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大型沙灘傘具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不銹鋼球形轉向裝置。
背景技術:
大型沙灘傘具是沙灘旅游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防曬工具之一,如今隨著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在節假日期間選擇外出旅游,海邊成為一個熱門的旅游勝地,受其影響大型沙灘傘具行業也在蓬勃發展,現今出現在市面上的傘具種類繁多,但其基本的結構主要分為傘座、傘桿和傘面三個部分,甚至有的傘具都是一體化設計,傘具輕便,但是經過市場調研,人們對現今是傘具均有著不同程度的不滿,比如在傘的便攜方面,需要傘具能夠折疊自主拆卸,以此便于攜帶,而且由于大型傘具固定在地面比較費力,一旦太陽輻射角度發生較大變化,不得不重新固定,費時費力,所以需要對傘具進行優化設計使得其能解決此類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不銹鋼球形轉向裝置,改進了原有的大型傘具的結構,不需要重新固定整個傘具,通過轉向裝置能夠輕松調整傘面的角度和方向,解決反復固定傘具的煩惱,且安裝方便可拆卸攜帶輕松,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不銹鋼球形轉向裝置,包括定軸和轉軸,所述定軸為中空圓柱體不銹鋼鋼管,所述定軸豎直方向放置其向下的一端連接有傘座,所述定軸另一端連接有一調向軸,所述調向軸主體為柱體形狀,調向軸上端有一扇形不銹鋼金屬結構的凸臺,所述凸臺中間開有轉槽,所述調向軸內部開有球形槽,所述轉軸一端為球狀結構,且該端嵌在所述調向軸開的球形槽內,所述調向軸能以與調向軸連接的端點沿凸臺的轉槽方向轉動,所述調向軸下端直徑比定軸稍細,調向軸套在定軸上端,所述調向軸沿其柱面方向有一轉動切面,所述調向軸的轉動切面上方部分能夠繞調向軸的軸心旋轉,所述調向軸轉動 切面高度固定一箍緊閥,所述凸臺的壁上開有螺絲槽,所述螺絲槽兩端均固定有一箍緊閥,所述轉軸的另一端連接有傘面。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調向軸轉動切面高度固定的箍緊閥能夠手動松緊固定調向軸沿軸心旋轉位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凸臺的螺絲槽上的箍緊閥能夠手動松緊固定轉軸的轉動角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調向軸與定軸能夠手動分離和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改進了原有的大型傘具的結構,將原有的傘桿改為兩段,兩段之間設計有轉向裝置,不需要重新固定整個傘具,通過箍緊閥的松緊能夠輕松調整傘面的角度和方向,解決因太陽輻射角變化需要反復固定整個傘具的煩惱,調向軸與定軸在傘具攜帶時分離,達到傘具折疊效果,安裝方便可拆卸攜帶輕松。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凸臺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定軸;2-轉軸;3-傘座;4-調向軸;5-凸臺;6-轉槽;7-球形槽;8-轉動切面;9-箍緊閥;10-螺絲槽;11-傘面。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不銹鋼球形轉向裝置,包括定軸1和轉軸2,所述定軸1為中空圓柱體不銹鋼鋼管,所述定軸1豎直方向放置其向下的一端連接有傘座3,所述定軸1另一端連 接有一調向軸4,所述調向軸4主體為柱體形狀,調向軸4上端有一扇形不銹鋼金屬結構的凸臺5,所述凸臺5中間開有轉槽6,所述調向軸4內部開有球形槽7,所述轉軸2一端為球狀結構,且該端嵌在所述調向軸4開的球形槽7內,所述調向軸4能以與調向軸4連接的端點沿凸臺5的轉槽6方向轉動,所述調向軸4下端直徑比定軸1稍細,調向軸4套在定軸1上端,所述調向軸4沿其柱面方向有一轉動切面8,所述調向軸4的轉動切面8上方部分能夠繞調向軸4的軸心旋轉,所述調向軸4轉動切面8高度固定一箍緊閥9,所述凸臺5的壁上開有螺絲槽10,所述螺絲槽10兩端均固定有一箍緊閥9,所述轉軸2的另一端連接有傘面11。
調向軸4轉動切面8高度固定的箍緊閥9能夠手動松緊固定調向軸4沿軸心旋轉位置,所述凸臺5的螺絲槽10上的箍緊閥9能夠手動松緊固定轉軸2的轉動角度,所述調向軸4與定軸1能夠手動分離和連接,在運輸攜帶的過程中可以將調向軸4與定軸1,進而實現傘具自主拆卸達到便攜效果,在使用過程只需一次性固定住傘座3即可,在需要根據使用環境進行調整時,首先寧松調向軸4轉動切面8高度固定的箍緊閥9,扭動調向軸4使得傘面11朝向需要的方向后再箍緊,再寧松凸臺5的螺絲槽10上的兩個箍緊閥9,將傘面11朝向需要的角度即可再度擰緊,至此完成簡單的傘具調向流程。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