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具體涉及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和有機發光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顯示技術的進步,高分辨率的顯示屏成為發展趨勢。然而,通常顯示屏的分辨率受限于制作工藝而無法提升。
對于有機發光顯示屏來說,各種顏色的發光層需要利用掩膜板采用蒸鍍工藝將有機發光材料蒸鍍到像素定義區的開口上,由于掩膜板開口大小的限制以及蒸鍍窗口的限制,相鄰像素間距離過小在蒸鍍時具有較大的混色風險,因此顯示面板的開口率較小,進而使得顯示面板的分辨率無法提升。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背景技術部分提到的問題,本申請提供了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和有機發光顯示裝置。
一方面,本申請提供了一種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包括沿第一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行和第二像素行,第一像素行包括沿第二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單元、第二像素單元以及第三像素單元,第二像素行包括沿第二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單元、第二像素單元以及第三像素單元;第一像素單元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一子像素列,每個第一子像素列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一子像素,各第一子像素的顏色相同;第二像素單元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二子像素列,每個第二子像素列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二子像素,各第二子像素的顏色相同;第三像素單元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三子像素列,每個第三子像素列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三子像素,各第三子像素的顏色相同;第一像素單元、第二像素單元、第三像素單元在第二方向的長度均為d;第一像素行中的第一像素單元與第二像素行中的第一像素單元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為i×1.5d;其中,上述第一方向與上述第二方垂直;i=1,2,…,n;i,n為正整數。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上述第二子像素包括第二有機發光單元,上述第三子像素包括第三有機發光單元。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上述第二子像素、上述第三子像素的顏色互不相同。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上述第二子像素、上述第三子像素分別為紅色子像素、藍色子像素和綠色子像素中的一種。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為紅色子像素,上述第二子像素為綠色子像素,上述第三子像素為藍色子像素。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為紅色子像素,上述第二子像素為藍色子像素,上述第三子像素為綠色子像素。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a1,上述第一子像素沿第二方向的長度為a2;上述第二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b1,上述第二子像素沿第二方向的長度為b2;上述第三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c1,上述第三子像素沿第二方向的長度為c2;其中,a1,a2,b1,b2,c1,c2均大于等于3μm。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還包括驅動電路;各第二子像素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形成一個顯示單元;或者各第二子像素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形成一個顯示單元;驅動電路驅動各顯示單元與待顯示畫面中的各像素點對應顯示。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一子像素不進行顯示;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二子像素不進行顯示;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三子像素不進行顯示。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還包括數據線和掃描線;每條數據線分別與位于同一列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連接,每條掃描線分別與位于同一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連接;上述數據線和上述掃描線均與驅動電路連接。
第二方面,本申請提供了一種有機發光顯示裝置,包括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
本申請提供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和有機發光顯示裝置,同一像素單元包括四個相同的子像素,第一像素行和第二像素行中的同一顏色的像素單元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為i×1.5d,使得各子像素均可以在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上至少與一個不同顏色的子像素相鄰,則各子像素可以與其相鄰的其他顏色的子像素組合形成顯示單元進行顯示,由于各像素單元中子像素的顏色均相同,在蒸鍍時每個像素單元均采用同一種材料,同一像素單元內無需考慮混色風險,因此可以增大材料面積,擴大掩膜板的開口面積,進而提升顯示面板的開口率和分辨率。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所作的對非限制性實施例詳細描述,本申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是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一個實施例的像素排列方式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有機發光顯示面板沿圖1所示AA’線的剖視示意圖;
