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風機機構,鄰接于塵杯(25),所述風機機構包括,
風機(21),包括風機殼體(210);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21)還包括設于所述風機殼體(210)的配接部(211);
連接于所述塵杯(25)的支撐件(22),包括圍成一裝配腔(220)的本體以及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被配接部(221),所述本體包括間隙(222)以及被所述間隙(222)分隔的兩個彈性臂(2201、2202),兩個所述彈性臂(2201、2202)可彼此遠離或靠近以增大或減小所述間隙(222)的寬度;
其中,所述支撐件(22)具有張開狀態和收緊狀態;于所述張開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第一寬度,所述風機(21)可進入或退出所述裝配腔(220);于所述收緊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第二寬度,所述第二寬度小于所述第一寬度,所述配接部(211)配合至所述被配接部(221),且所述支撐件(22)對所述風機(21)限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彈性臂(2201、2202)設置為彼此鏡面對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于所述收緊狀態時,兩個所述彈性臂(2201、2202)始終具有相互靠近以減小所述第二寬度的趨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接部(211)設置為凸伸出所述風機殼體(210)外表面的凸耳且所述被配接部(221)設置為可容置所述凸耳的孔或槽,或者,所述被配接部(221)設置為由所述本體向所述裝配腔(220)凸伸的凸耳且所述配接部(211)設置為可容置所述凸耳的孔或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機構還包括減震件(23),所述減震件(23)套設于所述風機殼體(210)外并隔離所述風機殼體(210)與所述支撐件(22)的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件(23)包括套設于所述風機殼體(210)外的套筒(230)以及凸伸出所述套筒(230)外表面(2302)的空心凸肋(232),所述本體與所述空心凸肋(232)相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凸肋(232)設置為沿所述套筒(230)軸向間隔排布的柱形,所述空心凸肋(232)包括定義其上端面的引導斜面(2322),所述引導斜面(2322)沿遠離所述套筒(230)外表面(2302)的方向向下傾斜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風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件(23)還包括對接部(231),所述對接部(231)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壁和第二壁、及由所述第一壁圍成的空腔;于所述收緊狀態時,所述配接部(211)和所述被配接部(221)的其中之一容置于所述空腔內并與所述第一壁配合接觸,且所述配接部(211)和所述被配接部(221)的其中另一與所述第二壁配合接觸。
9.一種風機機構的組裝方法,所述風機機構鄰接于塵杯(25),其特征在于,所述組裝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風機(21);所述風機(21)包括風機殼體(210)以及設于所述風機殼體(210)的配接部(211);
提供連接于所述塵杯(25)的支撐件(22);所述支撐件(22)包括圍成一裝配腔(220)的本體以及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被配接部(221),所述本體包括間隙(222)以及被所述間隙(222)分隔的兩個彈性臂(2201、2202),兩個所述彈性臂(2201、2202)可彼此遠離或靠近以增大或減小所述間隙(222)的寬度;
將所述支撐件(22)保持在張開狀態并使所述風機(21)進入所述裝配腔(220)直至預設位置處;于所述張開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第一寬度;
將所述支撐件(22)釋放至收緊狀態,完成所述風機機構的組裝;于所述收緊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寬度的第二寬度,所述配接部(211)配合至所述被配接部(221),且所述支撐件(22)對所述風機(21)限位。
10.一種風機機構的組裝方法,所述風機機構鄰接于塵杯(25),其特征在于,所述組裝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風機(21);所述風機(21)包括風機殼體(210)以及設于所述風機殼體(210)的配接部(211);
提供具有與所述配接部(211)相適配的對接部(231)的減震件(23);
將所述減震件(23)套接于所述風機殼體(210)外直至所述配接部(211)配合至所述對接部(231);
提供連接于所述塵杯(25)的支撐件(22);所述支撐件(22)包括圍成一裝配腔(220)的本體以及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被配接部(221),所述本體包括間隙(222)以及被所述間隙(222)分隔的兩個彈性臂(2201、2202),兩個所述彈性臂(2201、2202)可彼此遠離或靠近以增大或減小所述間隙(222)的寬度;
將所述支撐件(22)保持在張開狀態并使套接有所述減震件(23)的所述風機(21)進入所述裝配腔(220)直至預設位置處;于所述張開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第一寬度;
將所述支撐件(22)釋放至收緊狀態,完成所述風機機構的組裝;于所述收緊狀態時,所述間隙(222)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寬度的第二寬度,所述對接部(231)配合至所述被配接部(221),且所述支撐件(22)對所述風機(21)限位。
11.一種機頭組件(2),包括塵杯機構,所述塵杯機構包括塵杯(25),所述塵杯機構還包括分離器(26)和/或過濾器(27),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頭組件(2)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風機機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頭組件(2),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機構設于所述塵杯機構的前方;所述機頭組件(2)還包括,
進風口(531),形成于所述機頭組件(2)的前端;
風道機構,連通所述進風口(531)并形成供所述進風口(531)引入的氣流經所述塵杯機構流至所述風機(21)的通道,所述風道機構布設于所述塵杯機構的前方及所述風機機構的上方。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頭組件(2),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杯機構包括第一開口(532)以及第二開口(541),所述第一開口(532)和所述第二開口(541)的其中之一形成于所述塵杯機構的側前部,所述第一開口(532)和所述第二開口(541)的其中另一形成于所述塵杯機構的前部;
所述風道機構包括連通所述進風口(531)和所述第一開口(532)的進風道(53)、以及連通所述第二開口(541)和所述風機(21)的出風道(54)。
14.一種清潔工具(100),包括機頭組件(2),所述機頭組件(2)包括具有塵杯(25)的塵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頭組件(2)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風機機構。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清潔工具(100),所述清潔工具(100)還包括供握持的手柄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組件(1)位于所述塵杯機構背離所述風機機構的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