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人造板材,所述的人造板材是由木單板壓制而成的,其成分主要是普通的木單板;該人造板材的密度大于0.80g/cm3,內結合強度大于1.1MPa,彈性模量大于8000MPa,弦面硬度大于8500N。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人造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單板是速生木材單板材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人造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木材的甲醛釋放量小于1.5mg/L。
4.一種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取木單板,單板含水率在8-30%以內,對木單板的兩面進行機械細微分裂,并施加8-16%的膠粘劑,以膠粘劑的固體含量重量比計算;
(2)將步驟(1)處理好的木單板定量組坯裝入料槽模具中,將裝好料的料槽模具輸送進入模壓機內;
(3)將坯料加壓壓到模具中,加壓壓力5-60MPa,加壓到位后,將坯料鎖模固型在模具中;
(4)將模具連同其中的坯料送入加熱室加熱,加熱溫度100-145℃,保持2-8小時,完成膠合固化處理;
(5)將膠合固化后的坯料連同模具取出,冷卻,脫出坯料,即得到重木材料。
5.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單板是經過選擇的長度、寬度及厚度規格的木單板,形狀相對均勻,最好是控制木單板的水分在8-18%之間。
6.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將木單板的兩面進行機械細微分裂,“細微分裂”是指采用菱錐形或圓錐形的齒將單板表面釘出密集的孔眼,孔眼間距0.5-10毫米,深度0.1毫米到單板厚度。
7.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膠粘劑是無機膠粘劑、酚醛樹脂膠粘劑、脲醛樹脂膠粘劑、異氰酸酯膠粘劑等,其中的一種或幾種。
8.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木單板組坯裝入模具的過程中,將施膠后的木單板定向、定量組坯。
9.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坯料裝入料槽的過程中是:按照預先設定好的方向將坯料裝入料槽模具中。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制備人造板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加壓壓力是5-6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