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實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動感單車。
背景技術:目前,人們健身所用的動感單車與普通自行車類似,騎行時,使用者雙手握持手柄把手,雙腳用力踩踏腳踏板,從而實現人體肌肉的鍛煉。但由于騎行時,手臂是握持在手柄把手上的,這就造成手臂肌肉不能得到很好的鍛煉,影響身體的協調發展,若要全身都得到同等鍛煉,還需再使用其他專門的手臂肌肉鍛煉器械,費時費力。
技術實現要素: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用方便、功能多樣的動感單車。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動感單車,包括車架、踏板和飛輪,所述車架和踏板相連,所述飛輪和車架相連,所述踏板與飛輪通過鏈條連接,所述車架上設有車座,所述車座后方固定連接有仰臥板,所述仰臥板下方的支架上設有腳鉤,所述車架前方設有手柄支架,所述手柄支架上設有手臂肌肉鍛煉裝置,所述手臂肌肉鍛煉裝置包括殼體、主動輪、從動輪、左旋轉手柄和右旋轉手柄,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均位于殼體內部且貫穿殼體延伸至殼體表面,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通過皮帶相連,所述左旋轉手柄和右旋轉手柄分別位于殼體的左右兩側且均與主動輪相連。優選的,所述仰臥板臨近車座一端的左右兩側均設有抓手。優選的,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均接觸相連有阻力器,所述阻力器連接有調節旋鈕,所述調節旋鈕位于殼體表面。優選的,所述車架臨近飛輪的位置設有剎塊,所述剎塊連接有旋轉鈕。優選的,所述手柄支架上靠近車架的一端上設有手機槽。采用上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動感單車,其特殊的結構設置使得在不影響動感單車使用功能的同時,還兼具仰臥板和手臂肌肉鍛煉裝置等多種功能,一機多用,全身鍛煉,方便使用。仰臥板臨近車座一端的左右兩側均設有抓手,用于使用仰臥板難以起來時抓住借力起身,主動輪和從動輪均接觸相連有阻力器,阻力器連接有調節旋鈕,調節旋鈕位于殼體表面,根據臂力大小調節調節旋鈕控制阻力器的阻力大小,方便鍛煉,臨近飛輪的車架上設有剎塊,剎塊連接有旋轉鈕,利用旋轉鈕調整剎塊與飛輪的摩擦力,控制飛輪的負重大小,手柄支架上靠近車架的一端上設有手機槽,在鍛煉時可以將手機放入手機槽內,進行聽歌等活動,方便使用。附圖說明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動感單車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動感單車的手臂肌肉鍛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其中:1—車架,2—踏板,3—飛輪,4—鏈條,5—車座,6—仰臥板,7—腳鉤,8—手柄支架,9—手臂肌肉鍛煉裝置,10—殼體,11—主動輪,12—從動輪,13—左旋轉手柄,14—右旋轉手柄,15—皮帶,16—抓手,17—阻力器,18—調節旋鈕,19—剎塊,20—旋轉鈕,21—手機槽。具體實施方式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動感單車,包括車架1、踏板2和飛輪3,所述車架1和踏板2相連,所述飛輪3和車架1相連,所述踏板2與飛輪3通過鏈條4連接,所述車架1上設有車座5,所述車座5后方固定連接有仰臥板6,所述仰臥板6下方的支架1上設有腳鉤7,所述車架1前方設有手柄支架8,所述手柄支架8上設有手臂肌肉鍛煉裝置9,所述手臂肌肉鍛煉裝置9包括殼體10、主動輪11、從動輪12、左旋轉手柄13和右旋轉手柄14,所述主動輪11和從動輪12均位于殼體10內部且貫穿殼體10延伸至殼體10表面,所述主動輪11和從動輪12通過皮帶15相連,所述左旋轉手柄13和右旋轉手柄14分別位于殼體10的左右兩側且均與主動輪11相連,使用時,可以作為動感單車、仰臥板6和手臂肌肉鍛煉裝置9三種器材使用,使用動感單車時,坐在車座5上手扶手柄支架8踩動踏板2帶動飛輪3旋轉進行腿部鍛煉,使用仰臥板6時,坐在仰臥板6上,頭朝向仰臥板6下傾的一面,用腳勾住腳鉤7,做仰臥起坐等運動進行腹部和腰部鍛煉,使用手臂肌肉鍛煉裝置9時,坐在車座5上,用雙手分別攪動左旋轉手柄13和右旋轉手柄14進行手臂肌肉鍛煉。本實施例中,所述仰臥板6臨近車座5一端的左右兩側均設有抓手16,用于使用仰臥板6難以起來時抓住借力起身。值得注意的是,所述主動輪11和從動輪12均接觸相連有阻力器17,所述阻力器17連接有調節旋鈕18,所述調節旋鈕18位于殼體10表面,根據臂力大小調節調節旋鈕18控制阻力器17的阻力大小,方便鍛煉。另外,所述車架1臨近飛輪3的位置設有剎塊19,所述剎塊19連接有旋轉鈕20,利用旋轉鈕20調整剎塊19與飛輪3的摩擦力,控制飛輪3的負重大小。特別的,所述手柄支架8上靠近車架1的一端上設有手機槽21,在鍛煉時可以將手機放入手機槽21內,進行聽歌等活動,方便使用。采用以上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特殊的結構設置使得在不影響動感單車使用功能的同時,還兼具仰臥板和手臂肌肉鍛煉裝置等多種功能,一機多用,全身鍛煉,方便使用。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做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轉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