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液壓系統,特別涉及一種絲桿式液壓系統。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傳統的液壓系統是通過工作介質將液體的壓力能轉換為機械能,驅動負載作直線運動或回轉運動,其在各個領域中均得到廣泛的使用。傳統的液壓系統由電動機、油泵、多個液壓電磁閥,油路轉換閥塊,油箱,濾油器,壓力表等部件組成,其各種部件過多造成成本較高,維護成本高,而且對在同一個地方安裝的執行元件,同步性要求無法完美執行,可靠性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絲桿式液壓系統,可做到降低使用成本,維護簡單,同時可執行同一地點安裝的執行元件的同步性要求。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一種絲桿式液壓系統,包括電機、絲桿和活塞,所述電機的頂部設置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的頂部設置有保護筒,所述保護筒的內部設置有絲桿,所述絲桿的外側設置有絲桿螺母,所述絲桿螺母的頂部設置有活塞桿,所述活塞桿的外側設置有后腔,所述后腔的外側設置有后出油口,所述活塞桿的頂部設置有活塞,所述活塞的外部設置有儲油罐,所述儲油罐的內側設置有前腔,所述前腔的頂部設置有前出油口。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保護筒的表面設置有中間蓋,所述保護筒的頂部設置有前蓋。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儲油罐的內部設置有液壓油。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活塞與絲桿螺母通過活塞桿相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前腔與后腔通過活塞相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后出油口的一側設置有液壓缸。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明采用電動機直接帶動絲桿的方式,直接帶動活塞做往復運動,進而推拉液壓油使液壓執行元件工作,達到普通液壓系統的功能,降低使用成本,同時可完美的執行同一地點安裝的執行元件的同步性要求,提高使用可靠性。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使用實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電機;2、連接板;3、保護筒;4、絲桿;5、絲桿螺母;6、活塞桿;7、后腔;8、后出油口;9、活塞;10、儲油罐;11、前腔;12、前出油口;13、中間蓋;14、前蓋;15、液壓油;16、液壓缸。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絲桿式液壓系統,包括電機1、絲桿4和活塞9,電機1的頂部設置有連接板2,連接板2的頂部設置有保護筒3,保護筒3的內部設置有絲桿4,絲桿4的外側設置有絲桿螺母5,絲桿螺母5的頂部設置有活塞桿6,活塞桿6的外側設置有后腔7,后腔7的外側設置有后出油口8,活塞桿6的頂部設置有活塞9,活塞9的外部設置有儲油罐10,儲油罐10的內側設置有前腔11,前腔11的頂部設置有前出油口12。
進一步的,保護筒3的表面設置有中間蓋13,保護筒3的頂部設置有前蓋14,中間蓋13與前蓋14保護筒內部件不受損害。
儲油罐10的內部設置有液壓油15,液壓油15作為工作介質推動液壓執行元件工作。
活塞9與絲桿螺母5通過活塞桿6相連接,絲桿4的上下運動通過絲桿螺母5和活塞桿6傳動活塞9進行相應活動。
前腔11與后腔7通過活塞9相連接,前腔11與后腔7內的液壓油15往返活動產生動力。
后出油口8的一側設置有液壓缸16,液壓油15從前出油口12和后出油孔8進入液壓缸16
具體的,連接板2安裝在電動機1的頂端,防護筒3與連接板2頂端連接,絲桿4、絲桿螺母5位于防護筒內,活塞桿6、活塞9位于儲油罐10內,絲桿4安裝在電動機1的輸出端,絲桿螺母5安裝在絲桿4的外壁上,活塞桿6底端與絲桿螺母5連接,活塞9安裝在活塞桿6頂端,活塞9頂端與儲油罐10內壁之間形成前腔11,活塞9底與儲油罐10內壁之間形成后腔7。通過電機1通電正轉,帶動絲桿4正轉,絲桿4推動活塞9向上移動,活塞9推動前腔11液壓油15送到液壓執行元件,使液壓缸活塞桿6向上運動;電機1通電反轉,帶動絲桿4反轉,絲桿4拉動活塞9向下移動,活塞9推動后腔7液壓油15送到液壓執行元件,使液壓缸活塞桿6向下運動。
綜上所述,本發明采用電機1直接帶動絲桿4的方式,直接帶動活塞9做往復運動,進而推拉液壓油15使液壓缸16工作,達到普通液壓系統的功能,降低使用成本,同時可完美的執行同一地點安裝的執行元件的同步性要求,提高使用可靠性。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