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lignocellulosic material)的方法。
背景技術:
植物中大多數碳水化合物為木質素纖維素的形式,其主要由纖維素、半纖維素、果膠(pectin)和木質素(Iignin)組成。木質素纖維素被發現存在于,例如,植物的莖、葉、果皮(hull)、果殼(husk)和穗軸(cob)。這些聚合物的水解釋放中性糖的混合物,所述的中性糖包括葡萄糖、木糖、甘露糖、半乳糖和阿拉伯糖。纖維素是單糖葡萄糖通過β-1,4-鍵共價連接的聚合物。許多微生物產生水解連接的葡聚糖的酶。這些酶包括內切葡聚糖酶(endoglucanase)、纖維二糖水解酶(celIobiohydrolase)、葡糖水解酶(glucohydrolase)和β _葡萄糖苷酶(β-glucosidase)。內切葡聚糖酶在隨機位置消化纖維素聚合物,將其打開以被纖維二糖水解酶攻擊。葡糖水解酶從纖維素聚合物的末端釋放葡萄糖的分子。纖維二糖水解酶從纖維素聚合物的末端順序地釋放纖維二糖的分子。纖維二糖是葡萄糖的水溶性β-1,4-鍵二聚物。葡萄糖苷酶將纖維二糖水解為葡萄糖。半纖維素是短的支鏈雜多糖,其由多種己糖(葡萄糖、甘露糖和半乳糖)、戊糖(D-木糖和L-阿拉伯糖)、糖醒酸(uronic酸)、乙酸和其它較小的糖(minorsugar)組成。與纖維素降解相似,半纖維素水解需要多種酶的協同作用(coordinated action),所述的酶可分為三種主要類別,內作用酶(endo-acting enzyme),其攻擊多糖鏈中內部的鍵,外作用酶(exo-acting enzyme),其直接作用于多糖鏈的還原性或非還原性末端,和輔助的酶(乙酰酯酶(acetylesterase)和酯酶(esterase),其水解木質素糖苷鍵(lignin glycosidebonds))。可使用木質素纖維素材料,諸如木材、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玉米纖維(cornfiber)、廢紙、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等產生乙醇。已知的天然生物體不能快速地而且有效地將木質素纖維素生物質中所有碳水化合物聚合物代謝為乙醇。木質素纖維素原料變為乙醇的轉化具有如下的優點大量原料的簡便可用性,避免燃燒原料或將原料埋入土壤(landfi 11 ing)的合意性,和乙醇燃料的清潔度。纖維素一旦轉化為葡萄糖,葡萄糖容易被酵母發酵變為乙醇。然而,商業化的障礙是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轉化為葡萄糖和其它可發酵的糖類的酶的成本。本領域中需要改進纖維素分解酶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降解為有用的有機產品或降解為有用終產品的中間物的能力。本發明的目的是改進纖維素分解酶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能力。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其包含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secondary alcohol ethoxylate)、脂肪醇乙氧基化物(fatty alcoholethoxylate)、壬基酹乙氧基化物(nonylphenol ethoxylate)、十三燒基乙氧基化物(tridecyl ethoxylate)和聚氧乙烯醚(polyoxyethylene ether)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 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本發明也涉及產生有機物質的方法,其包含(a)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糖化,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b)用一種或多種發酵微生物將步驟(a)糖化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發酵;和(c)從發酵物中回收有機物質。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有機物質是醇。具體地,本發明涉及如下各項I.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其包含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月旨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2.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林業殘余物、城市固體廢物、廢紙和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3.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玉米秸。4.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選自纖維素酶、內切葡聚糖酶、纖維二糖水解酶和葡萄糖苷酶。5.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纖維素酶。6.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內切葡聚糖酶。7.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纖維二糖水解酶。8.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β -葡萄糖苷酶。9.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仲醇乙氧基化物。10.項9的方法,其中所述仲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n_15H23_310 (CH2CH2O)XH,其中 X 為 5、9、12 或 20。11.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脂肪醇乙氧基化物。
