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并且尤其涉及控制能夠控制車輛轉向力的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
背景技術:
通常,為了改變車輛的運動方向而安裝轉向裝置,該轉向裝置包括將駕駛員操作轉向手柄的力傳遞至轉向齒輪的操作裝置,降低轉向軸的旋轉速度并且改變操作裝置的運動方向的齒輪裝置,將齒輪裝置的運動傳遞至左前輪與右前輪并且保持恒定的車輪關系的連接裝置。這種轉向裝置不易于僅通過駕駛員的力而改變車輛的運動方向。因此,使用動力轉向裝置,以輔助改變車輛的運動方向的轉向力。動力轉向裝置適合于將液壓力轉換為機械力,或使用電機動力,以便輔助轉向力。尤其,當由電機動力輔助轉向力時,可以根據車速,通過改變傳遞至電機的電流控制轉向力。因此,這種動力轉向裝置配置成使得在低速時控制轉向力較輕,以便減輕駕駛員的轉向力,并且在高速時控制轉向力較重,以便使得駕駛員感覺舒適。最近,已經提供了各種用于改變轉向力的轉向模式,以便滿足駕駛員的各種需求。在進一步的細節中,根據不同轉向模式下的車輛行駛區域以及駕駛員需求等產生不同的轉向力。并且,根據每種轉向模式下的車輛的速度控制轉向力。然而,在一輛車輛中提供的轉向模式的數量限制在特定數目。也就是說,基于通過假設車輛驅動區域與駕駛員需求獲得的數據提供轉向模式的特定數目。在車輛中預定特定轉向模式。因此,當實際驅動車輛時,根據在預定的轉向模式下的車輛行駛狀態或者駕駛員需求不能變化地的改變轉向力。該背景技術部分中公開的信息僅用于增強對本發明的一般背景技術的理解,不應該作為對該信息構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經熟知的現有技術的認可或任意形式的建議。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其具有根據駕駛員需求有效控制轉向力的優點。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其進一步的優點在于方便轉向力的控制。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可以包括適合于選擇多個轉向模式中的任意一個的選擇開關,適合于改變用于控制轉向力的電流的控制開關,適合于根據從選擇開關與控制開關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號確定電流,并且根據確定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的控制部分,以及適合于根據從控制部分接收的控制信號控制轉向力的驅動部分。控制開關可以包括適合于改變在已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電流的改變開關,以及適合于將由改變開關改變的電流恢復至以在由選擇開關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電流的返回開關。改變開關可以包括適合于改變電流以增重轉向力的第一改變開關,以及適合于改變電流以減輕轉向力的第二改變開關。由選擇開關選擇的轉向模式可以包括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的標準模式,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的舒適模式,以及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的運動模式。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其可以包括接收對應于使用者從多個轉向模式中選擇的轉向模式的模式信號,接收用于將轉向力改變為使用者在選擇的轉向模式下所需的轉向力的改變信號,如果接收模式信號與改變信號中的至少一個,則基于接收的信號確定對應于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轉向力或使用者所需的轉向力,傳輸對應于確定的電流的控制信號,并且根據控制信號控制轉向力。改變信號可以適合于在選擇的轉向模式下增加或減少電流值。該方法進一步包括接收返回信號,用于將使用者所需的轉向力恢復為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轉向力,根據返回信號確定對應于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轉向力的電流。多個轉向模式可以包括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的標準模式,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的舒適模式,以及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的運動模式。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可以包括適合于改變在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轉向力的改變開關,適合于將由改變開關改變的轉向力恢復至在由選擇開關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轉向力的返回開關,適合于根據從選擇開關、改變開關以及返回開關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號確定電流,并且根據確定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的控制部分,以及適合于根據從控制部分接收的控制信號控制轉向力的驅動部分。改變開關可以包括適合于改變電流,以增重轉向力的第一改變開關,以及適合于改變電流,以減輕轉向力的第二改變開關。由選擇開關選擇的轉向模式可以包括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的標準模式,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的舒適模式,以及提供比標準模式下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的運動模式。本發明的方法與裝置具有其他特征與優勢,其將從附圖中的更多細節中變得明顯,并且在附圖中的更多細節中闡述,附圖合并在此,與以下具體實施方式
一起用作說明本發明的特定原理。
