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電動汽車都為單電機作業(yè),并且,電機采用簡單塊狀橡膠塊進行隔振,同時承受重量及扭矩,無法起到對重量及扭矩的解耦作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其能夠提升抗扭能力,能承受更大扭矩,對重量及扭矩起到解耦作用,具有良好隔振作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其包括: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其包括共軸布置的兩電機單元,兩電機單元的動力輸出端相對布置且均安裝有減速器傳動單元,兩減速器傳動單元的動力輸出軸共軸布置;
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設置有位于兩電機單元尾部且用于承載Z向重量荷載的第一固定支架;
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設置有位于兩減速器傳動單元且用于承受扭轉力矩的第二固定支架;
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通過第一、第二固定支架懸置安裝于汽車車架。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實現(xiàn)扭轉軸與彈性中心重合,提升抗扭能力,能承受更大扭矩,對重量及扭矩起到解耦作用,具有良好隔振作用。更換橡膠剛性可匹配不同電機和不同速比的減速器,形成系列化。
進一步,第一固定支架安裝于第一、第二電機單元的尾端面上,而第一固定支架包括安裝于電機端面的基座、安裝于基座且呈Ω形的減震支座、安裝于減震支座上的螺栓安裝板,螺栓安裝板安裝有用于固定該第一固定支架于車體上的螺栓。
進一步,第一、第二減速器傳動單元均單獨安裝有第二固定支架,該第二固定支架包括:左固定基座、右固定基座、減速器承載板,減速器承載板具有半圓形減速器安裝口,該減速器承載板的左端部和右端部通過軸部件而分別安裝于左固定基座、右固定基座。
進一步,減速器承載板設置有加強筋,減速器承載板的左、右固定基座裝配端設置有三條端部加強筋。
進一步,減速器承載板的板身設置有鎖緊孔。
附圖說明
圖1為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示意圖;
圖2為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參見圖1,其包括: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1,其包括共軸布置的兩電機單元,兩電機單元分別為第一電機單元1a、第二電機單元1b,兩電機單元的動力輸出端相對布置且均安裝有減速器傳動單元,第一電機單元對應設置的是第一減速器傳動單元1c,第二電機單元對應設置的是第二減速器傳動單元1d,兩減速器傳動單元的動力輸出軸共軸布置,圖中示出減速器傳動單元的動力輸出軸設置的法蘭盤結構,以便于將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與外部設備連接。
其中,參見圖2,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設置有位于兩電機單元尾部且用于承載Z向重量荷載的第一固定支架2,而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設置有位于兩減速器傳動單元且用于承受扭轉力矩的第二固定支架3,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通過第一、第二固定支架懸置安裝于汽車車架。
參見圖2,第一固定支架安裝于第一、第二電機單元的尾端面上,而第一固定支架包括安裝于電機端面的基座2a、安裝于基座2a且呈Ω形的減震支座2b、安裝于減震支座上的螺栓安裝板2c,螺栓安裝板安裝有用于固定該第一固定支架于車體上的螺栓2d。
參見圖2所示,第一、第二減速器傳動單元均單獨安裝有第二固定支架,該第二固定支架包括:左固定基座3a、右固定基座3b、減速器承載板3c,減速器承載板具有半圓形減速器安裝口,該減速器承載板的左端部和右端部通過軸部件而安裝于左固定基座、右固定基座,而在左固定基座、右固定基座設置有減速器承載板裝夾槽,減速器承載板則安裝于該裝夾槽中。為提高結構強度,減速器承載板設置有加強筋3d,而為提高減速器承載板與左、右固定基座裝配端的結構強度,減速器承載板的左、右固定基座裝配端設置有三條端部加強筋3d,在減速器承載板的板身設置有鎖緊孔3e,通過該鎖緊孔可以將減速器傳動單元固定于減速器承載板上,增強兩者之間的整體穩(wěn)定性。
本實施方式中,左固定基座3a、右固定基座3b可以焊接固定于車體車架上。另外,為降低震動傳遞,半圓形減速器安裝口可以設置減震墊,降低剛性結構之間震動傳遞。而該減震墊與減速器傳動單元接觸面設置有若干柔性凸起。
從上述內容不難發(fā)現(xiàn),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純電動汽車雙電機總成懸置結構實現(xiàn)扭轉軸與彈性中心重合,提升抗扭能力,能承受更大扭矩,對重量及扭矩起到解耦作用,具有良好隔振作用。更換橡膠剛性可匹配不同電機和不同速比的減速器,形成系列化。
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上述各實施方式是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jié)上對其作各種改變,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