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鋰電池,具體為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
背景技術:
1、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tài)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可充電電池的第五代產(chǎn)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性能價格比均優(yōu)于鋰離子電池。由于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只有少數(shù)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chǎn)這種鋰金屬電池。
2、鋰電池在生產(chǎn)時需要用到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如中國專利公開了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公開(公告)號:cn220095661u,其包括安裝組件,所述安裝組件包括基座,所述基座頂部開設有加工通道,所述基座在加工通道一側設有工作組,所述加工通道頂部開設有安裝槽,所述加工通道在遠離工作組的一側設有安裝板,所述加工通道上方設有延伸板;所述安裝槽中設有移料組件;該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中,通過設置的移料組件將放有鋰電池生產(chǎn)原料的成型組件傳送到壓制組件的下方,通過夾持組件將成型組件固定,再通過壓制組件將鋰電池生產(chǎn)原料壓制成型,壓制組件除了具有壓模的作用以外,還能夠將粘附在壓制組件底部的原料頂落到成型組件中,上述專利在使用時壓制組件除了具有壓模的作用,但是并不方便使用者對成型器進行固定,導致使用者在使用時成型器容易出現(xiàn)晃動的現(xiàn)象,不能對成型器進行固定,從而影響使用者的正常使用。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為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具備可以對成型器進行固定的優(yōu)點,解決了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不能對成型器進行固定的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包括:
3、機床;
4、輔助固定機構,所述輔助固定機構設置在機床的右側;
5、主固定機構,所述主固定機構設置在機床的頂部,所述主固定機構包括傳動箱,所述傳動箱的左側固定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端貫穿至傳動箱的內部固定連接有螺桿,所述螺桿的表面螺紋連接有螺孔板,所述螺孔板正面的頂部和底部通過傳動軸活動連接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的左側通過連接塊與傳動箱內壁的左側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板的右側活動連接有拉動板,所述拉動板的右側活動連接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橫板,所述橫板的右側貫穿至傳動箱的外部固定連接有夾板。
6、作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所述機床包括機箱,所述機箱頂部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的頂部固定連接有頂板,所述頂板底部的右側固定安裝有加工板,所述機箱頂部的右側設置有傳動帶,所述機箱的頂部與傳動箱固定連接。
7、作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所述輔助固定機構包括立板,所述立板的底部與機箱頂部的右側固定連接,所述立板左側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擋板。
8、作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所述機箱底部的四角均固定連接有支腿,所述支腿的底部設置有防滑紋。
9、作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所述傳動箱內壁左側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的右側貫穿螺孔板并延伸至螺孔板的外部與傳動箱內壁的右側固定連接。
10、作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所述移動板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滑塊,所述傳動箱內壁的頂部和底部均開設有滑槽,所述滑槽與滑塊滑動連接。
11、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2、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主固定機構,可以對成型器進行固定,防止成型器出現(xiàn)移動或者晃動的現(xiàn)象,使用者在使用時成型器不會出現(xiàn)晃動的現(xiàn)象,可以對成型器進行固定,從而保證使用者的正常使用。
13、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機床,可以對成型器內部的工件進行加工,使用者將成型器放置在傳動帶的頂部,通過傳動帶帶動成型器移動到加工板的底部,通過加工板下壓對成型器內部工件進行加工。
14、3、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輔助固定機構,可以對成型器的右側進行限位,使用者將立板固定在機箱頂部的右側,再將固定板固定在立板的左側,然后將擋板固定在固定板的左側,通過擋板對成型器的右側進行限位,防止成型器向右側移動。
1.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床(1)包括機箱(101),所述機箱(101)頂部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控制面板(102),所述控制面板(102)的頂部固定連接有頂板(103),所述頂板(103)底部的右側固定安裝有加工板(104),所述機箱(101)頂部的右側設置有傳動帶(105),所述機箱(101)的頂部與傳動箱(31)固定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固定機構(2)包括立板(21),所述立板(21)的底部與機箱(101)頂部的右側固定連接,所述立板(21)左側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板(22),所述固定板(22)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擋板(23)。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機箱(101)底部的四角均固定連接有支腿(4),所述支腿(4)的底部設置有防滑紋。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箱(31)內壁左側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桿(5),所述固定桿(5)的右側貫穿螺孔板(34)并延伸至螺孔板(34)的外部與傳動箱(31)內壁的右側固定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具有固定結構的鋰電池生產(chǎn)機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板(37)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滑塊(6),所述傳動箱(31)內壁的頂部和底部均開設有滑槽(7),所述滑槽(7)與滑塊(6)滑動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