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跨多個不同的供應鏈將企業間關聯的技術。
背景技術:
1、供應鏈管理(scm)系統或供應商關系管理(srm)系統能夠從原材料的采購到制造、銷售,進行產品的一元管理,并且進行在多方面上關聯的1次供應商、2次供應商等供應商關系的管理。
2、這些以往的供應鏈通過基于交易實績的“關聯”進行管理,該關聯如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那樣成為樹結構。供應鏈樹結構以作為源頭的買家為起點,多個供應商以樹狀相連,表現制造產品(也可以包括到銷售產品為止)的一系列流程。
3、現有技術文獻:
4、專利文獻:
5、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5-115016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2、提供能夠構筑跨多個不同的供應鏈的企業間關聯的供應鏈平臺系統。
3、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4、實施方式的計算機系統是能夠與參加供應鏈的企業的各終端進行通信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具有:入口管理部,進行經由所述終端的供應鏈平臺系統的利用者登記處理,并登記多個參加企業各自的企業信息;交易伙伴管理部,按每個參加企業分配交易伙伴管理組,并生成按參加企業區別的交易伙伴管理信息;邀請部,以所述企業信息中登記的參加企業作為被邀請方企業,生成包括向邀請方企業的交易伙伴管理組的加入請求的邀請信息,并向基于所述企業信息的發送目的地發送所述邀請信息;以及批準控制部,從被邀請方企業的所述終端受理針對所述邀請信息的加入批準。所述交易伙伴管理部基于針對作為邀請方企業而發送所述邀請信息的情況進行的、來自被邀請方企業的加入批準,向所述交易伙伴管理信息登記被邀請方企業作為關聯企業,并且基于針對作為被邀請方企業而從其他參加企業接收到所述邀請信息的情況進行的、向邀請方企業的加入批準,向所述交易伙伴管理信息登記邀請方企業作為所述關聯企業,來生成基于所述關聯企業的供應鏈網絡。
1.一種供應鏈平臺系統,能夠與參加供應鏈的企業的各終端進行通信,其特征在于,具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4.如權利要求2或者3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備: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備:
8.如權利要求6或者7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備: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具備:
13.一種程序,其特征在于,使能夠與參加供應鏈的企業的各終端進行通信的計算機實現如下功能: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7.如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1項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應鏈平臺系統,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