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地質勘查鉆探施工,具體是一種鉆機底座固定組件。
背景技術:
1、在地質勘查中,xy型鉆機常用于平原和山區進行鉆探作業。當遇到陡傾角地質體需控制其深部形態時,常用小角度(0°-30°)斜孔以高效獲取地質信息。但隨孔深增加,鉆具重量上升,摩擦力增大,會使得在加壓鉆進過程中,鉆機施加的壓力通過鉆桿傳遞至基巖,會致使鉆機本身受到一個與輸出作用力相反方向的反作用力,該力可能導致鉆機及鉆機底座發生頂鉆現象(即鉆機出現側翻等情況),從而影響安全生產。目前,操作人員通常采用大角度斜孔且多次測量的方式來規避頂鉆的情況,但是通過該種方式所耗費的時間較長,且會對應增大工作量。
2、因此,需要一種鉆機底座固定組件,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鉆機底座固定組件,用于避免鉆具在采用小角度斜孔測量時出現頂鉆等情況,達到有效提升鉆機運行時穩定性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第一定位件以及包括第二定位件和牽引繩的牽引件,利用第一定位件對鉆機的底座本體進行橫向限位,防止底座本體在水平面內出現晃動,且通過牽引繩與第二定位件,對底座本體提供一牽引作用力,使得鉆機在小角度斜孔測量時能夠克服反作用力,從而提升鉆機運行時的穩定性,以相應提升施工速率。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包括底部設置有凹槽的底座本體、第一定位件以及牽引件;
3、所述第一定位件固定在地面上,且設置有多個,并當所述底座本體安裝在地面上時,多個所述第一定位件分別與所述凹槽的拐角位置貼合;
4、所述牽引件設置有多個,且設置在所述底座本體的外部;
5、所述牽引件包括第二定位件以及牽引繩;
6、所述第二定位件固定在所述地面上;
7、所述牽引繩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定位件連接,另一端固定纏繞在所述底座本體上;
8、其中,所述牽引繩處于繃緊狀態。
9、進一步的,所述地面上形成有用于安裝所述第一定位件以及所述第二定位件的定位孔;
10、所述第一定位件以及所述第二定位件均包括錨塞以及能夠與所述錨塞卡合的錨桿;
11、所述錨塞置于所述定位孔內;
12、當所述錨桿與所述錨塞卡合且持續伸入至所述定位孔內部時,所述錨桿的兩側壁能夠沿垂直于其安裝的方向形變,以過盈卡合在所述定位孔內,使所述第一定位件或所述第二定位件固定安裝在所述定位孔內。
13、進一步的,所述錨塞設置為楔形結構,且所述錨桿的中部形成有與所述錨塞相適配的開口,使所述錨桿與所述錨塞卡合時,所述錨桿的兩側壁受楔形面作用力沿外側擴張。
14、進一步的,當所述錨塞置于所述定位孔內部時,所述錨塞的橫截面積自上而下依次遞增。
15、進一步的,所述錨桿的一端裸露至所述地面上方,形成有凸起定位部。
16、進一步的,所述凸起定位部的長度為8cm-12cm。
17、進一步的,所述凸起定位部具有一用于纏繞所述牽引繩的連接孔。
18、進一步的,所述牽引件設置在所述底座本體與待施工面之間。
19、進一步的,所述牽引件與所述底座本體之間的水平距離為45cm-55cm。
20、進一步的,所述底座本體設置為工字鋼。
2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22、通過設置多個第一定位件,且令多個第一定位件分別置于底座本體的凹槽拐角處,從而實現對底座本體的橫向定位,再通過設置包括第二定位件以及牽引繩的牽引件,且牽引繩處于繃緊狀態,故當位于底座本體上的鉆具在小角度斜孔測量時,借助牽引繩的繃緊作用力來抵消鉆機鉆孔過程中所形成的反作用力,從而可有效保證鉆機運行時的穩定性,以相應提升施工速率。
1.一種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部設置有凹槽的底座本體(1)、第一定位件(2)以及牽引件(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上形成有用于安裝所述第一定位件(2)以及所述第二定位件(31)的定位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錨塞(4)設置為楔形結構,且所述錨桿(5)的中部形成有與所述錨塞(4)相適配的開口,使所述錨桿(5)與所述錨塞(4)卡合時,所述錨桿(5)的兩側壁受楔形面作用力沿外側擴張。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錨塞(4)置于所述定位孔內部時,所述錨塞(4)的橫截面積自上而下依次遞增。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5)的一端裸露至所述地面上方,形成有凸起定位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定位部的長度為8cm-12cm。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定位部具有一用于纏繞所述牽引繩(32)的連接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件(3)設置在所述底座本體(1)與待施工面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件(3)與所述底座本體(1)之間的水平距離為45cm-55c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機底座固定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本體(1)設置為工字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