圖1與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示例性系統的示意圖。圖3為使用根據本發明的系統的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示例性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對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作詳細說明,其例子在附圖中示例出來,并且在以下描述。同時,將結合示例性實施例描述本發明,應該理解的是,本說明并不旨在將本發明限制于那些示例性實施例。相反,本發明旨在不僅覆蓋示例性實施例,而且覆蓋可以包括在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出的本發明的精神與范圍之中的各種替換、修改、等同物以及其他實施例。圖1和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的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的示意圖。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I適合于根據供應給電機的電流控制車輛的轉向力。參照圖1與圖2,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I包括選擇開關100、控制開關200、控制部分300以及驅動部分400。選擇開關100適合于提供多種轉向模式110,其可以實現不同的轉向力。使用者可以通過操作選擇開關100選擇多種轉向模式110中的任意一種。因為行駛車輛所需的車輛轉向力是根據車輛速度改變的,所以根據車輛速度改變的轉向力在每種轉向模式110下不同地設置。例如,轉向模式110可以包括標準模式112、舒適模式114以及運動模式116。特別地,在正常行駛狀態下設置標準模式112,并且根據車輛速度改變標準模式112下的轉向力。如果使用者需要比標準模式112下更重的轉向力,則使用者可以選擇舒適模式114。在相同車速下,舒適模式114下的轉向力通常大于標準模式112下的轉向力。如果使用者需要比標準模式112下更輕的轉向力,則使用者可以選擇運動模式116。在相同車速下,運動模式116下的轉向力通常小于標準模式112下的轉向力。轉向模式110并不限于這三種模式,可以提供各種轉向模式。并且,這種轉向模式110可以不同地命名。控制開關200適合于改變用于控制轉向力的電流。如果使用者需要改變轉向力,則使用者可以使用控制開關200。控制開關200包括改變開關210與返回開關220。改變開關210適合于改變在由選擇開關100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下提供的電流。改變開關210包括適合于改變電流以便產生更重的轉向力的第一改變開關212,以及適合于改變電流以便產生更輕的轉向力的第二改變開關214。返回開關220適合于將由改變開關改變的電流恢復至通過使用選擇開關100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下確定的電流。例如,如果使用者選擇在選擇開關100中的舒適模式114,并且操作第二改變開關214,以改變電流,以便減輕在舒適模式114下提供的轉向力,則行駛車輛過程中的轉向力比舒適模式114下確定的轉向力更輕。同時,如果使用者需要返回舒適模式114,則使用者操作返回開關220,以返回通過使用選擇開關100而選擇的舒適模式114。能夠以轉向手柄、儀表板等各種形式提供改變開關210與返回開關220。例如,以換擋撥片類型提供改變開關210。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分別在左邊與右邊設置第一改變開關212與第二改變開關214,以便控制電流。此外,改變開關210可以是按鈕類型、開關類型、杠桿開關類型或撥盤開關類型。能夠以與改變開關210的類型相同的類型設置返回開關220,并且返回開關220聯結改變開關210的某些部分。控制部分300根據從選擇開關100與控制開關200接收的信號檢測電流,并且根據檢測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驅動部分400適合于接收控制信號,并且基于此控制轉向手柄的轉向力。當在選擇開關100中選擇轉向模式110時,控制部分300將選擇的轉向模式的電流傳輸至驅動部分400。然而,如果在選擇開關100中選擇轉向模式110之后通過控制開關200改變電流,則控制部分300通過反射改變的電流改變控制信號,并且將改變的控制信號傳輸至驅動部分400。在進一步的細節中,如果使用者操作第一改變開關212,則控制部分300改變對應于在轉向模式110下提供的電流的控制信號,并且將改變的控制信號傳輸至驅動部分400,以便增重轉向力。而且,如果使用者操作第二改變開關214,則控制部分300改變對應于在轉向模式110下提供的電流的控制信號,并且將改變的控制信號傳輸至驅動部分400,以便減輕轉向力。而且,如果使用者操作返回開關220,則控制部分300適合于將由第一改變開關212和/或第二改變開關214改變的電流恢復至轉向模式110中選擇的電流值,并且將恢復的電流值傳輸至驅動部分400。圖3為使用根據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的系統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方法的流程圖。參照圖3,將詳細描述用于控制系統I的方法。在步驟SlOO中,如果使用者選擇在選擇開關100中提供的多個轉向模式110的任意一個,則控制部分300可以適合于根據選擇的轉向模式110控制轉向力。并且,如果使用者確定是否改變開關210在步驟SllO操作,并且隨后操作改變開關210,則控制部分適合于將在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下提供的轉向力改變為由使用者控制的轉向力。特別地,如果使用者需要在步驟S120增重轉向力,則使用者操作第一改變開關212,以便在步驟S130改變電流。而且,如果使用者需要減輕轉向力,則使用者操作第二改變開關214,以便在步驟S140改變電流值。控制部分300將對應于在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下的電流或由改變開關210改變的電流的控制信號傳輸至驅動部分400,并且驅動部分400適合于根據在步驟S180與S150接收的控制信號控制轉向力。并且,在通過操作改變開關210改變電流,并且根據改變的電流控制轉向力的情況中,使用者操作返回開關220,以便在步驟S160與S170返回至在選擇開關100中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也就是說,在步驟S180中,將通過操作改變開關210改變的電流恢復至在選擇開關100中選擇的轉向模式110下的電流,以使得還根據轉向模式110的電流改變轉向力。根據各種實施例,公開了基于電流,用于控制轉向力的系統I。然而,本發明并不限于各種實施例,并且適合于以各種方法類型控制轉向力。根據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轉向力可以根據使用者的需求而得以有效地控制。
