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藍莓種植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藍莓種植的施肥機械。
背景技術:
藍莓被國際糧農組織列為人類五大健康食品之一,它也進入了世界第三代水果行列。同時,據專家推測,藍莓將成為本世紀世界范圍內最具發展潛力的果樹樹種之一。藍莓屬于寡營養植物,與其他果樹相比,樹體內氮、磷、鉀、鈣、鎂含量很低。由于這一特點,藍莓施肥中要特別防止過量,避免肥料傷害。在藍莓栽培中很少施用農家肥。藍莓生產果園中主要以氮、磷、鉀肥為主。現有的藍莓種植一部分為大棚栽培,另一部分為山林地種植,由于山林地地面有起伏,不夠平坦,在對藍莓施肥上無法使用大型機械,根部輸送營養液為統一標準,不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情況進行增減,影響藍莓植株的生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藍莓種植的施肥機械,具備能夠在山林地靈活的運轉,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生長狀況控制施肥量的優點,解決了傳統山林地藍莓種植不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情況進行增減,影響藍莓植株的生長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藍莓種植的施肥機械,包括行走履帶、機架、混料箱和控制器,所述行走履帶設置在施肥機械底部,所述行走履帶對稱設置,所述行走履帶頂端設置有機架,所述機架頂端設置有混料箱,所述混料箱內設置有混料裝置,所述混料箱頂端設置有進料漏斗,所述進料漏斗一側設置有進水口,所述混料箱側面設置有出水管,所述混料箱另一側面設置有混勻電機,所述混料箱一側設置有扶手,所述扶手一端設置有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混料箱內設置有攪拌軸,所述攪拌軸設置在混料箱中線位置,所述攪拌軸一端設置在混料箱內壁,另一端設置有混勻電機,所述攪拌軸周身設置有攪拌葉,攪拌葉繞攪拌軸螺旋分布。
優選的,所述混料箱內設置有水泵,所述水泵固定連接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設置有電磁閥,所述電磁閥與控制器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扶手頂端設置有防滑套。
優選的,所述行走履帶設置有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與控制器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行走履帶,控制器和電磁閥,通過設置行走履帶,方便施肥機械在山林地行走,控制器和電磁閥,能夠控制出水管的營養液出水量和出水速率,該實用新型具備能夠在山林地靈活的運轉,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生長狀況控制施肥量的優點,解決了傳統山林地藍莓種植不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情況進行增減,影響藍莓植株的生長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混料箱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行走履帶,2-機架,3-混料箱,31-攪拌軸,32-攪拌葉,33-水泵,34-電磁閥,4-扶手,41-防滑套,5-控制器,6-進料漏斗,7-進水口,8-出水管,9-混勻電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藍莓種植的施肥機械,包括行走履帶1、機架2、混料箱3和控制器5,所述行走履帶1設置在施肥機械底部,所述行走履帶1對稱設置,所述行走履帶1頂端設置有機架2,所述機架2頂端設置有混料箱3,所述混料箱3內設置有混料裝置,所述混料箱3頂端設置有進料漏斗6,所述進料漏斗6一側設置有進水口7,所述混料箱3側面設置有出水管8,所述混料箱3另一側面設置有混勻電機9,所述混料箱3一側設置有扶手4,所述扶手4一端設置有控制器5。
所述混料箱3內設置有攪拌軸31,所述攪拌軸31設置在混料箱3中線位置,所述攪拌軸31一端設置在混料箱3內壁,另一端設置有混勻電機9,所述攪拌軸31周身設置有攪拌葉32,攪拌葉32繞攪拌軸31螺旋分布;所述混料箱3內設置有水泵33,所述水泵33固定連接有出水管8,所述出水管8上設置有電磁閥34,所述電磁閥34與控制器5電性連接;所述扶手4頂端設置有防滑套41;所述行走履帶1設置有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與控制器5電性連接。
工作原理:通過進料漏斗6將肥料加入到混料箱6內,通過控制器5開啟混勻電機9,將肥料和水混勻得到用于藍莓施肥的營養液,通過控制器9控制水泵33和電磁閥34,使用者手持出水管8對藍莓植株進行施肥,施肥機械由驅動電機帶動,使用者通過扶手4來掌控方向,混勻箱3頂部設置的進水口7,用于混料箱3水量的補充,該實用新型具備能夠在山林地靈活的運轉,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生長狀況控制施肥量的優點,解決了傳統山林地藍莓種植不能夠根據藍莓植株的情況進行增減,影響藍莓植株的生長的問題。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