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鹵肉加工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食品加工領域,涉及一種肉類的加工方法,尤其是一種鹵肉加工工藝。
背景技術:
現有的鹵肉加工工藝是將肉切成肉塊、片狀或肉沫狀,加香菇熬制,主料是瘦豬肉,輔料為鹽、味精、老抽、八角、桂皮、茴香等大料,加工時間在60分鐘左右,或者是在容器中直接蒸熟,現有的做法制作的鹵肉形狀不好看,顏色呈土黃色,加工時間短,肉入味不夠,口感不好,其中的脂肪成份也不利于健康,顏色也不好看。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鹵肉加工工藝,顏色呈金黃色,肉入味足夠,口感良好,其中的脂肪成份也少,顏色也好看。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解決的鹵肉加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I)先將大肉切塊成型,5cm大小,用清水浸泡6-8個小時;(2)將泡好的大肉用清水洗凈,再放置鍋中,加水,燒開20-30分鐘,上下攪拌,使之均勻;然后將焯好的大肉撈出放入盆中洗凈;(3)將冼好的大肉再入到容器中,加水,加調味料,大火燒開10-15分鐘,將火將到小火鍋開,20-30分鐘,肉八成熟;(4)將肉從鍋中撈出,取骨,晾涼,裝盤,冷藏,肉湯留后用;(5)將冷藏肉放入砂鍋中,加入水及老湯料,慢火燉熟;取出,剁成碎末,灌入砂鍋湯,攪拌均勻。所述調味料包括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醬油、丁香、肉扣和香葉。所述大肉、水、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桂皮、醬油、丁香、肉扣、香葉,其重量比如下10 20 0. 5:0. 2:0. 1:0. 1:0. 15:0. 5:0. 03:0. 03:0. 03。所述步驟(5)中冷藏肉、肉湯、老湯料按重量比為5:10:2。所述老湯料的制作工藝豬大骨、水、八角、桂皮、草果、紅塘、食鹽和丁香按照重量比為20 35 5 2 1 1 3的比例混合均勻,大火燒開,小火燉至10-20小時,得到成品,放涼成塊。所述大肉切塊成型在3_8cm。本發明的鹵肉加工工藝,其制作出的鹵肉顏色呈金黃色,肉入味足夠,口感良好,其中的脂肪成份也少,顏色也好看。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描述
鹵肉加工工藝1、先將大肉切塊成型,5cm大小,用清水浸泡,6-8個小時。2、將泡好的大肉用清水洗凈,再放置鍋中,加水,燒開20-30分鐘,上下攪拌,使之均勻。然后將焯好的大肉撈出放入盆中洗凈。3、將洗好的大肉再入到容器中,加水,加調味料,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醬油、丁香、肉扣、香葉,大火燒開10-15分鐘,將火將到小火鍋開,20-30分鐘,肉八成熟。4、將肉從鍋中撈出,取骨,晾涼,裝盤,冷藏,肉湯留后用。5、將冷藏肉放入砂鍋中,加入水及老湯料,慢火燉熟。取出,剁成碎末,灌入砂鍋湯,攪拌均勻。冷藏肉、肉湯、老湯料按重量比5:10:2。6、配料大肉、水、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桂皮、醬油、丁香、肉扣、香葉,其重量比為10
20:0. 5:0. 2:0. 1:0. 1:0. 15:0. 5:0. 03:0. 03:0. 03。7、老湯的制作工藝豬大骨20斤,水35斤,八角5斤、桂皮2斤、草果I斤、紅塘I斤、食鹽3斤,丁香
O.5斤、大火燒開,小火燉至10-20小時,成品4-5斤,放涼成塊。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及技術內容作出些許的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 (1)先將大肉切塊成型,用清水浸泡6-8個小時; (2)將泡好的大肉用清水洗凈,再放置鍋中,加水,燒開20-30分鐘,上下攪拌,使之均勻;然后將焯好的大肉撈出放入盆中洗凈; (3)將冼好的大肉再入到容器中,加水,加調味料,大火燒開10-15分鐘,將火將到小火鍋開,20-30分鐘,肉八成熟; (4)將肉從鍋中撈出,取骨,晾涼,裝盤,冷藏,肉湯留后用; (5)將冷藏肉放入砂鍋中,加入水及老湯料,慢火燉熟;取出,剁成碎末,灌入砂鍋湯,攪拌均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味料包括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醬油、丁香、肉扣和香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肉、水、八角、花椒、小茴香、草果、桂皮、醬油、丁香、肉扣、香葉,其重量比為10 20 0. 5:0. 2:0. 1:0. 1:0. 15:0. 5:0. 03:0.03:0. 03。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中冷藏肉、肉湯、老湯料按重量比為5:10:2。
5.如權利要求1所述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老湯料的制作工藝豬大骨、水、八角、桂皮、草果、紅塘、食鹽和丁香按照重量比為20 35 5 2 1 1 3的比例混合均勻,大火燒開,小火燉至10-20小時,得到成品,放涼成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鹵肉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肉切塊成型在3-8cm。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鹵肉加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1)先將大肉切塊成型,用清水浸泡6-8個小時;(2)將泡好的大肉用清水洗凈,再放置鍋中,加水,燒開20-30分鐘,上下攪拌,使之均勻;然后將焯好的大肉撈出放入盆中洗凈;(3)將冼好的大肉再入到容器中,加水,加調味料,大火燒開10-15分鐘,將火將到小火鍋開,20-30分鐘,肉八成熟;(4)將肉從鍋中撈出,取骨,晾涼,裝盤,冷藏,肉湯留后用;(5)將冷藏肉放入砂鍋中,加入水及老湯料,慢火燉熟;取出,剁成碎末,灌入砂鍋湯,攪拌均勻。本發明的鹵肉加工工藝,其制作出的鹵肉顏色呈金黃色,肉入味足夠,口感良好,其中的脂肪成份也少,顏色也好看。
文檔編號A23L1/314GK103005500SQ20121055200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18日
發明者鄭樹林 申請人:鄭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