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水平作業臺上方的雙料進給機構,于所述水平作業臺上滑動安裝有多層均料模具,于所述雙料進給機構的兩側分別設置有橫縱向驅動機構和壓模成型機構,所述橫縱向驅動機構與多層均料模具連接在一起,水平作業臺的一側穿過壓模成型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雙料進給機構包括兩個并排設置的碎料進給單元,兩所述碎料進給單元的一端與添加劑管系連接,兩碎料進給單元的另一端與加濕管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碎料進給單元包括同軸設置于臥式混合釜內的螺旋擾料葉片,于所述螺旋擾料葉片的兩端分別固定有第一裝配管和第二裝配管,所述第一裝配管和第二裝配管分別與臥式混合釜的軸向兩端轉動連接,且第一裝配管、第二裝配管及臥式混合釜的軸線重合,第一裝配管和第二裝配管分別與添加劑管系和加濕管系轉動連接,于第一裝配管上同軸裝配有傳動輪。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于所述螺旋擾料葉片內構造有相互獨立的第一液腔和第二液腔,所述第一液腔和第二液腔分別由螺旋擾料葉片的兩端隨其的螺旋形態延伸至螺旋擾料葉片的中部,第一液腔和第二液腔分別與第一裝配管和第二裝配管連通,于所述螺旋擾料葉片上位于第一液腔和第二液腔處分別布滿多個第一出液孔和多個第二出液孔,這些第一出液孔均與第一液腔連通,這些第二出液孔均與第二液腔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劑管系包括與第一進液總管連接的兩根第一進液支管,兩所述第一進液支管分別與兩第一裝配管轉動連接,于各第一進液支管上安裝有第一控制閥;所述加濕管系包括與第二進液總管連接的兩根第二進液支管,兩所述第二進液支管分別與兩第二裝配管轉動連接,于各第二進液支管上安裝有第二控制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層均料模具包括自下而上依次設置的基礎模具本體、次層模具本體及頂層均料框,所述基礎模具本體橫向滑動連接于水平作業臺上,所述次層模具本體縱向滑動連接于基礎模具本體上,頂層均料框縱向滑動連接于次層模具本體,且次層模具本體和頂層均料框與橫縱向驅動機構傳動連接,于基礎模具本體和次層模具本體上分別開設有多個基礎型腔和多個次層型腔,當基礎模具本體的兩端和次層模具本體的兩端相對齊時,基礎型腔與次層型腔一一對齊,于基礎模具本體上端的兩端處分別安裝有第三電磁鐵,于次層模具本體下端的兩端處分別固定有磁吸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橫縱向驅動機構包括設置于水平作業臺一側的縱向導軌,于所述縱向導軌上裝配有直線電機,所述直線電機與橫向氣缸的氣缸體上的轉接座可拆卸連接,于橫向氣缸的氣缸桿上安裝有第一連接接頭和第二連接接頭,于所述第一連接接頭和第二連接接頭上分別安裝有第一電磁鐵和第二電磁鐵,所述第一電磁鐵和第二電磁鐵分別與次層模具本體和頂層均料框對應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模成型機構包括分設于水平作業臺上方和下方的上壓模體和下壓模體,于所述上壓模體和下壓模體相互靠近的一端分別安裝有多個上壓塊和多個下頂塊,所述的多個上壓塊沿水平作業臺的縱向間隔設置,且上壓塊和下頂塊一一對應設置,于水平作業臺上開設有多個導通孔,所述的多個下頂塊與多個導通孔一一對應設置,于上壓模體和下壓模體相互遠離的一端分別安裝有上豎向油缸和下豎向油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壓模體的下端活動裝配于裝配殼的裝配腔內,于所述裝配腔內設置有多個連接彈簧,各所述連接彈簧的上下兩端分別與下壓模體和裝配殼連接,所述下豎向油缸的上端連接于裝配殼的下端面上。
10.一種利用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處理設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