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輛,特指一種可調汽車座椅。
背景技術:
1、隨著汽車行業不斷發展,智能化程度的不斷提升,終端客戶與汽車主機廠對汽車座椅達成的舒適性需求日益提升。在新場景的促生下,零重力座椅被越來越多的提及。“零重力”姿態座椅調整的目標是滿足乘員足部、大腿以及軀干三個主要部分的承托力需求,使三大部分受到充分且適當的支撐力,分散背部和腿部壓力,使全身肌肉處于舒張狀態,達成乘員的極致舒緩狀態。
2、為滿足零重力座椅的傾斜角度調節范圍以及坐墊高度調節范圍,申請人提出了一種座椅五連桿結構(申請號為:202110648638.6,發明創造名稱為:一種座椅五連桿結構),其為靠背的調節設置有一個電機和兩個調角器,為坐墊的高度調節設置有兩個電機和兩個齒條,對于坐墊的前提升調節設置有一個電機和兩個調角器,如此設置使得驅動部件的數量較多,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可調汽車座椅,解決現有的零重力座椅為滿足調節需求而設置了較多數量的驅動部件進而導致成本較高的問題。
2、實現上述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3、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調汽車座椅,包括安裝在底座上的坐墊壁板和靠背骨架,所述坐墊壁板和所述靠背骨架通過鎖機構實現彼此聯動和相對運動;所述坐墊壁板(2)和所述靠背骨架(1)之間還設有限位機構;
4、當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靠背骨架可以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向后翻轉,此時,所述坐墊壁板處于低位且保持靜止;或者所述坐墊壁板可以相對于所述底座從低位抬升的同時通過所述限位機構帶動所述靠背骨架向前翻轉。
5、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當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靠背骨架可以通過人力或所述靠背骨架的重力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向后翻轉;并且所述坐墊壁板可以通過電力在相對于所述底座從低位抬升的同時通過所述限位機構帶動所述靠背骨架向前翻轉。
6、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包括一對后連桿,所述后連桿的一端與所述坐墊壁板的后部可轉動連接,所述后連桿的另一端與底座可轉動連接,所述靠背骨架包括一對下支架,當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下支架可相對于所述后連桿向后翻轉,并且所述后連桿可帶動下支架同步向前翻轉。
7、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一對下支架與所述一對后連桿同軸線布置。
8、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一對調角器,所述調角器設置在所述下支架和所述后連桿之間并通過同步桿連接。
9、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鎖機構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支架上的鎖舌,以及與所述鎖舌配合的擋凸。
10、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當所述鎖機構處于鎖止狀態時,所述擋凸被所述鎖舌抵擋,以限制所述靠背骨架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向后翻轉。
11、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靠背骨架上對應所述擋凸設有后擋塊,所述后擋塊設置成靠背骨架被帶動向前翻轉時,所述后擋塊可被所述擋凸抵擋以限定所述靠背骨架向前翻轉的角度。
12、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調角器和所述下支架之間的聯動環,所述聯動環一側穿過所述下支架與所述坐墊壁板固定連接,所述聯動環另一側與所述調角器的固定盤固定連接,所述擋凸設置在所述聯動環上。
13、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后連桿一側與所述調角器的轉動盤固定連接,所述后連桿另一側與后管固定連接。
14、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后連桿和所述下支架中的一個上的弧形槽,以及設置在所述后連桿和所述下支架中的另一個上的限位銷,所述限位銷可在所述弧形槽內移動以便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靠背骨架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向后翻轉,或者所述后連桿向前翻轉時通過所述限位銷以帶動下支架同步向前旋轉。
15、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驅動所述鎖機構在解鎖狀態和鎖止狀態之間切換的解鎖桿。
16、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解鎖桿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支架上。
17、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解鎖桿可推動所述鎖舌轉動,以便所述鎖舌遠離所述擋凸從而允許所述靠背骨架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向后翻轉。
18、本實用新型可調汽車座椅的有益效果為:
19、本實用新型的可調節汽車座椅通過鎖機構實現了坐墊壁板和靠背骨架的彼此聯動和相對運動,如此可減少驅動部件(如電機)的數量,從而節約成本。
20、本實用新型的可調節汽車座椅通過設置擋凸、后擋塊、弧形槽和限位銷這些物理限制特征,使得傳感器的數量也相應的減少,能夠進一步的節約成本。
21、本實用新型的可調節汽車座椅能夠設計輕量化的骨架,減少部件(如電機和傳感器)的數量,能夠減輕座椅的重量,提升產品的競爭力。
22、本實用新型的可調節汽車座椅由于調角器通過同步桿同軸設置,具有節約空間的優點,還能夠優化后排腳部空間。
1.一種可調汽車座椅,包括安裝在底座上的坐墊壁板(2)和靠背骨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墊壁板(2)和所述靠背骨架(1)通過鎖機構實現彼此聯動和相對運動;所述坐墊壁板(2)和所述靠背骨架(1)之間還設有限位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靠背骨架(1)可以通過人力或所述靠背骨架(1)的重力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2)向后翻轉;并且所述坐墊壁板(2)可以通過電力在相對于所述底座從低位抬升的同時通過所述限位機構帶動所述靠背骨架(1)向前翻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包括一對后連桿(20),所述后連桿(20)的一端與所述坐墊壁板(2)的后部可轉動連接,所述后連桿(20)的另一端與底座可轉動連接,所述靠背骨架(1)包括一對下支架(14),當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下支架(14)可相對于所述后連桿(20)向后翻轉,并且所述后連桿(20)可帶動下支架(14)同步向前翻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下支架(14)與所述一對后連桿(20)同軸線布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一對調角器(19),所述調角器(19)設置在所述下支架(14)和所述后連桿(20)之間并通過同步桿(15)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機構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支架(14)上的鎖舌(21),以及與所述鎖舌(21)配合的擋凸(181)。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鎖機構處于鎖止狀態時,所述擋凸(181)被所述鎖舌(21)抵擋,以限制所述靠背骨架(1)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2)向后翻轉。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骨架(1)上對應所述擋凸(181)設有后擋塊(17),所述后擋塊(17)設置成靠背骨架(1)被帶動向前翻轉時,所述后擋塊(17)可被所述擋凸(181)抵擋以限定所述靠背骨架(1)向前翻轉的角度。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調角器(19)和所述下支架(14)之間的聯動環(18),所述聯動環(18)一側穿過所述下支架(14)與所述坐墊壁板(2)固定連接,所述聯動環(18)另一側與所述調角器(19)的固定盤固定連接,所述擋凸(181)設置在所述聯動環(18)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連桿(20)一側與所述調角器(19)的轉動盤固定連接,所述后連桿(20)另一側與后管(23)固定連接。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后連桿(20)和所述下支架(14)中的一個上的弧形槽(201),以及設置在所述后連桿(20)和所述下支架(14)中的另一個上的限位銷(22),所述限位銷(22)可在所述弧形槽(201)內移動以便所述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靠背骨架(1)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2)向后翻轉,或者所述后連桿(20)向前翻轉時通過所述限位銷(22)以帶動下支架(14)同步向前旋轉。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汽車座椅還包括驅動所述鎖機構在解鎖狀態和鎖止狀態之間切換的解鎖桿(13)。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桿(13)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支架(14)上。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調汽車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桿(13)可推動所述鎖舌(21)轉動,以便所述鎖舌(21)遠離所述擋凸(181)從而允許所述靠背骨架(1)相對于所述坐墊壁板(2)向后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