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船舶,尤其涉及一種錨鏈艙結構及船舶。
背景技術:
1、目前大多數船舶都配備錨鏈,用于船舶的錨泊定位。錨鏈艙是存放錨鏈的艙室,一般設置在船舶首部,船中區域為貨艙區,是船舶主要的盈利空間。由于船舶設計越來越追求能效,因此船舶的首部設計越來越尖瘦,尤其對于一些方形系數較小的船舶。理論上,船舶防撞艙壁后方都可設計為貨艙區域,但錨鏈艙通常都設置在貨艙區域之前,避免影響貨艙載貨,錨鏈艙布置越靠前,船舶線型越尖瘦,錨鏈艙布置受線型限制影響越大,因此船舶設計中經常需平衡防撞艙壁,錨鏈艙布置以及首部線型之間的關系以滿足設計需求。
2、現有技術中,如圖1所示,錨鏈艙結構5通常為圓形、方形或者組合形。偶爾也會有多邊形,可參考圖2,錨鏈艙結構5通常都有截面積和深度要求,以滿足容納錨鏈的需求。船舶通常采用的都是板架結構。錨鏈艙結構5內部要求采用光面艙壁,加強骨材通常都設置在錨鏈艙結構5外部,以防止骨材鉤掛錨鏈影響錨鏈收藏和釋放。
3、為保證船舶航行安全,船舶需要設置防撞艙壁3,防撞艙壁3的位置需要滿足至少距離船首5%l長度,其中,l為船舶載重線船長,可參考圖3,防撞艙壁3通常也為板架結構,設有不大于一定跨距的扶強材8滿足結構強度要求,由于防撞艙壁3后方為貨艙區域,因此防撞艙壁3的扶強材8應設置在首尖艙的一側,保證貨艙區域端壁平整。
4、如圖4所示,錨鏈艙結構5采用方形設計,由圖4上可見,為保證錨鏈艙結構5內平整,防撞艙壁3的扶強材8需設置在貨艙一側,不便于貨物裝卸,另一方面,fr150剖面位置處扶強材8和錨鏈艙結構5之間距離僅略大于200mm,人員無法進入到錨鏈艙結構5兩側位置的區域進行施工,如圖5所示陰影區域。若錨鏈艙結構5采用圓形設計,如圖6所示,雖然外板位置處可以進入施工,但錨鏈艙結構5距離防撞艙壁3間隙過小,人員仍然無法進入進行施工。錨鏈艙結構5采用圓形和方形組合型式的錨鏈艙結構5,骨材需要設置在貨艙區域一側,不便于貨物裝卸,如圖7所示,如骨材設置在錨鏈艙結構5內側,則有可能鉤掛錨鏈,影響錨鏈收放。
5、但是上述錨鏈艙結構5存在如下缺陷:1、相同錨鏈艙結構5設置位置時,施工困難;2、如錨鏈艙結構5背面是貨艙區時,錨鏈艙結構5背面需要做額外加強,影響貨艙載貨。
6、因此,亟需一種錨鏈艙結構和船舶,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錨鏈艙結構和船舶,可有效控制錨鏈艙與線型之間的距離,確保施工可行性,設計中應用可盡量減小防撞艙壁的長度,增加貨艙區域范圍,提高船舶的盈利空間。
2、為達此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3、一方面,提供一種錨鏈艙結構,設置于船體外板圍成的船舶艏部區域內,所述船舶艏部區域與由船體外板圍成的貨艙區域通過防撞艙壁分隔,船舶艏部區域設置有首樓甲板,所述錨鏈艙結構包括呈弧形的第一艙壁和兩個相對設置的第二艙壁,所述第一艙壁的弧心角大于180°,所述第一艙壁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二艙壁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艙壁的另一端與所防撞艙壁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艙壁和所述第二艙壁分別與所述首樓甲板連接。
4、作為上述錨鏈艙結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艙壁的弧心角取值為210°-300°。
5、作為上述錨鏈艙結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兩個所述第二艙壁平行設置。
6、作為上述錨鏈艙結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二艙壁與所述防撞艙壁垂直設置。
7、作為上述錨鏈艙結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兩個所述第二艙壁呈夾角設置。
8、作為上述錨鏈艙結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艙壁、所述第二艙壁和所述防撞艙壁均為鋼制水密結構。
9、另一方面,提供一種船舶,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任一方案所述的錨鏈艙結構。
10、作為上述船舶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錨鏈艙個數為兩個,且兩個所述錨鏈艙沿船體前進方向的中心軸線呈中心軸對稱設置。
11、作為上述船舶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還包括上甲板,所述首樓甲板與所述上甲板由上到下依次間隔設置,所述首樓甲板與所述上甲板的寬度比例為(2-3):1。
12、本實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3、錨鏈艙結構設置于船體外板圍成的船舶艏部區域內,船舶艏部區域與由船體外板圍成的貨艙區域通過防撞艙壁分隔,船舶艏部區域設置有首樓甲板,錨鏈艙結構包括呈弧形的第一艙壁和兩個相對設置的第二艙壁,第一艙壁的弧心角大于180°,這樣可有效控制錨鏈艙與船舶線型之間的距離,確保施工可行性,第一艙壁的兩端分別與第二艙壁的一端連接,第二艙壁的另一端與防撞艙壁固定連接,如此設置可盡量減小防撞艙壁的長度,增加貨艙區域范圍,提高船舶的盈利空間。第一艙壁和第二艙壁分別與首樓甲板連接,此外第二艙壁可直接焊接在防撞艙壁上兼用做防撞艙壁扶強材,從而可避免防撞艙壁背面增設扶強材。
1.一種錨鏈艙結構,設置于船體外板(1)圍成的船舶艏部區域內,所述船舶艏部區域與由船體外板(1)圍成的貨艙區域(2)通過防撞艙壁(3)分隔,船舶艏部區域設置有首樓甲板(4),其特征在于,所述錨鏈艙結構包括呈弧形的第一艙壁(51)和兩個相對設置的第二艙壁(52),所述第一艙壁(51)的弧心角大于180°,所述第一艙壁(51)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二艙壁(52)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艙壁(52)的另一端與所防撞艙壁(3)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艙壁(51)和所述第二艙壁(52)分別與所述首樓甲板(4)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鏈艙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艙壁(51)的弧心角取值為210°-30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鏈艙結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二艙壁(52)平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鏈艙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艙壁(52)與所述防撞艙壁(3)垂直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鏈艙結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二艙壁(52)呈夾角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鏈艙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艙壁(51)、所述第二艙壁(52)和所述防撞艙壁(3)均為鋼制水密結構。
7.一種船舶,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錨鏈艙結構(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錨鏈艙個數為兩個,且兩個所述錨鏈艙沿船體前進方向的中心軸線呈中心軸對稱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甲板(6),所述首樓甲板(4)與所述上甲板(6)由上到下依次間隔設置,所述首樓甲板(4)與所述上甲板(6)的寬度比例為(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