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藥材提取制備而成:人參5~15份,桂枝8~25份,肉豆蔻5~15份,茯苓8~25份,炒白術8~25份,干姜5~15份,炒薏苡仁10~30份,青黛1~5份,黃連2~6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藥材提取制備而成:人參8~12份,桂枝12~20份,肉豆蔻8~12份,茯苓12~20份,炒白術12~20份,干姜8~12份,炒薏苡仁15~25份,青黛2~4份,黃連3~5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藥材提取制備而成:人參10份,桂枝15份,肉豆蔻10份,茯苓15份,炒白術15份,干姜10份,炒薏苡仁20份,青黛3份,黃連4份。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制備的方法為:按重量份稱取人參、桂枝、肉豆蔻、茯苓、炒白術、干姜、炒薏苡仁、青黛和黃連,共9味原料藥材,加水煎煮2次,過濾,合并兩次煎煮的濾液,將濾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05~1.10,加入輔料制備成藥物制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煎煮2次具體為第一次加入相對原料藥材總重量12~15倍量的水,浸泡0.5~1小時后,煎煮1~1.5小時,第二次加入相對原料藥材總重量8~10倍量的水,煎煮45~60min。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輔料為醫學上可接受的輔料。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制劑為湯劑、丸劑、顆粒劑、膠囊劑、片劑、粉劑、膏劑、口服液、或散劑中的一種。
8.一種如權利要求5-7任一項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在制備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藥物中的應用。
9.一種如權利要求5-7任一項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在制備治療腸易激綜合征的藥物中的應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腸易激綜合征為腹瀉型腸易激綜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