圖3是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的顯示單元的示意圖;
圖4A是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不進行顯示的子像素的一個示意圖;
圖4B是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不進行顯示的子像素的另一個示意圖;
圖5是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申請提供的有機發光顯示裝置的一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申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可以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相關發明,而非對該發明的限定。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僅示出了與有關發明相關的部分。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申請。
請參考圖1,其示出了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一個實施例的像素排列方式示意圖。
如圖1所示,有機發光顯示面板100包括沿第一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行110和第二像素行120,第一像素行110包括沿第二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以及第三像素單元13,第二像素行120包括沿第二方向順序重復排列的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以及第三像素單元13。其中,每個第一像素單元11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一子像素列,每個第一子像素列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一子像素101,各第一子像素101的顏色相同。每個第二像素單元12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二子像素列,每個第二子像素列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二子像素102,各第二子像素102的顏色相同。每個第三像素單元13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三子像素列,每個第三子像素列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三子像素103,各第三子像素103的顏色相同。換言之,第一像素單元11包含呈兩行兩列矩陣排列的四個第一子像素101,第二像素單元12包含呈兩行兩列矩陣排列的四個第二子像素102,第三像素單元13包含呈兩行兩列矩陣排列的四個第三子像素103。
在本實施例中,上述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第三像素單元13在第二方向上的長度均為d。基于現有制作工藝的限制,為了避免不同有機發光材料蒸鍍時發生混色,若兩個相鄰的像素單元采用不同有機發光材料,則每個像素單元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最大尺寸(即可蒸鍍有機發光材料的尺寸)具有一定的尺寸限制。在本實施例中,只需使得第一像素單元11內的各第一子像素的顏色相同,第二像素單元12內的各第二子像素的顏色相同,第三像素單元13內的個第三子像素的顏色相同,則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第三像素單元13在第二方向的長度d滿足上述尺寸限制即可,這樣,由于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第三像素單元13均包含四個子像素,則各子像素的尺寸可以進一步縮小,并且蒸鍍時同一像素單元內采用同一種材料進行蒸鍍,不會發生混色,因此可以增加顯示面板中的子像素的數量,從而提升顯示面板的分辨率。
上述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一像素單元11和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一像素單元11不沿第一方向對齊,在第二方向上具有一定距離的交錯。具體來說,第一像素行11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為i×1.5d,其中i=1,2,…,n;i,n為正整數。并且上述第一方向與上述第二方向垂直。在這里,第一像素行11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是指:第一像素行11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沿圖1所示第一方向的起始端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沿圖1所示第一方向的起始端之間、沿第二方向的距離,或者第一像素行11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在第一方向上交錯的距離是指:第一像素行11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沿圖1所示第一方向的終止端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任意一個第一像素單元11沿圖1所示第一方向的終止端之間、沿第二方向的距離。