12.項11的方法,其中所述脂肪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6_18H33_370 (CH2CH2O)xH,其中 X 為 50 或 80。13.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壬基酚乙氧基化物。14.項13的方法,其中所述壬基酚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9H19C6H4 (CH2CH2O)xOH,其中 x 為 9. 3。15.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16.項15的方法,其中所述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3_15H27_310 (CH2CH2O)xH,其中 X 為 6. 6 或 8. 5。17.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醚。
18.項17的方法,其中所述聚氧乙烯醚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2_18H25_37(CH2CH2O)x0CH2CH0,其中 X 為 10、20 和 23。19.項I的方法,還包含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選自半纖維素酶、酯酶、蛋白酶、漆酶、過氧化物酶或其混合物的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20.項19的方法,其中所述酯酶是脂肪酶、磷脂酶、角質酶或其混合物。21.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預處理方法。22.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同時糖化和發酵方法(SSF)的步驟。23.項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雜合水解和發酵方法(HHF)的步驟。24.項I的方法,還包含回收降解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25.項24的方法,其中所述降解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糖。26.項24的方法,其中所述糖選自葡萄糖、木糖、甘露糖、半乳糖和阿拉伯糖。27.產生有機物質的方法,其包含(a)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糖化,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b)用一種或多種發酵微生物將步驟(a)糖化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發酵;和(c)從發酵物中回收有機物質。28.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林業殘余物、城市固體廢物、廢紙和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29.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玉米秸。30.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選自纖維素酶、內切葡聚糖酶、纖維二糖水解酶和葡萄糖苷酶。31.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纖維素酶。32.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內切葡聚糖酶。33.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纖維二糖水解酶。34.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素裂解酶是β -葡萄糖苷酶。35.項27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仲醇乙氧基化物。36.項35的方法,其中所述仲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H5H23-S1O(CH2CH2O)xH,其中 X 為 5、9、12 或 20。
37.項的方法27,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脂肪醇乙氧基化物。38.項的方法37,其中所述脂肪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6_18H33_370 (CH2CH2O)xH,其中 X 為 50 或 80。39.項的方法27,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壬基酚乙氧基化物。40.項的方法39,其中所述壬基酚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9H19C6H4 (CH2CH2O)xOH,其中 x 為 9. 3。41.項的方法27,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42.項的方法41,其中所述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3_15H27_310 (CH2CH2O)xH,其中 X 為 6. 6 或 8. 5。43.項的方法27,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醚。·44.項的方法43,其中所述聚氧乙烯醚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12_18H25_37 (CH2CH2O)x0CH2CH0,其中 X 為 10、20 和 23。45.項的方法27,還包含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選自半纖維素酶、酯酶、蛋白酶、漆酶、過氧化物酶或其混合物的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46.項的方法45,其中所述酯酶是脂肪酶、磷脂酶、角質酶或其混合物。47.項的方法27,其中步驟(a)和(b)在同時糖化和發酵中同時進行。48.項的方法27,其中所述有機物質是醇、有機酸、酮、氨基酸或氣體。49.項的方法48,其中所述醇是阿拉伯糖醇、丁醇、乙醇、甘油、甲醇、1,3_丙二醇、山梨醇或木糖醇。50.項的方法48,其中所述有機酸是乙酸、醋酮酸、己二酸、抗壞血酸、檸檬酸、2,5二酮-D-葡糖酸、甲酸、延胡索酸、葡糖二酸、葡糖酸、葡糖醛酸、戊二酸、3-羥基丙酸、衣康酸、乳酸、蘋果酸、丙二酸、草酸、丙酸、琥珀酸或木糖酸。51.項的方法48,其中所述酮是丙酮。52.項的方法48,其中所述氨基酸是天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賴氨酸、絲氨酸或蘇氨酸。53.項的方法48,其中所述氣體是甲烷、氫、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圖I顯示pAlLol的限制性酶切圖。圖2顯示pMJ04的限制性酶切圖。圖3顯示pCaHj527的限制性酶切圖。圖4顯示pMT2188的限制性酶切圖。圖5顯示pCaHj568的限制性酶切圖。圖6顯示pMJ05的限制性酶切圖。圖7顯示米曲霉(Aspergillus oryzae) β _葡萄糖苷酶的分泌信號序列的DNA序列(SEQ ID NO:26)和推導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O:27)。圖8顯示特異腐質霉(Humicola insolens)內切葡聚糖酶V的分泌信號序列的DNA序列(SEQ ID NO:30)和推導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0:31)。圖9顯示pSMail35的限制性酶切圖。
