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輛部件,尤其是涉及一種前下防護總成和具有其的車輛。
背景技術:
1、在卡車安全設計的過程中,為了防止小型車輛或行人從卡車前部鉆入車底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需要在保險杠下方安裝符合碰撞安全法規要求的前下防護總成。相關技術中的前下防護總成大多采用高強度鋼材或鋁合金等材料沖壓或鑄造而成,為保證強度和剛度,通常會將多個零部件相互焊接或螺接在一起,各組件的厚度也普遍比較厚,導致前下防護總成的零部件數量多、裝配工序復雜、防撞杠本體的抗彎性能對整體結構承載能力影響過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前下防護總成,該前下防護總成通過將各部件之間相互連接在一起增加了前下防護總成的結構強度和承載能力。
2、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了一種具有前下防護總成的車輛。
3、為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了一種前下防護總成,包括:前接梁總成,所述前接梁總成適于安裝于車架縱梁且向前方延伸;防撞杠,所述防撞杠沿水平方向延伸,所述防撞杠橫跨且安裝于所述前接梁總成;大燈支架,所述大燈支架安裝于所述防撞杠的兩端;腳踏支架,所述腳踏支架位于所述防撞杠的兩端的后方,所述防撞杠一端的所述大燈支架連于一端的所述腳踏支架,所述防撞杠另一端的所述大燈支架連接于另一端的所述腳踏支架。
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下防護總成,通過前接梁總成、防撞杠、大燈支架和腳踏支架的連接,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前下防護總成結構。這種連接方式有效地將前接梁總成防撞杠與腳踏支架通過前接梁總成以及大燈支架相連接,新增了一個閉合的力傳遞路徑,各連接點之間相互作用,增強了整體的結構強度,有效提高了前下防護總成的抗沖擊和承載能力。
5、此外,腳踏支架被設置在防撞杠后方,并與大燈支架相連,這種布局使得腳踏板區域也參與到防護結構中,增加了底部的支撐點,提升了整體承載能力。同時,這種連接方式確保了在遭遇正面撞擊時,力量可以更均勻地分布到車輛底部,減少了單一部件所承受的應力,同樣的提高了前下防護總成的結構強度。
6、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下防護總成,通過將各部件之間相互連接在一起增加了前下防護總成的結構強度和承載能力。
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還包括:連接支架,所述連接支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防撞杠的后側面,所述連接支架由所述防撞杠向后方延伸,所述連接支架的另一端連接于所述腳踏支架。
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連接支架包括:前連接板,所述前連接板具有上翼板部、下翼板部和前腹板部,所述上翼板和所述下翼板上下平行排布,所述前腹板部連接于所述上翼板部和所述下翼板部的前側連接柱,所述連接柱連接于所述上翼板部和所述下翼板部之間且向后方延伸。
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前接梁總成包括:左前接梁支架和右前接梁支架,所述左前接梁支架和所述右前接梁支架分別安裝于所述車架縱梁的左右兩側;加強橫梁,所述加強橫梁橫跨且安裝于所述左前接梁和右前接梁的下方。
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加強橫梁的長度方向的中部構造有向后方凸出。
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前接梁總成還包括:拖車鉤支座和管梁,所述拖車鉤支座安裝于所述左前接梁支架和所述右前接梁支架的前端,所述管梁的兩端安裝于所述拖車鉤支座。
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左前接梁構造有第一外接板,所述第一外接板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第一外接板位于所述加強橫梁的前方且適于與所述防撞杠連接;所述左前接梁構造有第二外接板,所述第二外接板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第二外接板位于所述加強橫梁的前方且適于與所述防撞杠連接;其中,所述第一外接板和所述第二外接板均構造有安裝板和豎直連接板,所述安裝板連接于所述豎直連接板,所述安裝板安裝于所述防撞杠的后側面,所述豎直連接板安裝于所述前接梁總成。
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防撞杠的橫截面構造成矩形,且形成的矩形的內部構造有連接所述防撞杠前側面和后側面的連接橫板。
1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所述防撞杠為玻璃鋼復合材料件。
15、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的實施例提出了一種車輛,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前下防護總成。
1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通過利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下防護總成,通過將各部件之間相互連接在一起增加了前下防護總成的結構強度和承載能力。
17、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1.一種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支架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接梁總成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橫梁的長度方向的中部構造有向后方凸出。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接梁總成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前接梁支架構造有第一外接板,所述第一外接板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第一外接板位于所述加強橫梁的前方且適于與所述防撞杠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杠的橫截面構造成矩形,且形成的矩形的內部構造有連接所述防撞杠前側面和后側面的連接橫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杠為玻璃鋼復合材料件。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前下防護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