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結構(A)、運動結構(B)、擱腳結構(C)及靠背(12),所述固定結構(A)包括固定框架(1)及設置在固定框架(1)側面的第三滾輪(2)、第一滾輪(21),所述運動結構(B)包括運動框架(3)、固定在運動框架(3)上的座框(4)、設置在運動框架(3)側面的運動導軌(5)及設置在座框(4)或運動框架(3)上的第二滾輪(6),所述擱腳結構(C)包括擱腳板(7)及與擱腳板(7)轉動連接的擱腳導軌(8),所述第三滾輪(2)與運動導軌(5)配合連接,所述靠背(12)下端設有靠背導軌(11),所述靠背導軌(11)與第一滾輪(21)配合連接,且靠背導軌(11)與運動框架(3)或座框(4)轉動連接,所述固定框架(1)上安裝設置驅動器(9),所述驅動器(9)上設有滑塊(91),所述滑塊(91)上設有推桿(10),所述推桿(10)一端與滑塊(91)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擱腳板(7)轉動連接,所述擱腳導軌(8)與第二滾輪(6)配合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滾輪(2)及第一滾輪(21)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固定框架(1)固定連接,且第三滾輪(2)及第一滾輪(21)能繞其固定點自由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導軌(5)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運動框架(3)固定連接,或集成在運動框架(3)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滾輪(6)直接與座框(4)或運動框架(3)固定連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座框(4)或運動框架(3)固定連接,且第二滾輪(6)能繞其固定點自由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擱腳導軌(8)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擱腳板(7)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導軌(11)的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與靠背(12)固定連接,另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運動框架(3)或座框(4)轉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器(9)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固定安裝在固定框架(1)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10)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滑塊(91)轉動連接,另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擱腳板(7)轉動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導軌(11)之間固定設置連接橫桿(14)。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沙發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1)或座框(4)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設置限位結構(13),或限位結構(13)集成設置在固定框架(1)或座框(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