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包括殼體,以及設于殼體內的旋轉球、支撐環,所述旋轉球包括有一球體和一軸體,軸體貫穿球體中心,軸體相對的兩端分別以能夠相對支撐環旋轉的方式樞接于支撐環,球體上設有讓位腔,讓位腔內設有彈力啟動裝置,彈力啟動裝置包括固定安裝在支撐環上的發條蓄能機構以及設于球體上的單向止擋器,發條蓄能機構包括帶發條配置腔的發條安裝座以及置于發條配置腔內的發條,發條蓄能機構套設于軸體上,所述單向止擋器構成沿著發條蓄能機構蓄能方向上與球體單向鎖止配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旋轉球上還設有發光裝置,所述發光裝置與啟動裝置位置相對,發光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球體上的發光模塊轉子部分,以及與發光模塊轉子部分對應配合的發光模塊定子部分,發光模塊定子部分固定在支撐環上并套于軸體上,所述發光模塊定子部分和發條蓄能機構至少一個為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支撐環上、可預先套裝于軸體上的獨立配件,該獨立配件對應位置的所述支撐環上的樞軸孔沿著支撐環軸向的一側設有供軸體出入的貫通缺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獨立配件為發光裝置的發光模塊定子部分,支撐環上在發條蓄能機構對應位置處的樞軸孔為完整環形,所述發光模塊定子部分包括磁鐵和帶有腔體的磁鐵安裝座,磁鐵嵌裝在磁鐵安裝座的腔體內,所述磁鐵安裝座遠離發光模塊轉子部分的一端面上設有推插結構,所述支撐環上設有供磁鐵安裝座固定的基座,基座位于支撐環上對應發光裝置的樞軸孔位置,基座內側壁設有供所述推插結構軸向推插裝配的配合結構,基座上設有讓位缺槽,所述讓位缺槽一端為貫穿基座、供軸體出入的開口,讓位缺槽另一端與所述撐環上樞軸孔的貫通缺口對應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插結構包括燕尾形狀的推插槽,推插槽具有沿基座徑向開設的插入端口,所述基座上配合結構包括與推插槽適配的推插凸塊,推插凸塊沿推插槽的插入端口插裝于推插槽內,推插凸塊上具有與讓位缺槽位置對應的開口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插槽與插入端口相對的一端為封閉端,所述推插槽的封閉端與推插凸塊端部止擋限位配合,所述推插槽內設有鄰接封閉端的定位舌塊,定位舌塊兩側與推插槽的兩邊壁間隔,定位舌塊與推插凸塊上的開口槽插配。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環上設有供發條蓄能機構安裝的固定基板,發條蓄能機構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裝在固定基板上,所述固定基板上設有與支撐環上相應位置上樞軸孔位置對應的孔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板上設有燕尾狀插接槽,燕尾狀插接槽的寬度方向中部設有沿插接槽延伸的凸起,插接槽經凸起分隔成兩條支槽,兩條支槽的底壁為斜面,所述發條組件中的發條安裝座上設有與插接槽的兩條支槽分別對應配合的兩根插接凸條,兩根插接凸條之間具有與所述凸起適配插接的定位槽,兩根插接凸條的頂面為與兩條支槽底壁適配的傾斜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發光式自啟動腕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條蓄能機構的發條安裝座上設有發條固定槽,發條固定槽位于發條配置腔側邊,發條固定槽沿著發條配置腔深度方向延伸,發條固定槽橫截面形狀為L形狀,發條固定槽包括沿發條安裝座周向延伸的第一槽腔,第一槽腔連接有徑向貫通至所述安裝腔的第二槽腔,發條固定槽的開口與發條配置腔口部對應,所述發條的外端反向翻折形成與發條固定槽適配的卡固卷耳,卡固卷耳插裝于發條固定槽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