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業領域,具體為一種馬鈴薯營養粉。
背景技術:
我國是馬鈴薯生產大國,種植面積約為470萬公頃,年產量約6000萬噸,但由于受多種因素制約,對馬鈴薯的加工利用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加工產品主要為粉條、粉絲、油炸馬鈴薯食品等。目前國內市場馬鈴薯全粉和馬鈴薯衍生物產品還很少,有些還依賴進口。20世紀90年代后,亞洲也形成了世界馬鈴薯的新興市場。歐美國家的炸薯條、炸薯片等加工食品和休閑食品,受到人們的歡迎。隨著美式快餐麥當勞和肯德基連鎖店的不斷擴展,以馬鈴薯全粉為原料的薯泥、薯餅等煎炸食品風靡全球,在中國也不例外。但是,作為小食品的馬鈴薯全粉原料仍依賴進口,年需求量3萬噸以上,目前年產量僅有3500噸,遠遠滿足不了市場的需求。
鑒于國內市場對馬鈴薯類食品的青睞及其難以為廣大中低收入消費者所接受的高價位,亟需開發我國馬鈴薯全粉及其產品。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提供一種馬鈴薯營養粉,本發明通過添加蔬菜粉,可以使營養元素更為均衡,可提供人體所必需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營養物質,通過添加調味粉可為本發明增加風味,提升口味。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20~50份、蔬菜粉10~30份、米粉5~10份、蝦干粉2~6份、調味粉1~10份、香菇粉3~8份、燕麥粉4~10份。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20份、蔬菜粉10份、米粉5份、蝦干粉2份、調味粉4份、香菇粉3份、燕麥粉5份。
作為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50份、蔬菜粉25份、米粉8份、蝦干粉5份、調味粉8份、香菇粉5份、燕麥粉6份。
進一步地,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1~3:1~2:2~4:1~3:1。
更進一步地,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2:1.5:4:2:1。
進一步地,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2~3:0.5~1.5。
更進一步地,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2:1。
進一步地,所述蝦干粉為由蝦干制成的過100~300目的篩的粉。
進一步地,所述調味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油菜苗粉、海苔粉和香椿粉的至少四種任意混合。
更進一步地,所述調味料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香椿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調味料粉中芹菜粉、蔥粉、大蒜粉、香椿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1~3:1~2:3~5。
進一步地,所述一種馬鈴薯營養粉中還包括有山藥粉5~20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中的馬鈴薯全粉由馬鈴薯制成,馬鈴薯蛋白質營養價值高,馬鈴薯塊莖含有2%左右的蛋白質,薯干中蛋白質含量為8%~9%,馬鈴薯的蛋白質營養價值很高,其品質相當于雞蛋的蛋白質,容易消化、吸收,優于其他作物的蛋白質,而且馬鈴薯的蛋白質含有18種氨基酸,包括人體不能合成的各種必需氨基酸;本發明通過添加蔬菜粉,可以使營養元素更為均衡,可提供人體所必需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營養物質;通過添加調味粉可為本發明增加風味,提升口味。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供一種馬鈴薯營養粉,本發明通過添加蔬菜粉,可以使營養元素更為均衡,可提供人體所必需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營養物質,通過添加調味粉可為本發明增加風味,提升口味。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20~50份、蔬菜粉10~30份、米粉5~10份、蝦干粉2~6份、調味粉1~10份、香菇粉3~8份、燕麥粉4~10份。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20份、蔬菜粉10份、米粉5份、蝦干粉2份、調味粉4份、香菇粉3份、燕麥粉5份。
作為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50份、蔬菜粉25份、米粉8份、蝦干粉5份、調味粉8份、香菇粉5份、燕麥粉6份。
進一步地,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1~3:1~2:2~4:1~3:1。
更進一步地,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2:1.5:4:2:1。
進一步地,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2~3:0.5~1.5。
更進一步地,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2:1。
進一步地,所述蝦干粉為由蝦干制成的過100~300目的篩的粉。
進一步地,所述調味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油菜苗粉、海苔粉和香椿粉的至少四種任意混合。
更進一步地,所述調味料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香椿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調味料粉中芹菜粉、蔥粉、大蒜粉、香椿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1~3:1~2:3~5。
進一步地,所述一種馬鈴薯營養粉中還包括有山藥粉5~20份。
本發明中的馬鈴薯全粉由馬鈴薯制成,馬鈴薯蛋白質營養價值高。馬鈴薯塊莖含有2%左右的蛋白質,薯干中蛋白質含量為8%~9%,馬鈴薯的蛋白質營養價值很高,其品質相當于雞蛋的蛋白質,容易消化、吸收,優于其他作物的蛋白質,而且馬鈴薯的蛋白質含有18種氨基酸,包括人體不能合成的各種必需氨基酸;本發明通過添加蔬菜粉,可以使營養元素更為均衡,可提供人體所必需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營養物質;通過添加調味粉可為本發明增加風味,提升口味。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申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實施例來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申請的一部分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30份、蔬菜粉18份、米粉6份、蝦干粉4份、調味粉5份、香菇粉4份、燕麥粉4份。
在實施例1中,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1~3:1~2:2~4:1~3:1。
在實施例1中,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2~3:0.5~1.5。
在實施例1中,所述蝦干粉為由蝦干制成的過200目的篩的粉。
在實施例1中,所述調味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油菜苗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調味粉中芹菜粉、蔥粉、大蒜粉、油菜苗粉的混合比例為1:1:1:3。
在實施例1中,所述一種馬鈴薯營養粉中還包括有山藥粉5份。
實施例2
一種馬鈴薯營養粉,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馬鈴薯全粉40份、蔬菜粉20份、米粉8份、蝦干粉5份、調味粉8份、香菇粉5份、燕麥粉8份。
在實施例2中,所述蔬菜粉為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混合,并且所述蔬菜粉中黃瓜粉、胡蘿卜粉、番茄粉、南瓜粉、白菜粉的重量比為3:2:4:1:1。
在實施例2中,所述米粉為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并且所述米粉中大米粉、小米粉、黑米粉的混合重量比為2:3:1。
在實施例2中,所述蝦干粉為由蝦干制成的過300目的篩的粉。
在實施例2中,所述調味料粉為芹菜粉、蔥粉、大蒜粉、海苔粉的等比混合。
在實施例2中,所述一種馬鈴薯營養粉中還包括有山藥粉10份。
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