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ー種保健食品制作方法,尤其涉及ー種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
背景技術:
陳皮具有理氣健脾,調中,燥濕,化痰的功效, 可用于脾胃氣滯之脘腹脹滿或疼痛、消化不良、濕濁阻中之胸悶腹脹、納呆便溏、痰濕壅肺之咳嗽氣喘。佛手有理氣化痰、止嘔消脹、舒肝健脾、和胃更多種藥用功能。對老年人的氣管炎、哮喘病有明顯的緩解作用;對一般的消化不良、胸腹脹悶,有更為顯著的療效。目前市場上的產品比較單一,將陳皮與佛手組合在一起形成食療價值更佳的產品更為少之,且現有技術加工此類產品的方法比較簡單,對蘊含其中的保健功效不能使其完全發揮出來。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及其制作方法。可將陳皮與佛手進行混合,制作成有效的理氣去痰的保健食品。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配方
陳皮62% 70% ;佛手25% 32% ;茴香0. 5% I. 2% ;丁香0. 4% 1% ;甘草0. 5%
I.5% ;桂皮:0. 8% 2. 5%o進ー步地,各配方重量百分比為
陳皮68% ;佛手28% ;茴香:0. 8% ;丁香:0. 5% ;甘草1% ;桂皮1. 7%。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ー種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比例稱取陳皮、佛手原料;
(2)分別腌制陳皮、佛手去果油將原料中的陳皮、佛手分別以10份原料加2 3份鹽的方法進行密封腌制5 6個月;
(3)將去果油后的腌制原料進行蒸煮殺菌;
(4)將步驟(3)的原料浸泡于蜂蜜糖漿中浸泡時間6 7個月,蜂蜜糖漿加入份量為每10份原料加2 3份;
(5)將步驟(4)中的原料放入茴香、丁香熬制成的湯藥中浸泡I 2個月;
(6)將步驟(5)中的原料再放入甘草、桂皮熬制成的湯藥中浸泡I 2個月;
(7)將原料進行70 80°C烘干至含水分20% 30%成品。進ー步地,步驟(I)前還包括以下將原料進行預腌的步驟
將陳皮、佛手分別以10份原料加2 3份鹽的方法進行密封預腌制I 2個月,并去除腌汁。進ー步地,所述步驟(5)、步驟(6)的湯藥分別為茴香和丁香、甘草和桂皮為碾碎至80 120目所熬制成的藥粉湯。作為上述方案的優選,所述蜂蜜糖漿中的蜂蜜與蔗糖的質量份數比為I :10。作為上述方案的優選,所述步驟(3)為將原料置于150 160°C進行蒸煮殺菌。實施本發明實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明采用兩種有助于理氣去痰的原料陳皮與佛手,增強了本發明的食療效果,且經過本發明的加工步驟,可使陳皮與佛手中有益于人體健康部分的成份完成發揮出來,提高了本發明的ロ感與保健效果。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對本發明作進ー步地詳細描述。
實施例I :
在本實施例中,本發明各配方重量百分比為陳皮68% ;佛手28% ;茴香0. 8% ;丁香0. 5% ;甘草1% ;桂皮1. 7%。將上述配方以下述方法進行制作
按比例稱取陳皮、佛手原料分別以10份原料加入3份食鹽的方法,將原料進行預備淹制I 2個月使其去果油,優先淹制去果油的時間為2個月,并去除腌汁使得頭層果油不影響本發明的ロ感。將經過預淹去除果油的陳皮、佛手去除腌汁后同樣的分別再以10 3的質量份數比例加入食鹽密封腌制5個月,使其充分分泌出果油澀汁。將上述腌制完成的原料進行150 160°C蒸煮15 20分鐘殺菌。將經過蒸煮的陳皮與佛手浸泡于蜂蜜糖漿中,其原料與蜂蜜糖漿比例為10 :3,浸泡時間為7個月,使其大部分為陳皮與佛手所吸收。蜂蜜糖漿為蜂蜜與蔗糖的混合物,其質量份數比為I :10,即I份蜂蜜加以10份蔗糖。按配方比例取得茴香和丁香加入適量水進行熬制得到茴香、丁香藥粉湯,加入水的份量為使茴香和丁香可粘于陳皮與佛手上即可,浸泡時間為2個月,作為第一次浸泡。同樣的,按配方比例取得甘草、桂皮,加以適量水熬制成甘草、桂皮藥粉湯,將第一次浸泡完成的原料放入其中進行第二次浸泡,浸泡時間為2個月。茴香、丁香、甘草、桂皮為碾碎至80目的藥粉。將浸泡后的原料連同藥粉于常壓80 90°C進行烘干,使其含水分為20% 30%即可得最后成品。實施例2
在本實施例中,本發明各配方重量百分比為陳皮69% ;佛手26% ;茴香1. 1% ;丁香0. 8% ;甘草:0. 9% ;桂皮2. 2%o將上述配方以下述方法進行制作
按比例稱取陳皮、佛手原料分別以10份原料加入3份食鹽的方法,將原料進行預備淹制I個月使其去果油,并去除腌汁使得頭層果油不影響本發明的ロ感。將經過預淹去除果油的陳皮、佛手去除腌汁后同樣的分別再以10 3的質量份數比例加入食鹽密封腌制6個月,使其充分分泌出果油澀汁。