從圖1可以看出,各第一像素行與第二像素行相鄰。由于第一像素行110和第二像素行120中均按照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第三像素單元13的順序重復排列,則在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一像素單元11與相鄰的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一像素單元11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為i×1.5d時,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二像素單元12與相鄰的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二像素單元12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也為i×1.5d,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三像素單元13與相鄰的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三像素單元13在第二方向上交錯的距離也為i×1.5d。由此可知,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一子像素101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二子像素102或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三子像素103沿第一方向對齊,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二子像素102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一子像素101或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三子像素103沿第一方向對齊,第一像素行110中的第三子像素103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一子像素101或第二像素行120中的第二子像素102沿第一方向對齊。也就是說,第一像素行110中的各子像素不與第二像素行120中的同一種子像素沿第一方向對齊。
在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由于同一像素單元僅包含一種類型的子像素,則位于同一像素單元的各子像素顏色相同,因此在蒸鍍工藝中同一像素單元內的各子像素不存在混色風險,故而相對于現有技術中各子像素不與相同類型的子像素在第二方向上相鄰的像素排列方式來說,可以增大同一像素單元中的各子像素的尺寸,僅需保證相鄰的像素單元之間具有一定的間隔,從而保證各相鄰的像素單元之間不產生混色風險即可。假設上述現有的各子像素不與相同類型的子像素在第二方向上相鄰的像素排列方式中,各子像素的沿第二方向的最大長度(或最大寬度)為30μm,則本申請上述實施例中各像素單元沿第二方向的最大長度(或最大寬度)為30μm,各子像素在第二方向的最大長度小于30um,因此本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可以縮小每個子像素的尺寸,提升顯示面板的分辨率。并且,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無需對制作工藝進行大幅度的改進,因此可以簡化高分辨率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制作工藝。
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上述第一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a1,上述第一子像素沿第二方向的長度為a2,上述第二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b1,上述第二子像素沿第二方向的長度為b2,上述第三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c1,上述第三子像素沿第三方向的長度為c2,上述a1,b1,c1可以相等,a2,b2,c2可以相等,滿足a2≤d/2,b2≤d/2,c2≤d/2,并且由于同一像素單元內的各子像素顏色相同,同一像素單元內各子像素的尺寸設計無需考慮蒸鍍時的混色問題,上述各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最小長度和沿第二方向的最小長度均可以為至3μm,即上述a1,a2,b1,b2,c1,c2均大于等于3μm。可選地,上述各子像素沿第一方向的最大長度和沿第二方向的最大長度均可以近似為15μm,這樣,第一像素單元、第二像素單元、第三像素單元沿第一方向的長度和沿第二方向的長度均大于上述工藝限制的最小值30μm,保證各像素單元的有機發光材料不會蒸鍍至相鄰的像素單元中。在制作時僅需利用現有的蒸鍍、刻蝕工藝,在掩膜板上每個像素單元的位置設置對應于四個子像素的窗口以形成四個顏色相同的子像素即可。也就是說,采用本實施例的像素排列方式,無需對蒸鍍工藝進行改進即可得到更小尺寸的子像素,這時有機發光顯示面板所能夠排列的子像素總數量約為現有設計的4倍,可以顯著提升分辨率;同時,由于同一像素單元內的子像素顏色相同,在設計和制作時可以適當地增大子像素尺寸、縮小同一像素單元的子像素之間不蒸鍍有機發光材料的空間面積,不改變不同像素單元之間不蒸鍍有機發光材料的空間面積,在保證不混色的同時擴大開口率,從而提升了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開口率,并且降低高分辨率顯示面板的制作成本。
在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可選的實現方式中,上述各子像素可以包括有機發光單元,可選地,上述各子像素還可以包括用于驅動這些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驅動電路。具體來說,上述第一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上述第二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二有機發光單元,上述第三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三有機發光單元。
請參考圖2,其示出了圖1所示有機發光顯示面板沿圖1所示AA’線的剖視示意圖,也即示出了位于同一行的第一子像素101、第二子像素102和第三子像素103的剖視示意圖。
