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屬于清潔設備,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清潔系統。
背景技術:
1、清潔系統通常包括清潔主機和維護基站,清潔主機用于清理并儲存地面上的垃圾,清潔主機完成對地面的清理后,清潔主機運動至基站,將儲存于清潔主機內的垃圾抽吸出并儲存在基站內,清潔主機內部的洗地或拖地模塊的清水用到低水位時,清潔主機運動至基站進行加水。
2、現有基站設有導向凸塊和對接口,對接口供于向清潔主機供應清水。清潔主機與導向凸塊對準后,對接口和清水口對接。一般地,導向凸塊的數量是一個,其設于基站的中線上,也就是清潔主機與基站對準后清潔主機與基站接觸的頂點位置與導向凸塊適配,導向凸塊的設置位置導致其對于清潔主機的導向作用不明顯,導向過程中可供調節的角度范圍較小,不利于提高清潔主機向基站停靠時的導向靈活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清潔系統,以解決現有清潔基站停靠清潔主機時所提供的導向靈活性較差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提供一種清潔系統,所述清潔系統包括清潔基站和清潔主機;
4、所述清潔基站具有基站中線,以及與所述基站中線分別間隔開的第一水口結構和第一導向結構;所述清潔主機具有主機中線,以及與所述主機中線分別間隔開的第二水口結構和第二導向結構;
5、所述清潔主機朝向所述清潔基站停靠時所述第一導向結構通過所述第二導向結構提供使所述主機中線重合于所述基站中線的導向;
6、所述清潔主機在所述清潔基站上停靠到位時所述第一導向結構和所述第二導向結構完全適配且所述第一水口結構與所述第二水口結構對接。
7、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基站具有分別對稱設在所述基站中線兩側的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和一對所述第一導向結構,所述清潔主機具有分別對稱設在所述主機中線兩側的一對所述第二水口結構和一對所述第二導向結構。
8、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基站具有第一適配面,所述清潔主機具有第二適配面,所述清潔主機在所述清潔基站上停靠到位時所述第一適配面和第二適配面正對;
9、所述第一水口結構和所述第一導向結構由所述第一適配面凸起設置,所述第二水口結構和所述第二導向結構由所述第二適配面朝向所述清潔主機的內側凹陷設置。
10、一些實施例中,一對所述第一導向結構設在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的外側,一對所述第二導向結構設在一對所述第二水口結構的外側;所述第一導向結構相對所述第一適配面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水口結構相對所述第一適配面的高度。
11、一些實施例中,一對所述第一導向結構上相背離且位于所述基站中線兩側的兩個側面分別包括導向斜面,且所述導向斜面與所述第一導向結構的頂部連接;在所述清潔主機朝向所述清潔基站停靠的方向上,所述導向斜面逐漸遠離所述基站中線。
12、一些實施例中,一對所述第一導向結構上相對的兩個側面分別包括弧形面,所述弧形面和所述導向斜面平滑連接且所述平滑連接的位置處構成所述第一導向結構的頂部。
13、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導向結構包括沿其凸起方向依次設置的定位部和導向部,所述導向部包括所述導向斜面和所述弧形面,所述定位部沿所述凸起方向延伸的輪廓保持不變。
14、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適配面沿與所述基站中線垂直的方向延伸,并具有分設在所述基站中線兩側的兩個開放端;
15、所述清潔基站包括停靠臺,所述停靠臺包括臺體和轉動設在所述臺體上的兩個導向輪;所述臺體置于所述第一適配面所在側并低于所述第一適配面,所述兩個導向輪分設在所述基站中線的兩側并分設在所述兩個開放端的外側;
16、其中,所述導向輪的轉動軸線與所述基站中線和所述第一適配面的延伸方向分別垂直,供于所述清潔主機在所述臺體上朝向所述清潔基站停靠時提供導向。
17、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主機包括構成其最大輪廓的主側壁,以及置于所述主側壁下方并與所述主側壁呈角度的傾斜側壁,所述主側壁包括所述第二適配面,所述導向輪供于通過接觸所述傾斜側壁提供導向。
18、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基站活動配置有水口組件,所述水口組件包括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所述水口組件配置為所述清潔主機朝向所述清潔基站停靠時驅使所述水口組件朝向所述清潔基站的內側活動并儲存反向驅力,并在所述清潔主機停靠到位后通過所述反向驅力驅使所述第一水口結構和所述第二水口結構保持對接。
19、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水口組件包括主體件和彈性件;所述主體件沿垂直于所述基站中線的方向延伸,所述主體件具有分別朝向所述清潔基站內側和外側的朝內側和朝外側;其中,所述彈性件設在所述朝內側所在側;
20、所述第一水口結構貫穿所述主體件,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的兩個第一口設在所述朝外側所在側,供于對接一對所述第二水口結構;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的兩個第二口設在所述朝內側所在側,供于分別連接所述清潔基站的兩個水箱。
21、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水口組件包括一對所述彈性件,一對所述彈性件分設在所述基站中線的兩側且分設在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的外側。
22、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基站設有基站清水箱和基站污水箱,所述清潔主機設有主機清水箱和主機污水箱,所述基站清水箱和所述基站污水箱與一對所述第一水口結構分別連通,所述主機清水箱和所述主機污水箱與一對所述第二水口結構分別連通。
23、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潔基站設有觸發開關,所述觸發開關設在所述基站中線上,供于所述清潔主機停靠到位時接收所述清潔主機的到位開關的觸發,并啟動所述清潔基站向所述清潔主機供水或從所述清潔主機抽水。
24、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觸發開關設在所述水口組件上。
25、本申請提供的清潔系統的有益效果在于:
2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提供的清潔系統包括清潔基站和清潔主機,清潔基站設有的第一水口結構和第一導向結構均與清潔基站的基站中線間隔開,清潔主機設有的第二水口結構和第二導向結構均與清潔主機的主機中線間隔開,清潔主機朝向清潔基站停靠時,第一導向結構通過第二導向結構提供使主機中線重合于基站中線的導向,第一導向結構并不與基站中線重合,與基站中線間隔開的設計可以使第一導向結構對清潔主機提供明顯的導向和調整作用,導向過程中可供調節的角度范圍較大,利于提高清潔主機向基站停靠時的導向靈活性。
1.一種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0.如權利要求2-9中任一項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清潔系統(100),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