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無人機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式無人機。
背景技術:
1、傳統的油動動力螺旋槳式巡飛無人機發射時必須先啟動發動機,待其運行穩定后再進行發射,故受結構限制無法使用發射筒內氣動發射。因此,油動動力螺旋槳式巡飛無人機發射只能使用發射桿推射,而使用發射桿推射,受力不理想,且發射時飛機狀態不夠穩定。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式無人機,能夠采用發射筒氣動發射,具有體積小,無需額外結構支撐,操作和運輸簡單等優點。
2、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式無人機,包括
4、無人機主體,包括機身、機翼、螺旋槳和可折疊尾翼,所述機翼設置在所述機身前部兩側,所述螺旋槳設置在所述機身頭部或所述機翼前側,所述可折疊尾翼設置在所述機身尾部;
5、發射裝置,包括發射筒和壓縮空氣儲氣罐,所述發射筒一端設有容置所述機身后半段的發射腔,所述發射腔內滑動設有用于與所述機身后端抵接的密封活塞,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通過所述發射筒的另一端連通所述發射腔,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設有氣動閥門。
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式無人機,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發射前,將可折疊尾翼折疊,放入發射筒的發射腔內,使無人機主體的機身下半部位于發射腔內,機翼和螺旋槳位于發射筒外;發射時,先啟動無人機電機,螺旋槳轉動,待工作穩定后,此時打開氣動閥門使壓縮空氣儲氣罐釋放壓縮空氣,利用壓縮空氣經密封活塞將無人機主體推出發射筒并達到起飛速度,完成無人機發射,無人機主體離開發射筒后,可折疊尾翼展開。因此,能夠采用發射筒氣動發射,具有體積小,無需額外結構支撐,操作和運輸簡單等優點。
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可折疊尾翼包括2個垂直尾翼和2個水平尾翼,所述機身兩側設有第一安裝平面,所述第一安裝平面設有第一安裝孔,所述垂直尾翼通過固定銷和復位彈簧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孔,所述機身底側設有安裝座,所述安裝座上兩側分別設有安裝柱,所述水平尾翼通過復位彈簧安裝在所述安裝柱上。
8、有益的是:這樣設置安裝時可以手動將垂直尾翼和水平尾翼折疊放入發射筒的發射腔,無人機主體離開發射筒后垂直尾翼和水平尾翼無外力作用,在復位彈簧作用下自由恢復至展開狀態。
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發射筒設有第一安裝支架。
10、有益的是:設置第一安裝支架有利于固定安裝發射筒。
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設有第二安裝支架。
12、有益的是:設置第二安裝支架有利于固定安裝壓縮空氣儲氣罐。
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安裝支架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安裝支架的高度。
14、有益的是:這樣設置使發射筒的安裝高度高于壓縮空氣儲氣罐的安裝高度,從而使發射筒朝向空中,有利于無人機發射。
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與所述發射筒通過金屬管連接。
16、有益的是:采用金屬管連接有利于固定支撐發射筒,而且金屬管可以耐壓縮空氣的高壓。
1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還設有發射開關和電磁閥,所述發射開關用于控制所述電磁閥,所述電磁閥用于控制所述氣動閥門。
18、有益的是:這樣可以通過發射開關和電磁閥控制氣動閥門的開關,方便發射。
1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螺旋槳還包括油動發動機。
20、有益的是:通過油動發動機可以帶動螺旋槳轉動,從而為無人機主體提供動力。
2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螺旋槳設置在所述機身頭部。
22、有益的是:螺旋槳設置在機身頭部為單發動機系統。
2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螺旋槳設置在所述機翼前側。
24、有益的是:螺旋槳設置在機翼前側為雙發動機系統。
25、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1.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尾翼包括2個垂直尾翼(170)和2個水平尾翼(180),所述機身(100)兩側設有第一安裝平面(190),所述第一安裝平面(190)設有第一安裝孔(200),所述垂直尾翼(170)通過固定銷(210)和復位彈簧(220)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孔(200),所述機身(100)底側設有安裝座(230),所述安裝座(230)上兩側分別設有安裝柱(240),所述水平尾翼(180)通過復位彈簧(220)安裝在所述安裝柱(240)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筒(130)設有第一安裝支架(25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140)設有第二安裝支架(26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支架(250)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安裝支架(260)的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140)與所述發射筒(130)通過金屬管(270)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空氣儲氣罐(140)還設有發射開關(280)和電磁閥(290),所述發射開關(280)用于控制所述電磁閥(290),所述電磁閥(290)用于控制所述氣動閥門(16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槳(120)還包括油動發動機(30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槳(120)設置在所述機身(100)頭部。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氣動發射的螺旋槳(120)式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槳(120)設置在所述機翼(110)前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