在剖視結構200中,包括沿第二方向排列的兩個第一子像素101、兩個第二子像素102以及兩個第三子像素103。如圖2所示,第一子像素101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21,第一有機發光單元21包括陽極211、第一有機發光材料221以及陰極230,第二子像素102包括第二有機發光單元22,第二有機發光單元22包括陽極212、第二有機發光材料222以及陰極230,第三子像素103包括第三有機發光單元23,第三有機發光單元23包括陽極213、第三有機發光材料223以及陰極230。其中第一有機發光材料221、第二有機發光材料222和第三有機發光材料223為互不相同的有機發光材料。各子像素的顏色(即顯示畫面時子像素所呈現的顏色)為其包含的有機發光材料的發光顏色。
從圖2可以看出,在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各子像素可以共用一個陰極,可選地,可以采用覆蓋顯示區的整塊電極作為陰極。
在圖1所示實施例的一些可選的實現方式中,上述第一子像素101、上述第二子像素102、上述第三子像素103的顏色互不相同。若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第三子像素分別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第二有機發光單元、第三有機發光單元,則第一有機發光單元所包含的第一有機發光材料、第二有機單元所包含的第二有機發光材料以及第三有機發光單元所包含的第三有機發光材料所發出的光線的顏色互不相同。
進一步地,上述第一子像素、上述第二子像素、上述第三子像素分別為紅色子像素、藍色子像素和綠色子像素中的一種。具體地,在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上述第一子像素為紅色子像素R,上述第二子像素為綠色子像素G,上述第三子像素為藍色子像素B。在另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上述第一子像素為紅色子像素R,上述第二子像素為藍色子像素B,上述第三子像素為綠色子像素G。
在實際應用中,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100中的各子像素可以組合為顯示單元進行顯示,每個顯示單元包括多種顏色不相同的子像素,以確保每個顯示單元可以顯示出待顯示畫面中各像素點的任意顏色和亮度。以下結合圖3說明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由子像素形成的顯示單元的示意圖。這里以第一子像素為紅色子像素R、第二子像素為綠色子像素G、第三子像素為藍色子像素B為例進行說明。
圖3示出了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的一個第一像素行和與該第一像素行相鄰的一個第二像素行中的幾個第一像素單元11、第二像素單元12和第三像素單元13的示意性排列方式。如圖3所示,在本申請的實施例中,第二子像素G4可以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R1以及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B3形成一個顯示單元31。第二子像素G1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B4以及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R2形成一個顯示單元32。第二子像素G2可以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R3以及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B1形成一個顯示單元33,第二子像素G5和與其在第一方向相鄰的第三子像素B2以及與其在第二方向相鄰的第一子像素R4形成一個顯示單元34。
從圖3可以看出,每個顯示單元均包括一個第一子像素、一個第二子像素以及一個第三子像素。該顯示單元可通過改變其中各子像素的發光亮度來顯示不同的灰階和顏色,進而合成為待顯示畫面中的一個像素點的顏色和亮度顯示。各顯示單元所占用的面積為三個子像素的面積之和,由于本申請實施例中各子像素的尺寸可以較大幅度地縮小,則由三個子像素形成的顯示單元的尺寸也減小,換言之顯示面板上可以排列更多數量的顯示單元,故而可以提升分辨率。
通常的顯示面板包括顯示區,上述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均設置于顯示區內。對于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由于制作時以像素單元為單元進行刻蝕和蒸鍍,故而一些邊緣的子像素可能不存在與其相鄰的其他類型的子像素,則該子像素無法與其他子像素形成顯示單元進行顯示。具體來說,在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一些可選的實現方式中,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一子像素不進行顯示;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二子像素不進行顯示;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的各第三子像素不進行顯示。
請參考圖4A和圖4B,其示出了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不進行顯示的子像素的示意圖。
如圖4A所示,有機發光顯示面板400A中,位于圖4A所示虛線框40a內的子像素為可形成顯示單元進行顯示的子像素,位于圖4A所示虛線框40a之外的子像素不進行顯示。位于虛線框40a之外的子像素至少包括位于第一行和最后一行的子像素以及位于第一列和最后一列的子像素。位于虛線框40a之外的第一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如圖4A所示為第一行的第一子像素4011;位于虛線框40a之外的第二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如圖4A所示位于最后一列的第二子像素4021;位于虛線框40a之外的第三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如圖4A所示位于第一行的第三子像素4031。
如圖4B所示,在有機發光顯示面板400B中,位于圖4B所示虛線框40b內的子像素為可形成顯示單元進行顯示的子像素,位于圖4B所示虛線框40b之外的子像素不進行顯示。位于虛線框40b之外的子像素至少包括位于第一行和最后一行的子像素以及位于第一列和最后一列的子像素。位于虛線框40b之外的第一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如圖4B所示位于最后一列的第一子像素4012;位于虛線框40b之外的第二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如圖4B所示位于第一行的第二子像素4022;位于虛線框40b之外的第三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一子像素相鄰,且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相鄰,如圖4B所示位于第一行的第三子像素4032。
