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沙灘傘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余瑕時間人們到海邊休閑度假,享受沙灘陽光,放松心情。夏天的海邊氣溫高,日光中紫外線對人的皮膚具有傷害。因此人們使用沙灘傘來遮敝陽光,起遮陽作用。傳統的沙灘傘的盤頭是套設在傘桿上,盤頭上均勻連接有若干傘面架桿;其存在如下問題:第一是傳統的沙灘傘的盤頭采用塑料一體成型,但是塑料使用多次后易損壞;第二是傳統沙灘傘的盤頭也有使用鐵質材料,但是鐵質材料的盤頭也存在易銹易壞的問題。第三是傳統沙灘傘盤頭是直接套設在傘桿上,滑動盤頭會動傘面架桿,從而可以找開傘面,盤頭使用多次后會發生形變,從而與傘桿的配合會出現問題,導致盤頭在傘桿的滑動不暢。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方便的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它采用銅質材料的盤頭,并在盤頭的內筒管外設置有外筒管,外筒管內壁上部、中部和下部分別設置環套,環套內均勻設置有四個滾珠,且內筒管的內壁上設置有與滾珠相配合的槽孔,從而使得盤頭與傘桿由滑動移動變成滾動移動;它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利用滾珠與傘桿接觸,方便了盤頭在傘桿上移動,延長盤頭的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它包括盤頭組件本體,所述盤頭組件本體由上盤片、下盤片、內筒管、外筒管、環套和滾珠組成;所述內 筒管頂部設置有上盤片,下盤片設置在上盤片下方,上盤片與下盤片之間形成環槽;所述上盤片表面均勻設置有八個上盤片片槽,八個上盤片片槽將上盤片分隔成八塊上盤片扇形塊;所述下盤片表面均勻設置有與上盤片的八個上盤片片槽相配合的八個下盤片片槽,八個下盤片片槽將下盤片分隔成八塊下盤片扇形塊;所述外筒管套設在內筒管上,外筒管與內筒管之間形成筒腔;所述筒腔上部、中部和下部分別設置有環套,該環套上均勻設置有四個滾珠;所述內筒管的上部、中部和下部相對于滾珠的位置分別對應設置有滾珠槽孔,滾珠凸出在內筒管的滾珠槽孔外。
進一步地,所述盤頭組件本體的材料為銅材料。
進一步地,所述滾珠的材料為不銹鋼。
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它采用銅質材料的盤頭,并在盤頭的內筒管外設置有外筒管,外筒管內壁上部、中部和下部分別設置環套,環套內均勻設置有四個滾珠,且內筒管的內壁上設置有與滾珠相配合的槽孔,從而使得盤頭與傘桿由滑動移動變成滾動移動;它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利用滾珠與傘桿接觸,方便了盤頭在傘桿上移動,延長盤頭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前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盤頭組件本體;2、上盤片;3、環槽;4、下盤片;5、外筒管;6、內筒管;7、環套;8、滾珠;9、上盤片扇形塊;10、上盤片片槽;11、傘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其中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僅用來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如圖1、圖2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所述的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它包括盤頭組件本體1,所述盤頭組件本體1由上盤片2、下盤片4、內筒管6、外筒管5、環套7和滾珠8組成;
所述內筒管頂部設置有上盤片2,下盤片4設置在上盤片2下方,上盤片2與下盤片4之間形成環槽3;所述上盤片2表面均勻設置有八個上盤片片槽10,八個上盤片片槽10將上盤片2分隔成八塊上盤片扇形塊9;
所述下盤片4表面均勻設置有與上盤片2的八個上盤片片槽10相配合的八個下盤片片槽,八個下盤片片槽將下盤片4分隔成八塊下盤片扇形塊;
所述外筒管5套設在內筒管6上,外筒管5與內筒管6之間形成筒腔;所述筒腔上部、中部和下部分別設置有環套7,該環套7上均勻設置有四個滾珠8;所述內筒管的上部、中部和下部相對于滾珠的位置分別對應設置有滾珠槽孔,滾珠8凸出在內筒管的滾珠槽孔外。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所述盤頭組件本體1的材料為銅材料。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所述滾珠8的材料為不銹鋼。
本實用新型中,傘桿11套設在盤頭組件本體1的內筒管6內,盤頭組件本體1上連接有八根傘面架桿,八根傘面架桿上安裝有沙灘傘傘面。在使用時,由于盤頭組件本體1的內筒管6內壁上設置有滾珠8,因此盤頭組件本體1與 傘桿11形成滾動移動,從而方便在傘桿移動盤頭組件本體1,能夠快速撐起沙灘傘。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沙灘傘用銅盤頭組件,它采用銅質材料的盤頭,并在盤頭的內筒管外設置有外筒管,外筒管內壁上部、中部和下部分別設置環套,環套內均勻設置有四個滾珠,且內筒管的內壁上設置有與滾珠相配合的槽孔,從而使得盤頭與傘桿由滑動移動變成滾動移動;它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利用滾珠與傘桿接觸,方便了盤頭在傘桿上移動,延長盤頭的使用壽命。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故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