根據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可以通過簡單操作而控制轉向力。為了說明方便以及所附權利要求準確限定,術語左或右、前等,用于參照如圖中所顯示的這些特征的位置而描述示例性實施例的特征。為了示例與說明的目的,已經提出了本發明的特定示例性實施例的前述說明。其并不旨在排除或將本發明限制在公開的準確形式中,并且,鑒于以上教導,可能會進行明顯的很多修改與變化。為了說明本發明的特定原理以及它們的實際應用,選擇與描述了示例性實施例,由此使得其他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制造與利用本發明的各種示例性實施例,以及其各種替換與修改。其旨在通過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發明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包括: 選擇開關,其適合于選擇多個轉向模式中的任意一個; 控制開關,其適合于改變用于控制轉向力的電流; 控制部分,其適合于根據從所述選擇開關與所述控制開關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號確定所述電流,并且根據所述確定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以及 驅動部分,其適合于根據從所述控制部分接收的所述控制信號控制所述轉向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開關包括: 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在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所述電流;以及 返回開關,其適合于將由所述改變開關改變的所述電流恢復至在由所述選擇開關選擇的所述轉向模式下確定的所述電流。
3.根據權利要求 2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中,所述改變開關包括: 第一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所述電流,以增重所述轉向力;以及 第二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所述電流,以減輕所述轉向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中,由所述選擇開關選擇的所述轉向模式包括: 標準模式,在該標準模式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 舒適模式,在該舒適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以及 運動模式,在該運動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
5.一種用于控制根據電流控制轉向力的電動轉向裝置的方法,包括: 接收對應于使用者從多個轉向模式中選擇的轉向模式的模式信號; 接收用于將所述轉向力改變為在選擇的轉向模式下使用者所需的轉向力的改變信號; 如果接收所述模式信號與所述改變信號中至少一個,則基于所述接收的信號確定對應于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所述轉向力或使用者所需的所述轉向力的電流; 傳輸對應于所述確定的電流的控制信號;并且 根據所述控制信號控制所述轉向力。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控制根據電流控制轉向力的電動轉向裝置的方法,其中,所述改變信號適合于在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增加或降低所述電流值。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控制根據電流控制轉向力的電動轉向裝置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接收用于將使用者所需的所述轉向力恢復至在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所述轉向力的返回信號; 根據所述返回信號,確定對應于在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的所述轉向力的電流。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控制根據電流控制轉向力的電動轉向裝置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轉向模式包括: 標準模式,在該標準模式,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 舒適模式,在該舒適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以及 運動模式,在該運動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
9.一種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包括:選擇開關,其適合于選擇多個轉向模式中的任意一個; 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在所述選擇的轉向模式下確定的轉向力; 返回開關,其適合于將由所述改變開關改變的所述轉向力恢復至在所述選擇開關選擇的所述轉向模式下確定的所述轉向力; 控制部分,其適合于根據從所述選擇開關、所述改變開關以及所述返回開關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號確定所述電流,并且根據所述確定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以及 驅動部分,其適合于根據從所述控制部分接收的所述控制信號控制所述轉向力。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中,所述改變開關包括: 第一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所述電流,以增重所述轉向力;以及 第二改變開關,其適合于改變所述電流,以減輕所述轉向力。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其中,由所述選擇開關選擇的所述轉向模式包括: 標準模式,在該標準模式,提供正常行駛狀態下的轉向力; 舒適模式,在該舒適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重的轉向力;以及 運動模式,在該運動模式,提供`比所述標準模式的轉向力更輕的轉向力。
全文摘要
用于控制車輛電動轉向裝置的系統與方法,可以包括適合于選擇多個轉向模式中的任意一個的選擇開關,適合于改變用于控制轉向力的電流的控制開關,適合于根據從選擇開關與控制開關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號確定電流,并且根據確定的電流傳輸控制信號的控制部分,以及適合于根據從控制部分接收的控制信號控制轉向力的驅動部分。
文檔編號B62D6/08GK103158759SQ20121028102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8日
發明者金南榮, 金潤洙 申請人: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