將上述腌制完成的原料進行150 160°C蒸煮15 20分鐘殺菌。將經過蒸煮的陳皮與佛手浸泡于蜂蜜糖漿中,其原料與蜂蜜糖漿比例為10 :3,浸泡時間為6個月,使其大部分為陳皮與佛手所吸收。蜂蜜糖漿為蜂蜜與蔗糖的混合物,其質量份數比為I :10,即I份蜂蜜加以10份蔗糖。按配方比例取得茴香和丁香加入適量水進行熬制得到茴香、丁香藥粉湯,加入水的份量為使茴香和丁香可粘于陳皮與佛手上即可,浸泡時間為I個月,作為第一次浸泡。同樣的,按配方比例取得甘草、桂皮,加以適量水熬制成甘草、桂皮藥粉湯,將第一次浸泡完成的原料放入其中進行第二次浸泡,浸泡時間為 2個月。茴香、丁香、甘草、桂皮為碾碎至80目的藥粉。將浸泡后的原料連同藥粉于常壓80 90°C進行烘干,使其含水分為20% 30%即可得最后成品。實施例3
在本實施例中,本發明各配方重量百分比為陳皮65% ;佛手32% ;茴香0. 6% ;丁香
0.6% ;甘草:0. 7% ;桂皮1. 1%。將上述配方以下述方法進行制作
按比例稱取陳皮、佛手原料分別以10份原料加入3份食鹽的方法,將原料進行預備淹制2個月使其去果油,并去除腌汁使得頭層果油不影響本發明的ロ感。將經過預淹去除果油的陳皮、佛手去除腌汁后同樣的分別再以10 3的質量份數比例加入食鹽密封腌制6個月,使其充分分泌出果油澀汁。將上述腌制完成的原料進行150 160°C蒸煮15 20分鐘殺菌。將經過蒸煮的陳皮與佛手浸泡于蜂蜜糖漿中,其原料與蜂蜜糖漿比例為10 :3,浸泡時間為7個月,使其大部分為陳皮與佛手所吸收。蜂蜜糖漿為蜂蜜與蔗糖的混合物,其質量份數比為I :10,即I份蜂蜜加以10份蔗糖。按配方比例取得茴香和丁香加入適量水進行熬制得到茴香、丁香藥粉湯,加入水的份量為使茴香和丁香可粘于陳皮與佛手上即可,浸泡時間為2個月,作為第一次浸泡。同樣的,按配方比例取得甘草、桂皮,加以適量水熬制成甘草、桂皮藥粉湯,將第一次浸泡完成的原料放入其中進行第二次浸泡,浸泡時間為I個月。茴香、丁香、甘草、桂皮為碾碎至80目的藥粉。將浸泡后的原料連同藥粉于常壓80 90°C進行烘干,使其含水分為20% 30%即可得最后成品。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配方 陳皮62% 70% ;佛手25% 32% ;茴香0. 5% I. 2% ;丁香0. 4% 1% ;甘草0. 5% I. 5% ;桂皮:0. 8% 2. 5%o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其特征在于,各配方重量百分比為 陳皮68% ;佛手28% ;茴香:0. 8% ;丁香:0. 5% ;甘草1% ;桂皮1. 7%。
3.ー種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按比例稱取陳皮、佛手原料; (2)分別腌制陳皮、佛手去果油將原料中的陳皮、佛手分別以10份原料加2 3份鹽的方法進行密封腌制5 6個月; (3)將去果油后的腌制原料進行蒸煮殺菌; (4)將步驟(3)的原料浸泡于蜂蜜糖漿中浸泡時間6 7個月,蜂蜜糖漿加入份量為每10份原料加2 3份; (5)將步驟(4)中的原料放入茴香、丁香熬制成的湯藥中浸泡I 2個月; (6)將步驟(5)中的原料再放入甘草、桂皮熬制成的湯藥中浸泡I 2個月; (7)將原料進行70 80°C烘干至含水分20% 30%成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干,步驟(I)前還包括以下將原料進行預腌的步驟 將陳皮、佛手分別以10份原料加2 3份鹽的方法進行密封預腌制I 2個月,并去除腌汁。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步驟(6)的湯藥分別為茴香和丁香、甘草和桂皮為碾碎至80 120目所熬制成的藥粉湯。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蜂蜜糖漿中的蜂蜜與蔗糖的質量份數比為I :10。
7.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為將原料置于150 160°C進行蒸煮殺菌。
全文摘要
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配方陳皮62%~70%;佛手25%~32%;茴香0.5%~1.2%;丁香0.4%~1%;甘草0.5%~1.5%;桂皮0.8%~2.5%。本發明實施例還公開了一種制作理氣去痰的陳皮食品的方法。本發明采用兩種有助于理氣去痰的原料陳皮與佛手,增強了本發明的食療效果,且經過本發明的加工步驟,可使陳皮與佛手中有益于人體健康部分的成份完成發揮出來,使其具有理氣去痰、生津解渴、消滯開胃等保健功效,且本發明具有咸、甜、香、辛、甘各味俱全,提高了本發明的口感。
文檔編號A23L1/48GK102726785SQ20121022874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4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4日
發明者王綿生 申請人:汕頭市生奧保健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