和與第二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二玻璃面罩;
所述框架外炮筒包括與第一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一框架外炮筒和與第二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二框架外炮筒。
其中,所述玻璃面罩還包括第三玻璃面罩;
所述第三玻璃面罩用于與所述第一框架內炮筒和第二框架內炮筒之間的中間框架結構配合。
其中,所述中間框架結構上設置有第二定位銷;
所述第三玻璃面罩上設置有第二定位孔;
所述第二定位銷插設于所述第二定位孔中固定連接所述第三玻璃面罩和所述中間框架結構。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汽車,包括汽車儀表,還包括用于安裝所述汽車儀表的如上所述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及汽車中,通過將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設計為框架內炮筒和框架外炮筒,從而可通過調整框架內炮筒和框架外炮筒之間的連接角度在減小炮筒的底部占用空間同時還能夠滿足表盤顯示區域和造型要求的炮筒深度。
附圖說明
圖1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組成結構圖之一;
圖2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剖面圖之一;
圖3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剖面圖之二;
圖4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組成結構圖之二;
圖5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組成結構圖之三。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中整體式的炮筒結構占用空間較大導致表盤尺寸減小的問題,提供一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及汽車,通過將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設計為框架內炮筒和框架外炮筒,從而可通過調整框架內炮筒和框架外炮筒之間的連接角度在減小炮筒的底部占用空間同時還能夠滿足表盤顯示區域和造型要求的炮筒深度。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包括:
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包括至少一個框架內炮筒11;
與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配合的玻璃面罩2;
與所述框架內炮筒11固定連接的框架外炮筒3,所述框架內炮筒11和所述框架外炮筒3組成具有預設深度的,用于放置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將現有技術中整體式的炮筒結構修改為由框架內炮筒11和框架外炮筒3組成,其剖面結構如圖2及圖3所示。具體的,如圖3所示,由于制造需求,炮筒深度越高,炮筒設計的斜度就越大,對于框架外炮筒3,高度較小,斜度是5度,對于框架內炮筒11,斜度是6度,如果采用一體式的炮筒結構,高度是內外炮筒之和,斜度就要求更大,需要8到10度,這樣就需要底部有更大的空間,見圖3中所示尺寸B就比尺寸A大很多。
具體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框架內炮筒11上設置有限位柱;
所述玻璃面罩2上設置有限位槽;
所述限位柱卡設于所述限位槽中,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罩2與所述框架內炮筒11。
進一步的,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框架內炮筒11上設置有安裝孔111;
所述框架外炮筒3上設置有焊接柱;
所述焊接柱插入所述安裝孔111中并通過焊接固定所述框架內炮筒和所述框架外炮筒。
具體的,所述炮筒結構還包括:
套設于所述框架外炮筒3上的裝飾圈4;其中,
所述裝飾圈4上設置有第一定位銷;
所述框架外炮筒3上設置有第一定位孔;
所述第一定位銷插入所述第一定位孔中固定連接所述裝飾圈4和所述框架外炮筒3。
具體的,所述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包括第一框架內炮筒和第二框架內炮筒;
所述玻璃面罩2包括與第一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一玻璃面罩21和與第二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二玻璃面罩22;
所述框架外炮筒3包括與第一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一框架外炮筒31和與第二框架內炮筒配合的第二框架外炮筒32。
進一步的,所述玻璃面罩2還包括第三玻璃面罩23;
所述第三玻璃面罩23用于與所述第一框架內炮筒和第二框架內炮筒之間的中間框架結構配合。
具體的,如圖4、圖5所示,所述中間框架結構上設置有第二定位銷112;
所述第三玻璃面罩23上設置有第二定位孔;
所述第二定位銷112插設于所述第二定位孔中固定連接所述第三玻璃面罩和所述中間框架結構。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炮筒結構安裝順序如下:將第一玻璃面罩21、第二玻璃面罩22、第三玻璃面罩23放置于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上,將裝飾圈4與框架外炮筒3焊接固定成為一整體后,再將帶有裝飾圈4的框架外炮筒3放置在玻璃面罩2上,并與炮筒式儀表前框架1通過焊接固定。
為了更好的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汽車,包括汽車儀表,還包括用于安裝所述汽車儀表的如上所述的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是包含上述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汽車,則上述汽車儀表的炮筒結構的所有實施例均適用于該汽車,且均能達到相同或相似的有益效果。
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