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刺繡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
背景技術:
刺繡是針線在織物上繡制的各種裝飾圖案的總稱。刺繡分絲線刺繡和羽毛刺繡兩種。就是用針將絲線或其他纖維、紗線以一定圖案和色彩在繡料上穿刺,以縫跡構成花紋的裝飾織物。它是在已經加工好的織物上,以針引線,按照要求進行穿刺,通過運針將繡線和其他物品組織成各種圖案和彩色的一種技藝。
現有刺繡的機械強度較差,不耐磨,使用效果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利用該方法對刺繡進行處理,其耐磨性得到了明顯提高。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具體步驟為:
A:將刺繡軋光并用烘筒燙平,然后將涂層漿料用刮涂的方式涂布于刺繡上;
B:將經過刮涂的刺繡烘干,加入防水劑處理并烘干,再進行烘焙。
進一步,步驟A所述軋光過程的線壓力為6300-7500N/cm,溫度為155-170℃,車速為14-18m/min。
進一步,步驟A所述用烘筒燙平過程中壓力為0.27-0.36kPa,溫度為155-165℃。
進一步,步驟A所述涂層漿料由以下質量份組分合成:聚氨基甲酸酯16-25份、碳酸二甲酯57-64份、二甲基乙酰胺5-8份、玻璃纖維2.1-2.4份、多異氰酸酯0.27-0.32份、三乙烯二胺0.02-0.03份、增塑劑3-6份、催化劑1-3份。
進一步,所述增塑劑為檸檬酸酯類增塑劑、環氧大豆油或二者的組合物。
進一步,所述增塑劑由檸檬酸酯類增塑劑和環氧大豆油按照3:4的質量比配比而成。所述增塑劑又名塑化劑,是一種高分子材料助劑,也是環境雌激素中的酞酸酯類,在塑料加工中添加這種物質,可以使其柔韌性增強,容易加工。
進一步,所述催化劑由辛酸亞錫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按照2:3的質量比配比而成。
進一步,步驟B所述烘干的溫度為85-88℃。
進一步,步驟B所述烘焙的溫度為148-153℃。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利用該方法對刺繡進行處理,其耐磨性得到了明顯提高。與未經過處理的刺繡相比,利用該方法處理的刺繡的耐磨次數提高了66.67%;摩擦5000次的質量損失減少了62.67%;摩擦7500次的質量損失減少了60.4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
實施例1
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具體步驟為:
A:將刺繡在線壓力為7500N/cm,溫度為155℃,車速為18m/min條件下軋光并在壓力為0.36kPa,溫度為155℃條件下用烘筒燙平,然后將涂層漿料用刮涂的方式涂布于刺繡上;所述涂層漿料由聚氨基甲酸酯、碳酸二甲酯、二甲基乙酰胺、玻璃纖維、多異氰酸酯、三乙烯二胺、檸檬酸酯類增塑劑、辛酸亞錫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按照以下質量比合成:16:64:5:2.1:0.32:0.02:3:0.4:0.6;
B:將經過刮涂的刺繡在88℃溫度下烘干,加入防水劑處理并在88℃溫度下烘干,再在148℃溫度下進行烘焙。
實施例2
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具體步驟為:
A:將刺繡在線壓力為6300N/cm,溫度為170℃,車速為14m/min條件下軋光并在壓力為0.27kPa,溫度為165℃條件下用烘筒燙平,然后將涂層漿料用刮涂的方式涂布于刺繡上;所述涂層漿料由聚氨基甲酸酯、碳酸二甲酯、二甲基乙酰胺、玻璃纖維、多異氰酸酯、三乙烯二胺、環氧大豆油、辛酸亞錫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按照以下質量比合成:25:57:8:2.4:0.27:0.03:6:1.2:1.8;
B:將經過刮涂的刺繡在85℃溫度下烘干,加入防水劑處理并在85℃溫度下烘干,再在153℃溫度下進行烘焙。
實施例3
提高刺繡耐磨性的方法,具體步驟為:
A:將刺繡在線壓力為6800N/cm,溫度為160℃,車速為16m/min條件下軋光并在壓力為0.32kPa,溫度為162℃條件下用烘筒燙平,然后將涂層漿料用刮涂的方式涂布于刺繡上;所述涂層漿料由聚氨基甲酸酯、碳酸二甲酯、二甲基乙酰胺、玻璃纖維、多異氰酸酯、三乙烯二胺、檸檬酸酯類增塑劑、環氧大豆油、辛酸亞錫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按照以下質量比合成:23:59:7:2.2:0.3:0.025:1.5:2:0.8:1.2;
B:將經過刮涂的刺繡在87℃溫度下烘干,加入防水劑處理并在86℃溫度下烘干,再在151℃溫度下進行烘焙。
耐磨性試驗驗證
選擇40個同一批次的刺繡,隨機分為四組,其中一組不做處理(空白組),另外三組分別按照實施例1-3所述方法進行處理。測試四個組別的刺繡的耐磨性,結果如下表所示:
備注:耐磨次數按照《GB/T 21196.2-2007馬丁代爾法織物紡織品耐磨性的測定第2部分:試樣破損的測定》進行測試,質量損失按照《GB/T 21196.3-2007馬丁代爾法織物紡織品耐磨性的測定第3部分:質量損失的測定》進行測試,外觀變化按照《GB/T 21196.4-2007馬丁代爾法織物紡織品耐磨性的測定第4部分:外觀變化的評定》進行測試。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