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鋁材夾具,具體涉及一種夾具及夾持裝置。
背景技術:
1、鋁材具有質量輕、韌性強、導電導熱性能良好等優點,廣泛應用于建筑、航空、汽車、光伏發電和電子設備等行業。但鋁的化學特性比較活潑,長期暴露在空氣中容易被腐蝕,因此需要對鋁材進行陽極氧化處理,從而在鋁材的表面形成致密氧化膜,以顯著改善鋁材的耐腐蝕性和耐磨性,延長鋁材的使用壽命。在進行陽極氧化處理的過程中,需要使用夾持裝置對鋁材進行夾持后,放置在氧化池中進行陽極氧化處理,但夾持裝置單次能夠夾持的鋁材支數較少,導致工作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夾具及夾持裝置,以利于解決現有技術中夾持裝置工作效率較低的技術問題。
2、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夾具,所述夾具包括基座和設置在所述基座上的三個夾持部;三個所述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或者;三個所述夾持部中的兩個所述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另一個所述夾持部與其他兩個所述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寬度方向分布。
3、本實施例中,當夾具上的三個夾持部沿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時,使夾具單次能夠夾持三個待夾持工件。同時,在氧化大梁上能夠放置固定數量夾具的情況下,使單個夾具單次能夠夾持的待夾持工件數量增加,從而能夠顯著增加夾持裝置整體的單次夾持量,從而大幅提升夾持裝置的工作效率。
4、當三個夾持部中的兩個夾持部沿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另一個夾持部與其他兩個夾持部沿夾具的寬度方向分布時,使夾具單次能夠夾持三個待夾持工件。同時,使一個夾持部與另外兩個夾持部沿夾具的寬度方向分布,能夠降低單個夾具沿夾具的長度方向的體積,從而能夠在氧化大梁的長度一定的情況下,布置更多的夾具,從而進一步提升夾持裝置整體的單次夾持量,從而顯著提升夾持裝置的工作效率。
5、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夾持部包括固定夾頭和活動夾頭,所述固定夾頭與所述基座固定連接,所述活動夾頭與所述基座活動連接;所述夾持部還包括操作部,所述操作部用于帶動所述活動夾頭朝向或遠離所述固定夾頭運動。
6、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三個所述夾持部包括第一夾持部、第二夾持部和第三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與所述第二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所述第三夾持部位于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寬度方向的下方,所述第三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位于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之間;所述操作部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夾持部、所述第二夾持部和所述第三夾持部的活動夾頭連接的第一拉桿、第二拉桿和第三拉桿,所述第一拉桿與所述第二拉桿固定連接;所述操作部還包括第一連接桿,所述第三拉桿通過所述第一連接桿與所述第一拉桿和所述第二拉桿連接。
7、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三個所述夾持部包括第一夾持部、第二夾持部和第三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所述第二夾持部與所述第三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分布;所述操作部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夾持部、所述第二夾持部和所述第三夾持部的所述活動夾頭連接的第一拉桿、第二拉桿和第三拉桿;所述操作部還包括第二連接桿,所述第一拉桿、所述第二拉桿和所述第三拉桿通過所述第二連接桿固定連接。
8、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桿的端部設置有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背離所述夾持部延伸。
9、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夾持部沿所述夾具的長度方向的兩側設置有側板,所述側板與所述基座固定連接;所述操作部通過轉軸與所述側板轉動連接;所述固定夾頭為紫銅合金材質;所述側板為鈦鋼材質。
10、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夾具還包括至少一個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基座和所述操作部連接。
11、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夾持裝置,所述夾持裝置包括氧化大梁和夾具。其中,所述夾具安裝于所述氧化大梁上。
12、本實施例中,夾持裝置還包括氧化大梁,夾具安裝于氧化大梁上。夾具用于夾持待夾持工件,氧化大梁能夠帶動夾具運動,從而帶動待夾持工件運動至預設位置。本實施例中,通過提升夾具單次夾持待夾持工件的數量,從而能夠提升夾持裝置整體的工作效率。
13、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氧化大梁具有沿所述夾具的寬度方向相對設置的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所述第一安裝部和所述第二安裝部均安裝有多個所述夾具;沿所述夾具的寬度方向,所述第一安裝部上的所述夾具的所述夾持部與所述第二安裝部上的所述夾具的所述夾持部相對設置。
14、在一種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裝部和所述第二安裝部上設置有限位部,所述夾具上設置有限位配合部,所述限位部與所述限位配合部卡接配合;所述限位部和所述限位配合部的接觸面為弧形。
1.一種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12)包括基座(121)和設置在所述基座(121)上的三個夾持部(1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122)包括固定夾頭(122a)和活動夾頭(122b),所述固定夾頭(122a)與所述基座(121)固定連接,所述活動夾頭(122b)與所述基座(121)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三個所述夾持部(122)包括第一夾持部(123)、第二夾持部(124)和第三夾持部(12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三個所述夾持部(122)包括第一夾持部(123)、第二夾持部(124)和第三夾持部(125),所述第一夾持部(123)、所述第二夾持部(124)與所述第三夾持部(125)沿所述夾具(12)的長度方向x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桿(126e)的端部設置有延伸部(126f),所述延伸部(126f)背離所述夾持部(122)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122)沿所述夾具(12)的長度方向x的兩側設置有側板(127),所述側板(127)與所述基座(121)固定連接;所述操作部(126)通過轉軸與所述側板(127)轉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2-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12)還包括至少一個彈性件(129),所述彈性件(129)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基座(121)和所述操作部(126)連接。
8.一種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裝置(1)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大梁(11)具有沿所述夾具(12)的寬度方向y相對設置的第一安裝部(111)和第二安裝部(112),所述第一安裝部(111)和所述第二安裝部(112)均安裝有多個所述夾具(1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部(111)和所述第二安裝部(112)上設置有限位部(113),所述夾具(12)上設置有限位配合部(130),所述限位部(113)與所述限位配合部(130)卡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