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
背景技術:
無人機在航拍、救援、森林防火、安防等很多領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其主要由機體和多個旋翼組成,傳統的無人機的旋翼上均未設置任何防護裝置,因此在室內外飛行時,尤其是在環境較為復雜的森林或者城市中時,可能以往內操作不當而使無人機跟環境中的物體發生碰撞,同時在森林中各種樹枝或者落葉可能對旋翼造成干擾,這樣會對無人機的機械結構造成較大的損傷,可能導致失控或者墜落的情況,為此,我們提出一種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包括機體,所述機體的上下兩端和左右兩端均安裝有機架,所述機架的另一端安裝有轉動旋翼,所述轉動旋翼的另一端安裝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安裝有防護圈,所述防護圈的內壁安裝有防護條,且防護條的另一端與機體的外壁連接,所述連接板上由左向右依次開有減震通槽和防護圈相配合的半圓槽,所述連接板的頂部右側安裝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頂部安裝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頂部安裝有與半圓槽相配合的半圓蓋板,且半圓槽與半圓蓋板均安裝有安裝孔,所述防護條的左端設置有安裝板,且安裝板上開有螺孔,所述防護條的右端安裝有支撐條,所述支撐條的右端安裝有開合轉軸,所述開合轉軸的外壁安裝有兩組相互配合的半圓開合板,且兩組半圓開合板通過銷軸連接。
優選的,所述防護條和防護圈均為彈性條狀,且防護條為帶有弧面的彈性防護條。
優選的,所述防護圈上開有與安裝孔相匹配的定位孔。
優選的,所述防護條為相同的八組通過安裝板均勻設置在機體的外壁。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結構簡單,拆裝方便,通過防護圈和防護條對無人機的旋翼均進行了有效的防護,避免了外部物體進入旋翼對其旋轉造成影響,同時對無人機的整體進行了保護,通過緩沖減輕了撞擊時的加速度對無人機造成的影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連接板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防護條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體、2機架、3轉動旋翼、4連接板、41減震通槽、42半圓槽、43轉動軸、44支撐板、45半圓蓋板、46安裝孔、5防護條、51安裝板、52螺孔、53支撐條、54開合轉軸、55半圓開合板、56銷軸、6防護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無人機防撞保護裝置,包括機體1,所述機體1的上下兩端和左右兩端均安裝有機架2,所述機架2的另一端安裝有轉動旋翼3,所述轉動旋翼3的另一端安裝有連接板4,所述連接板4的另一端安裝有防護圈6,所述防護圈6的內壁安裝有防護條5,且 防護條5的另一端與機體1的外壁連接,所述連接板4上由左向右依次開有減震通槽41和防護圈6相配合的半圓槽42,所述連接板4的頂部右側安裝有轉動軸43,所述轉動軸43的頂部安裝有支撐板44,所述支撐板44的頂部安裝有與半圓槽42相配合的半圓蓋板45,且半圓槽42與半圓蓋板45均安裝有安裝孔46,所述防護條5的左端設置有安裝板51,且安裝板51上開有螺孔52,所述防護條5的右端安裝有支撐條53,所述支撐條53的右端安裝有開合轉軸54,所述開合轉軸54的外壁安裝有兩組相互配合的半圓開合板55,且兩組半圓開合板55通過銷軸56連接。
其中,所述防護條5和防護圈6均為彈性條狀,在收到外接的撞擊時具有一定的彈性減震作用,且防護條5為帶有弧面的彈性防護條,保護轉動旋翼3在飛行的過程中不會受損,所述防護圈6上開有與安裝孔46相匹配的定位孔,固定防護圈6與連接板4之間的連接,所述防護條5為相同的八組通過安裝板51均勻設置在機體1的外壁。
圖2出示了本實用新型的連接板4的結構,圖中連接板4上開設的減震通槽41減輕無人機在飛行過程中由于保護裝置的重力對飛行產生一定的阻力,且通過開設的半圓槽42和半圓蓋板45的配合作用,便于防護圈6的固定,且轉動軸43便于裝置的拆裝。
工作原理:在機體1的四周對稱裝上機架2,在機架2的端部安裝好轉動旋翼3,且通過連接板4固定好防護圈6,通過安裝好八組相同的防護條5,通過減震通槽41來減震保護裝置的整體重量,保證無人機子在飛行的過程中具有足夠的動力,且防護條5和防護圈6可以在無人機對周圍的物體產生碰撞的時候,通過高彈性緩沖,減小撞擊力對無人機內部的元器件造成的沖擊力,在森林探測中,無人機對樹干產生撞擊,在城市中進行低空航拍時,對樓體的墻壁產生撞擊等,結構簡單,拆裝方便。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