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非機動車轉向控制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車的燈光控制系統及轉向開關。
背景技術:
目前整個非機動車行業,尤其是電動車行業,消費者使用電動車這款代步工具(夜晚)時,開關轉向燈只起到一個警示后方行人或車輛注意避讓的作用。
照明燈多為直線照射,角度無法調節,車輛兩側為照射死角,夜間行駛時,存在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非機動車的燈光控制系統及轉向開關,在車輛的轉向燈亮起的同時,該側的照明燈長亮,保障了騎行安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非機動車的燈光控制系統,包括:
控制開關,用于接收用戶的燈光控制信號;
控制中心,接收燈光控制信號,并判斷控制開關處于的控制區域,根據區域位置同時觸發相應區域的轉向燈和照明燈。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照明燈的燈光照射角度可調,調節的角度范圍為-45°~45°。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控制區域包括公共區、左燈區和右燈區,左燈區連通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右燈區連通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左燈區,所述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同時導通,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右燈區,所述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同時導通,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公共區,所述左、右燈區的燈均關閉。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左、右轉向燈導通時,其燈光為有規律的閃爍并帶有蜂鳴聲,左、右照明燈導通時,其燈光為常亮光。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非機動車的轉向開關,包括控制開關和控制板,所述控制開關設有3檔,分別為公共檔、左燈檔和右燈檔,由用戶在各檔之間撥動,發出轉向信號;控制板接收轉向信號,判斷控制開關的檔位,從而導通該檔位上的轉向燈和照明燈。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照明燈的燈光照射角度可調,調節的角度范圍為-45°~45°。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左燈檔上連接有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右燈檔上連接有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當需要左轉向時,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公共檔撥至左燈檔上,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同時導通,左轉向完成后,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左燈檔撥回公共檔;當需要右轉向時,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公共檔撥至右燈檔上,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同時導通,右轉向完成后,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右燈檔撥回公共檔。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左、右轉向燈導通時,其燈光為有規律的閃爍并帶有蜂鳴聲,左、右照明燈導通時,其燈光為常亮光。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轉向開關的和照明燈具的配合,在開啟轉向燈時,發出一道常亮的光源,照亮需要轉向一方的道路,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騎行安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非機動車的燈光控制系統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包括:
一種非機動車的燈光控制系統,包括:
控制開關,用于接收用戶的燈光控制信號;
控制中心,接收燈光控制信號,并判斷控制開關處于的控制區域,根據區域位置同時觸發相應區域的轉向燈和照明燈。
控制區域包括公共區、左燈區和右燈區,左燈區連通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右燈區連通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
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左燈區,所述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同時導通,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右燈區,所述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同時導通,當控制中心判斷到控制開關處于公共區,所述左、右燈區的燈均關閉。
左、右轉向燈導通時,其燈光為有規律的閃爍并帶有蜂鳴聲,左、右照明燈導通時,其燈光為常亮光。
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非機動車的轉向開關,包括控制開關和控制板,所述控制開關設有3檔,分別為公共檔、左燈檔和右燈檔,由用戶在各檔之間撥動,發出轉向信號;控制板接收轉向信號,判斷控制開關的檔位,從而導通該檔位上的轉向燈和照明燈。
所述左燈檔上連接有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右燈檔上連接有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
當需要左轉向時,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公共檔撥至左燈檔上,左轉向燈和左照明燈同時導通,左轉向完成后,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左燈檔撥回公共檔;當需要右轉向時,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公共檔撥至右燈檔上,右轉向燈和右照明燈同時導通,右轉向完成后,用戶將控制開關從右燈檔撥回公共檔。
左、右轉向燈導通時,其燈光為有規律的閃爍并帶有蜂鳴聲,左、右照明燈導通時,其燈光為常亮光。
上述的照明燈的燈光照射角度可調,調節的角度范圍為-45°~45°。
設定車輛直行方向為0°,左轉向時左照明燈與左轉向燈同時導通,此時,左照明燈的燈光照射角度為-45°,同理,右照明燈導通時,其燈光照射角度為45°,該燈光照射角度是可調節的,角度還可在±30°或±60°之間調節。
該結構可以擴展更大的照射范圍,避免了燈光直射兩側產生的照射死角,可以讓夜間行車更安全。
本實用新型通過轉向開關的和照明燈具的配合,在開啟轉向燈時,發出一道常亮的光源,照亮需要轉向一方的道路,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騎行安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