與圖4A不同的是,圖4B位于第一列和最后一列的子像素為第一子像素4012,而圖4A中位于第一列和最后一列的子像素為第二子像素,在本申請的其他實施例中,位于第一列和最后一列的子像素還可以為第三子像素,或者位于第一列的子像素和位于最后一列的子像素可以為不同顏色的子像素,本申請對此沒有特殊限定。
由于位于上述虛線框40a或40b之外的第一子像素在第一方向上不與任一第二子像素或任一第三子像素相鄰,該第一子像素不能與其相鄰的子像素形成如圖3所示的顯示單元31或32,故而在制作時該第一子像素可以與其它屬于同一第一像素單元的第一子像素一同制作,但不進行顯示。同理,位于虛線框40a或40b之外的第二子像素和位于虛線框40a或40b之外的第三子像素也不與其他子像素形成顯示單元,故而不進行顯示。
在實際應用中,圖4A所示虛線框40a之內、或圖4B所示虛線框40b之內的第一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以及用于驅動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一像素驅動電路,第二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二有機發光單元以及用于驅動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二像素驅動電路,第三子像素可以包括第三有機發光單元以及用于驅動該第三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三像素驅動電路。上述虛線框40a和40b之外的第一子像素僅包含第一有機發光單元,不包括用于驅動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一像素驅動電路;上述虛線框40a和40b之外的第二子像素僅包含第二有機發光單元,不包括用于驅動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二像素驅動電路;虛線框40a和40b之外的第三子像素僅包含第三有機發光單元,不包括用于驅動該第三有機發光單元進行發光的第三像素驅動電路。在制作時,可以僅利用掩膜板將有機發光材料蒸鍍至這些不進行顯示的子像素的對應位置,但不形成與這些有機發光材料相連接的電路,則可以保證這些位于顯示區邊緣的子像素不進行顯示,或者調整掩膜版不蒸鍍這些位置的有機發光單元。
請參考圖5,其示出了本申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示例性地示出了包含圖4A所示子像素排列方式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結構。
在圖4A的基礎上,本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面板500還包括驅動電路51和52。驅動電路51、52驅動各顯示單元與待顯示畫面中的各像素點對應顯示。具體地,若有機發光顯示面板500包含的顯示單元的數量與待顯示畫面的像素點數量一致,則驅動電路51、52可以驅動各顯示單元與待顯示畫面中的各像素點一一對應顯示;若有機發光顯示面板500包含的顯示單元的數量大于待顯示畫面的像素點數量,則驅動電路51、52可以驅動多個顯示單元與待顯示畫面中的一個像素點對應顯示;并且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可顯示畫面的最大分辨率與其所包含的顯示單元的數量一致。舉例來說,若圖5所示有機發光顯示面板包括1920×1080個顯示單元,則其可以顯示的圖像的最大分辨率為1920×1080,在顯示分辨率為320×180的圖像時,驅動電路51、52可以驅動有機發光顯示面板中的每6個顯示單元對圖像中的一個像素點進行顯示。
如圖5所示,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還包括數據線501和掃描線502。每條數據線501分別與位于同一列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電連接,每條掃描線502分別與位于同一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電連接。在這里,每個子像素可以包括像素驅動電路,每條數據線與位于同一列的各子像素的像素驅電路電連接,為該列子像素傳輸顯示驅動信號;每條掃描線與位于同一行的各子像素的像素驅動電路電連接,為該行子像素傳輸掃描信號。
上述驅動電路51、52可以為驅動各子像素進行顯示的電路,其中驅動電路51為集成驅動電路,驅動電路52為柵極驅動電路,柵極驅動電路52可以與集成驅動電路51和各掃描線電連接,用于根據集成驅動電路51提供的信號生成各條掃描線的掃描驅動信號;集成驅動電路51可以與各數據線電連接,用于向各數據線提供顯示驅動信號。
可選地,上述不進行顯示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以及第三子像素(即位于圖5所示虛線框40a之外的各子像素)不與掃描線和數據線電連接,則在顯示時,這些子像素無法接收顯示驅動信號的掃描驅動信號,因此不進行顯示。
上述顯示面板500中位于虛線框40a內的各子像素可以在集成驅動電路51和柵極驅動電路52的控制下接收顯示驅動信號,并根據顯示驅動信號發光,各顯示單元中子像素發出的光線合成為該顯示單元所顯示的顏色和亮度。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第三子像素的顏色互不相同,使得每個顯示單元可以顯示多個不同的亮度和多種不同的顏色。
如圖6所示,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包括上述有機發光顯示面板的有機發光顯示裝置600,該有機發光顯示裝置可以為手機、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等。可以理解,有機發光顯示裝置600還可以包括封裝膜、保護玻璃等公知的結構,此處不再贅述。
以上描述僅為本申請的較佳實施例以及對所運用技術原理的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申請中所涉及的發明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應涵蓋在不脫離所述發明構思的情況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于)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