圖IOA和IOB顯示煙曲霉(Aspergillus fumigatus) β _葡萄糖苷酶的基因組DNA序列和推導的氨基酸序列(分別為SEQ ID N0S:36和37)。將預測的信號肽加下劃線并將預測的內含子用斜體表示。圖11顯示pBANelO的限制性酶切圖。圖12顯示pAlLo2的限制性酶切圖。圖13顯示pEJG97的限制性酶切圖。圖14顯示pMJ06的限制性酶切圖。圖15顯示pMJ09的限制性酶切圖。圖16顯示PJZHEGl的限制性酶切圖。
圖17 顯示S()ftan0_90(0· lml/g PCS)對于 Celluclast I. 5L 在 50。C 水解PCS (5%)的影響。圖18 顯示Lutensol. AT80 (O. lml/g PCS)對于 Celluclast I. 5L 在 50。C 水解PCS (5%)的影響。圖19 顯示Softanol⑩ 90 (O. 2ml/g PCS)對于 Celluclast I. 5L 在 50。C 水解PCS (5%)的影響。圖20 顯示Softanol 90 (O. 2ml/g PCS)對于 Celluclast I. 5L 在 55。C 水解PCS (5%)的影響。圖21 顯示 Celluclast I. 5L(2mg/g PCS)在 50。C 水解 PCS (5%)的Softanol 90
劑量依賴性。圖22 顯示不同Sofiano丨 產品對于 Celluclast I. 5L(2mg/g PCS)在 50° C 水解PCS (5%)的影響。圖23顯示Softanol⑩90 (O. 2ml/g PCS)對于補加米曲霉β -葡萄糖苷酶(O. 06mg/g PCS)的CelluclaStl.5L(2mg/g PCS)和表達米曲霉β-葡萄糖苷酶的里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無細胞培養液(2mg/g PCS)在 50° C 水解 PCS(5%)的影響。圖24顯示Softandf) 90 (O. lml/g PCS)在40-65。C對于純化的里氏木霉纖維二糖水解酶I (2-10mg/g PCS)的乙醇洗滌的/磨碎的PCS(1%)的24小時轉化率的影響。圖25 顯示Softanol 90 (O. lml/g PCS)在 40-65。C 對于補加 5% 煙曲霉 β -葡萄糖苷酶(O. 1-0. 5mg/g PCS)的乙醇洗滌的/磨碎的PCS(1%)的24小時轉化率的影響。圖26顯示Softanol 90 (O. lml/g PCS)在40-65。C對于補加20%里氏木霉內切葡聚糖酶I (O. 4-4mg/g PCS)和5%煙曲霉β -葡萄糖苷酶(O. 1-lmg/g PCS)的純化的里氏木霉纖維二糖水解酶I (2-20mg/g PCS)的乙醇洗滌的/磨碎的PCS(1%)的24小時轉化率的影響。圖27 顯示SoHanoIt 90(0. lml/g PCS)在 40-65。C 對于補加 20% 解纖維熱酸菌(Acidothermus cellulolyticus) Elcd (O. 4-4mg/g PCS)和 5% 煙曲霉 β-葡萄糖苷酶(O. 1-lmg/g PCS)的純化的里氏木霉纖維二糖水解酶I(2-20mg/g PCS)的乙醇洗滌的/磨碎的PCS(1%)的24小時轉化率(conversion)的影響。圖28顯示S(>ri;uu>h). (O. 05-0. 2ml/g纖維素)對于Celluclast I. 5L(1. 25_20mg/纖維素)在50° C水解Avicel (1%)的影響。發明詳述
本發明涉及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其包含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在本發明的方法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可為含有木質素纖維素的任何材料。木質素纖維素通常存在于,例如,植物的莖、葉、果皮、果殼和穗軸或樹的葉、枝和木材。木質素纖維素材料也可為,但不限于,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林業殘余物、城市固體廢物、廢紙和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
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玉米稻(corn stover)。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玉米纖維(corn fiber)。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稻草(rice straw) 0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紙和紙漿加工廢物。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木本或草本植物。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可以按原樣使用,或使用本領域已知的常規方法進行預處理。