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空氣凈化器,涉及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以及空氣凈化器。
背景技術:
1、空氣凈化器又稱“空氣清潔器”、空氣清新機、凈化器,是指能夠吸附、分解或轉化各種空氣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氣清潔度的產品??諝鈨艋髦饕神R達、風扇、空氣過濾網等系統組成,其工作原理為:馬達驅動風扇轉動使空氣循環流動,通過空氣過濾網后將各種污染物濾除或吸附,過濾后的清潔空氣再排出機外。
2、現有的一些空氣凈化器采用側面出風口進行出風,例如申請號為cn202321965618.2的實用新型專利,提供了一種空氣凈化器,包括:外殼體本體,所述外殼體本體的一個側面上設置有第一出風口,所述外殼體本體的另兩個側面上設置有第一進風口;內殼體本體,所述內殼體本體設置于所述外殼體本體中,所述內殼體本體與所述外殼體本體之間設置有空隙,所述內殼體本體與所述第一出風口相對的側面上設置有第二出風口,所述內殼體本體與所述第一進風口相對的側面上設置有第二進風口,所述第二進風口外側設置有濾芯安裝腔;至少一個濾芯,所述濾芯設置于所述濾芯安裝腔中;導風機構,所述導風機構設置于所述內殼體本體中;其中,在導風機構的作用下,進入第一進風口的空氣依次經過濾芯、第二進風口、第二出風口,從第一出風口排出。
3、綜上所述,雖然現有的一些技術方案通過將出風口設置于殼體本體的側部減小了過濾腔的灰塵堆積現象,但由于出風口為常開結構,仍會有灰塵能夠通過出風口進入過濾腔,具有較大的改進空間。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以及空氣凈化器。
2、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包括:
3、殼體本體,其包括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所述殼體本體的側部設置有出風口;
4、擋風件,其包括轉動部以及蓋板,所述轉動部可轉動地與所述殼體本體連接,所述蓋板與所述轉動部連接,所述轉動部可帶動所述蓋板轉動至所述第一位置或者所述第二位置,所述蓋板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封住所述出風口,所述蓋板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開放所述出風口。
5、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還包括驅動電機以及傳動組件,所述驅動電機與所述殼體本體連接,所述蓋板與所述傳動組件連接,所述傳動組件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驅動電機可通過所述傳動組件驅動所述轉動部轉動。
6、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傳動組件包括聯動齒輪、轉動臂、第一搖桿以及第二搖桿,所述聯動齒輪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轉動臂的一端與所述聯動齒輪連接,所述第一搖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與所述轉動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搖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與所述第一搖桿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搖桿的另一端與所述轉動部固定連接。
7、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第一限位槽,所述轉動臂設置有第一限位塊,所述第一限位塊設置于所述第一限位槽內,所述轉動臂轉動時帶動所述第一限位塊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內移動,所述第一限位塊可與所述第一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所述轉動臂的最大轉動角度。
8、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出風口、所述擋風件、所述聯動齒輪、所述轉動臂、所述第一搖桿以及所述第二搖桿的數量均設置為兩個并且一一對應。
9、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傳動組件還包括移動座以及主動齒輪,所述移動座可移動地與所述殼體本體連接,所述移動座設置有三個齒條,兩個所述聯動齒輪分別與兩個所述齒條嚙合,所述主動齒輪與一個所述齒條嚙合,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
10、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第二限位槽,所述移動座設置有第二限位塊,所述第二限位塊設置于所述第二限位槽內,所述移動座移動時帶動所述第二限位塊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內移動,所述第二限位塊可與所述第二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所述移動座的最大移動距離。
11、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殼體本體還設置有貼緊槽,所述貼緊槽位于所述出風口,所述蓋板位于第一位置時與所述貼緊槽接觸。
12、在上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中,所述殼體本體還設置有穩定部,所述蓋板位于第二位置時與所述穩定部接觸。
13、其次,一種空氣凈化器,包括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還包括:過濾網,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容納腔,所述濾網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并將所述容納腔分隔為進風腔以及出風腔,所述出風口與所述出風腔連通,所述擋風件位于所述出風腔。
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5、1、轉動部可帶動蓋板轉動,蓋板位于第一位置時封住出風口,蓋板位于第二位置時開放出風口,因此在不使用時可完全封閉出風口防止灰塵進入,在使用時又可打開使空氣能夠通過。
16、2、驅動電機可驅動聯動齒輪轉動帶動轉動臂轉動,并通過第一搖桿帶動第二搖桿轉動,從而使轉動部帶動蓋板轉動至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
17、3、第一限位塊可與第一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轉動臂的最大轉動角度,當第一限位塊與第一限位槽一端的側壁接觸時蓋板位于第一位置,當第一限位塊與第一限位槽另一端的側壁接觸時蓋板位于第二位置。
18、4、驅動電機可驅動主動齒輪轉動并通過一個齒條帶動移動座移動,并通過移動座另外兩個齒輪帶動兩個聯動齒輪轉動,從而同時控制兩個出風口的開閉。
19、5、第二限位塊可與第二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移動座的最大移動距離,當第二限位塊與第二限位槽一端的側壁接觸時蓋板位于第一位置,當第二限位塊與第二限位槽另一端的側壁接觸時蓋板位于第二位置。
20、6、在出風口位置設置用于容納蓋板的貼緊槽,使蓋板在第一位置與出風口之間即使存在一定縫隙,蓋板仍能在空氣凈化器風輪的作用下被容納進貼緊槽,從而完全封閉出風口。
21、7、蓋板位于第二位置時與穩定部接觸,防止蓋板在空氣凈化器風輪的作用下來回晃動。
1.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電機以及傳動組件,所述驅動電機與所述殼體本體連接,所述蓋板與所述傳動組件連接,所述傳動組件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驅動電機可通過所述傳動組件驅動所述轉動部轉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包括聯動齒輪、轉動臂、第一搖桿以及第二搖桿,所述聯動齒輪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轉動臂的一端與所述聯動齒輪連接,所述第一搖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與所述轉動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搖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與所述第一搖桿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搖桿的另一端與所述轉動部固定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第一限位槽,所述轉動臂設置有第一限位塊,所述第一限位塊設置于所述第一限位槽內,所述轉動臂轉動時帶動所述第一限位塊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內移動,所述第一限位塊可與所述第一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所述轉動臂的最大轉動角度。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口、所述擋風件、所述聯動齒輪、所述轉動臂、所述第一搖桿以及所述第二搖桿的數量均設置為兩個并且一一對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還包括移動座以及主動齒輪,所述移動座可移動地與所述殼體本體連接,所述移動座設置有三個齒條,兩個所述聯動齒輪分別與兩個所述齒條嚙合,所述主動齒輪與一個所述齒條嚙合,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第二限位槽,所述移動座設置有第二限位塊,所述第二限位塊設置于所述第二限位槽內,所述移動座移動時帶動所述第二限位塊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內移動,所述第二限位塊可與所述第二限位槽的側壁接觸從而限制所述移動座的最大移動距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本體還設置有貼緊槽,所述貼緊槽位于所述出風口,所述蓋板位于第一位置時與所述貼緊槽接觸。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本體還設置有穩定部,所述蓋板位于第二位置時與所述穩定部接觸。
10.一種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空氣凈化器殼體,還包括:過濾網,所述殼體本體設置有容納腔,所述濾網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并將所述容納腔分隔為進風腔以及出風腔,所述出風口與所述出風腔連通,所述擋風件位于所述出風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