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戶外露營用品,具體涉及一種桌面燒烤爐。
背景技術:
1、燒烤爐是用木炭作為燃料的一種燒烤設備,操作方便,功能多:可烤串、煎肉,木炭燒烤后的食物外酥里嫩、口感好。燒烤爐主要用于庭院聚餐、戶外野炊,多在戶外場景下使用,而燒烤爐零配件較多且組裝比較麻煩,為了方便用戶收納攜帶,現有燒烤爐都設計成折疊式,可以快速地從折疊狀態切換到使用狀態。
2、中國實用新型cn219048130u公開了一種手提式折疊碳烤爐,該碳烤爐“包括烤架組,烤架組包括拉板和烤網,烤網活動設置在拉板上,烤網設有插銷,拉板設有活動孔,活動孔與插銷套接,活動孔與插銷屬于間隙配合,插銷可以輕松脫離活動孔,可以從拉板上拿走烤網”。上述碳烤爐上的烤網直接放置在拉板上而無法調節高度,由于折疊碳烤爐為了便于攜帶,折疊碳烤爐整體高度比較小,從而導致烤網與炭盆底面之間的間距較小,當炭盆內放置有比較多的木炭時,烤網會被炭盆中的木炭頂起,無法平穩地放置在拉板上;為了平穩放置烤網而減少放置的木炭數量時,炭盆內木炭數量較少會導致烤制效率低下且需要頻繁的添碳,添碳較多又會導致烤網無法平穩放置在拉板上。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桌面燒烤爐,可以調節烤網到炭盆底面之間的距離,以提升桌面燒烤爐的容炭量。
2、為達到以上目的,本申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桌面燒烤爐,包括烤爐主體和烤網,所述烤爐主體包括炭盆以及位于所述炭盆上方的拉板,所述拉板上開設有至少兩個深度不同的凹槽,所述烤網適于與不同深度的所述凹槽配合而設置在所述拉板上,使得所述烤網位于所述炭盆上方且與所述炭盆的底面之間形成不同高度的間距。
3、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拉板上開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所述烤網適于設置在所述第一凹槽內使得所述烤網與所述炭盆底面之間形成第一高度,所述烤網適于設置在所述第二凹槽內使得所述烤網與所述炭盆底面之間形成第二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
4、作為另一種優選,所述拉板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頂端之間設置有頂板,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呈u型狀,所述第一凹槽設置在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上,所述第二凹槽設置在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上。
5、進一步優選,所述第二側板上設置有容納通道,所述容納通道與所述第一凹槽連通。
6、進一步地,所述烤網包括主框體和設置在所述主框體左、右兩側的把手部,所述把手部包括平行設置的兩個第一支桿,兩個所述第一支桿遠離所述主框體一端之間連接有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的下方還連接有支撐腳,進而當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一凹槽配合時,所述第一支桿嵌設在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支撐腳位于所述容納通道內,所述主框體的側邊抵接在所述第二側板上,當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二凹槽配合時,所述支撐腳嵌設在所述第二凹槽內并抵接在所述第一側板上。
7、進一步地,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一凹槽配合而設置在所述拉板上時,所述烤網的上端面不高于所述拉板的上端面。
8、進一步地,所述烤爐主體還包括底座、前支板和后蓋板,所述底座包括底板以及兩個側固定座,兩個所述側固定座分別設置在所述底板的左、右兩側,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側固定座鉸接,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可轉動至與所述底板平行的折疊狀態或者轉動至與所述底板垂直的展開狀態。
9、進一步地,所述拉板設置在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的側端面上,所述拉板與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鉸接,進而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向展開狀態或者折疊狀態轉動時,可帶動所述拉板朝遠離或者靠近所述底板的方向移動。
10、進一步地,折疊狀態的所述后蓋板與所述底板之間形成一傾倒口,所述傾倒口位于所述底座的后側,所述傾倒口連通所述炭盆的容炭空間。
11、進一步地,所述烤爐主體包括設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提手,所述提手位于所述底座的前側,所述提手和所述傾倒口分別位于所述底座相對的兩側。
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的有益效果在于:
13、(1)本申請桌面燒烤爐的拉板上設置有深度不同的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烤網可通過把手部與第一凹槽配合或者通過支撐腳與第二凹槽配合而設置在拉板上,使烤網與炭盆的底面之間形成第一高度或者第二高度,第一高度小于第二高度,用戶展開使用桌面燒烤爐時可將烤網與第二凹槽配合形成第二高度,從而使炭盆有更大的容炭量,炭盆內放置較多的木炭后,烤網依舊可以平穩放置在拉板上,用戶折疊收納桌面燒烤爐時可將烤網與第一凹槽配合形成第一高度,烤網的上端面不高于拉板的上端面,從而使桌面燒烤爐整體的高度較小,方便攜帶、收納;
14、(2)本申請桌面燒烤爐的后蓋板與底板之間形成一傾倒口,當后蓋板處于折疊狀態時,傾倒口與炭盆的容炭空間連通,炭盆內的炭灰和食物殘渣可通過傾倒口向外傾倒,桌面燒烤爐還包括有提手,提手和傾倒口分別位于底座相對的兩側,用戶可通過拎提提手將炭盆內的炭灰和食物殘渣傾倒。
1.一種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包括烤爐主體和烤網,所述烤爐主體包括炭盆以及位于所述炭盆上方的拉板,所述拉板上開設有至少兩個深度不同的凹槽,所述烤網適于與不同深度的所述凹槽配合而設置在所述拉板上,使得所述烤網位于所述炭盆上方且與所述炭盆的底面之間形成不同高度的間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板上開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所述烤網適于設置在所述第一凹槽內使得所述烤網與所述炭盆底面之間形成第一高度,所述烤網適于設置在所述第二凹槽內使得所述烤網與所述炭盆底面之間形成第二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板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頂端之間設置有頂板,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呈u型狀,所述第一凹槽設置在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上,所述第二凹槽設置在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頂板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側板上設置有容納通道,所述容納通道與所述第一凹槽連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網包括主框體和設置在所述主框體左、右兩側的把手部,所述把手部包括平行設置的兩個第一支桿,兩個所述第一支桿遠離所述主框體一端之間連接有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的下方還連接有支撐腳,進而當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一凹槽配合時,所述第一支桿嵌設在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支撐腳位于所述容納通道內,所述主框體的側邊抵接在所述第二側板上,當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二凹槽配合時,所述支撐腳嵌設在所述第二凹槽內并抵接在所述第一側板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網與所述第一凹槽配合而設置在所述拉板上時,所述烤網的上端面不高于所述拉板的上端面。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爐主體還包括底座、前支板和后蓋板,所述底座包括底板以及兩個側固定座,兩個所述側固定座分別設置在所述底板的左、右兩側,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側固定座鉸接,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可轉動至與所述底板平行的折疊狀態或者轉動至與所述底板垂直的展開狀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板設置在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的側端面上,所述拉板與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鉸接,進而所述前支板、所述后蓋板向展開狀態或者折疊狀態轉動時,可帶動所述拉板朝遠離或者靠近所述底板的方向移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折疊狀態的所述后蓋板與所述底板之間形成一傾倒口,所述傾倒口位于所述底座的后側,所述傾倒口連通所述炭盆的容炭空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桌面燒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爐主體包括設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提手,所述提手位于所述底座的前側,所述提手和所述傾倒口分別位于所述底座相對的兩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