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割草機,具體是一種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
背景技術:
割草機又稱除草機、剪草機、草坪修剪機等,割草機是一種用于修剪草坪、植被等的機械工具,它是由刀盤、發動機、行走輪、行走機構、刀片、扶手、控制部分組成,刀盤裝在行走輪上,刀盤上裝有發動機,發動機的輸出軸上裝有刀片,刀片利用發動機的高速旋轉在速度方面提高很多,節省了除草工人的作業時間,減少了大量的人力資源。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現代的割草機已經越來越成熟,但是現有的割草機仍然存在著一些缺陷,例如割草機工作時一般只能對雜草的表面進行處理,無法對草根進行處理,這樣雜草會很快長出來,這樣有需要重新進行除草,使用非常的麻煩,同時現代的割草機使用過程中,切割的草料會散在四周,這樣需要對雜草進行重新收集,使用還是較為麻煩。
為此,針對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領域技術人員提出了一種新型的割草機。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包括底座、提升筒和集料箱,所述底座的底端四角處設置有四根支撐柱,支撐柱的底端固定安裝有行走輪;所述底座的上端左側設置有第一電機,第一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有切割軸,切割軸與底座的連接處設置有軸承;所述切割軸的底端固定連接有轉盤,轉盤的下端設置有切割刀固定座,切割刀固定座的下端固定連接有切割刀;所述底座的中部設置有提升筒,提升筒的下端開設有進料口,提升筒的內部豎直設置有螺桿,螺桿上焊接有螺旋葉片,螺桿的上端連接有第二電機的輸出軸,第二電機固定安裝在提升筒的頂端;所述提升筒的右側設置有集料箱,集料箱固定安裝在底座的上端,集料箱與提升筒之間通過收集管連通;所述集料箱的右側在底座下側設置有連接柱,連接柱的下端安裝有滾筒,滾筒上設置有多個刨根突刺,滾筒通過皮帶連接有第三電機,第三電機固定安裝在底座的上端;所述底座的右側上端設置有推手。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柱與底座的連接處設置有減震墊。
進一步的,所述軸承固定安裝在底座內部。
進一步的,所述進料口與切割刀正對。
進一步的,所述收集管傾斜設置。
進一步的,所述推手與底座焊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通過推手推動底座前進,減震墊能夠有效減小底座前進時產生的震動,減少裝置的機械損耗,第一電機驅動切割軸轉動,從而帶動切割刀對雜草進行切割,切割下來的雜草通過進料口進入到提升筒內,提升筒內螺桿的螺旋葉片將雜草輸送到提升筒的頂端,然后通過收集管被集料箱收集,同時在除去雜草的時候,滾筒在第三電機的帶動下轉動,從而刨根突刺工作,對草根進行處理,防止雜草過快的生長出來。
附圖說明
圖1為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具有雜草收集功能的割草機,包括底座1、提升筒19和集料箱10,所述底座1的底端四角處設置有四根支撐柱14,支撐柱14的底端固定安裝有行走輪16;所述底座1的上端左側設置有第一電機5,第一電機5的輸出軸連接有切割軸4,切割軸4與底座1的連接處設置有軸承3;所述切割軸4的底端固定連接有轉盤2,轉盤2的下端設置有切割刀固定座17,切割刀固定座17的下端固定連接有切割刀15;所述底座1的中部設置有提升筒19,提升筒19的下端開設有進料口18,提升筒19的內部豎直設置有螺桿7,螺桿7上焊接有螺旋葉片6,螺桿7的上端連接有第二電機8的輸出軸,第二電機8固定安裝在提升筒19的頂端;所述提升筒19的右側設置有集料箱10,集料箱10固定安裝在底座1的上端,集料箱10與提升筒19之間通過收集管9連通;所述集料箱10的右側在底座1下側設置有連接柱20,連接柱20的下端安裝有滾筒22,滾筒22上設置有多個刨根突刺21,滾筒22通過皮帶連接有第三電機11,第三電機11固定安裝在底座1的上端;所述底座1的右側上端設置有推手12。
上述,支撐柱14與底座1的連接處設置有減震墊13。
上述,軸承3固定安裝在底座1內部。
上述,進料口18與切割刀15正對。
上述,收集管9傾斜設置。
上述,推手12與底座1焊接。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通過推手12推動底座1前進,減震墊13能夠有效減小底座1前進時產生的震動,減少裝置的機械損耗,第一電機5驅動切割軸4轉動,從而帶動切割刀15對雜草進行切割,切割下來的雜草通過進料口18進入到提升筒19內,提升筒19內螺桿7的螺旋葉片6將雜草輸送到提升筒19的頂端,然后通過收集管9被集料箱10收集,同時在除去雜草的時候,滾筒22在第三電機11的帶動下轉動,從而刨根突刺21工作,對草根進行處理,防止雜草過快的生長出來。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