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屋頂主體和通風系統,所述的屋頂主體為由底層玻璃(1)、上層玻璃(2)、以及側面的四塊玻璃共同構成的一個立方體的結構,所述的通風系統包括設置在屋頂主體中間的拔風井(7)和設置在屋頂主體兩個側面上的后通風口(3)和前通風口(4),所述的拔風井(7)一端穿過底層玻璃(1)及上層玻璃(2)和室內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拔風井(7)的另一端為出風口(9),所述的出風口(9)與室外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風口(9)上設置有擋板(8)。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風口(9)為漏斗狀,其小頭與拔風井(7)連接,面積較大的一頭與室外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屋頂主體內還設置有遮陽板(5),所述的遮陽板(5)與屋頂結構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的遮陽板(5)與遮陽板控制系統(6)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遮陽板(5)通過并列設置的兩個橫桿(10)與屋頂主體連接,所述的遮陽板與橫桿(10)的方向垂直安裝。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桿(10)固定在屋頂主體的側面玻璃上,且該側面玻璃為沒有設置前通風口和后通風口的兩個側面。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中庭屋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遮陽板(5)通過設置在遮陽板中部的調整橫桿(11)與遮陽板控制系統(6)連 接,遮陽板(5)能隨著的調整橫桿(11)的移動而改變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