例如,物理預處理方法可包括多種類型的磨制(milling)、福照(irradiation)、汽蒸 / 蒸汽噴發(steaming/steam explosion)和水熱分解(hydrothermolysis);化學預處理方法可包括稀酸(dilute acid)、堿、有機溶劑、氨、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pH-控制的水熱分解;而生物預處理方法可包括采用溶解木質素的(lignin-solubilizing)微生物(參見,例如,Hsu, T. -A. , 1996, Pretreatment of biomass, in Handbook onBioethanol:Productionand Utilization,Wyman, C. E. , ed. , Taylor&Francis, Washington,DC,179-212 ;Ghosh,P.,Singh, A.,1993,Physicochemical and biologicaltreatment s for enzymatic/microbial conversion of lignocellulosicbiomass, Adv. AppI. Microbiol.,39:295-333 ;McMiIIanjJ.D.,1994,Pretreatinglignocellulosic biomass:a review,in Enzymatic Conversion of Biomass for FuelsProduction, Himmelj M. E. , Baker, J. 0.,和 Overend,R. P.,eds.,ACS Symposium Series566,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Washington,DC,chapter 15 ;Gong,C. S.,CaojN.J. , Duj J.,和 Tsao,G. T.,1999,Ethanol production from renewable resources, inAdvances in Biochemical Engineering/Biotechnology, ScheperjT.,ed.,Springer-Verlag Berlin Heidelberg, Germany, 65: 207-241 ;01sson,L,和 Hahn-Hagerdal,B.,1996,Fermentation of lignocellulosic hydrolysates for ethanol production,Enz.Microb. Tech,18:312-331 ;以及 Vallander,L,和 Eriksson,K. -E. L,1990,Productionof ethanol from lignocellulosic materials: State of the at, Adv. Biochem. Eng./Biotechnol.,42:63-95)。表面活性劑在本發明的方法中,表面活性劑可為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任何表面活性劑。該表面活性劑是外源添加的。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仲醇乙氧基化物。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表面活性劑是脂肪醇乙氧基化物。
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表面活性劑是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表面活性劑是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tridecylethoxylate)。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醚。仲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式Cn_15H23_310(CH2CH2O)xH,其中x為乙氧基化(ethoxylation)的程度。乙氧基化的程度可為至少3到至少50。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仲醇乙氧基化物是燒氧基聚乙烯氧乙醇(alkyloxypolyethyleneoxyethanol) 50 (x=5)。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仲醇乙氧基化物是烷氧基聚乙烯氧乙醇90 (x=9)。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仲醇乙氧基化物是烷氧基聚乙烯氧乙醇120 (x=12)。在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仲醇乙氧基化物是烷氧基聚乙烯氧乙醇200 (x=20)。商業上可用的仲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S0FTAN0L 50,SOFTANOL 90,SOFTANOL 120 和 SOFTANOL 200,可由 INEOSOxide, Zwi jndrecht,比利時得到。
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具有式C16_18H33_370(CH2CH20)xH,其中X是乙氧基化的程度。乙氧基化的程度可為至少11到至少80。商業上可用的脂肪醇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Lutensol AT50 (x=50)和 LutensolAT80 (x=80),可由 BASF Corp. , MountOlive1NJ,美國得到。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具有式C9H19C6H4(CH2CH2O)xOH,其中X是乙氧基化的程度。乙氧基化的程度可為至少4到至少70。商業上可用的壬基酚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Tergitol NP-9 (χ=9· 3),可由 Dow Chemical Company, Midland, Michigan,美國得到。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具有式C13_15H27_310(CH2CH2O)xH,其中x是乙氧基化的程度。乙氧基化的程度可為至少2到至少50。商業上可用的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Novell II TDA-6. 6(χ=6· 6)和 Novell II TDA-8. 5 (χ=8· 5),可由Sasol, Houston, TX 得到。聚氧乙烯醚具有式C12_18H25_37 (CH2CH2O)xOCH2CHO,其中X是乙氧基化的程度。乙氧基化的程度可為至少10到至少23。商業上可用的聚氧乙烯醚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Brij 35 (x=23) ,Brij 56 (x=10), Brij 97 (x=10),和 Bri j 98 (x=20),可由 SigmaChemical Co. , St. Loius, MO 得到。上面提到的表面活性劑的總結顯示于表I。表I
權利要求
1.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其包括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和脂肪醇乙氧基化物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
2.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和林業殘余物。
3.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城市固體廢物。
4.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廢紙。
5.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
6.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選自纖維素酶、內切葡聚糖酶、纖維二糖水解酶和beta-葡萄糖苷酶。
7.權利要求I的方法,還包含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選自半纖維素酶、酯酶、蛋白酶、漆酶、過氧化物酶或其混合物的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
8.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預處理方法。
9.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同時糖化和發酵方法的步驟。
10.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雜合水解和發酵方法的步驟。
11.權利要求I的方法,還包含回收降解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
12.產生有機物質、氫、二氧化碳或一氧化碳的方法,其包括 (a)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和脂肪醇乙氧基化物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糖化,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 (b)用一種或多種發酵微生物將步驟(a)糖化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發酵;和 (C)從發酵物中回收有機物質、氫、二氧化碳或一氧化碳。
13.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草本物質、農業殘余物和林業殘余物。
14.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城市固體廢物。
15.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廢紙。
16.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選自紙漿和造紙廠殘余物。
17.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質素纖維素材料是玉米秸。
18.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選自纖維素酶、內切葡聚糖酶、纖維二糖水解酶和beta-葡萄糖苷酶。
19.權利要求12的方法,還包含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選自半纖維素酶、酯酶、蛋白酶、漆酶、過氧化物酶或其混合物的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
20.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步驟(a)和(b)在同一容器中同時進行。
21.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物質是醇、有機酸、酮或氨基酸。
22.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物質是氣體。
23.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醇是阿拉伯糖醇、丁醇、乙醇、甘油、甲醇、1,3-丙二醇、山梨醇或木糖醇。
24.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酸是乙酸、醋酮酸、己二酸、抗壞血酸、檸檬酸、.2,5 二酮-D-葡糖酸、甲酸、延胡索酸、葡糖二酸、葡糖酸、葡糖醛酸、戊二酸、3-羥基丙酸、衣康酸、乳酸、蘋果酸、丙二酸、草酸、丙酸、琥珀酸或木糖酸。
25.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酮是丙酮。
26.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氨基酸是天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賴氨酸、絲氨酸或蘇氨酸。
27.權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氣體是甲烷。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降解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其包括在至少一種選自仲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壬基酚乙氧基化物、十三烷基乙氧基化物和聚氧乙烯醚的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處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表面活性劑的缺乏相比增加了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的降解。本發明也涉及產生有機物質的方法,其包含(a)在至少一種上述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條件下用有效量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分解酶將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糖化;(b)用一種或多種發酵微生物將步驟(a)糖化的木質素纖維素材料發酵;和(c)從發酵物中回收有機物質。
文檔編號C12P7/36GK102876754SQ20121035249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14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16日
發明者埃琳娜.弗拉森科, 喬爾.徹里, 徐豐 申請人:諾維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