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居移動平臺用于與移動機器人結合以在所述移動機器人驅動下移動;所述家居移動平臺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組件還包括剎車件,其相對所述平臺本體活動并與所述限位座連接,以使得所述限位座能夠相對所述平臺本體伸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本體內固設有導向機構,所述導向機構上設置有第一導向部,所述剎車件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導向部配合的第二導向部,所述第二導向部能夠沿所述第一導向部在上下方向移動,以使所述剎車件帶動所述限位座沿上下方向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向部設有至少兩個,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導向部對稱設于所述導向機構上;所述第二導向部設置有至少兩個,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導向部對稱設于所述剎車件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向部為豎向導槽,所述第二導向部為導向塊;或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向部為導向塊,所述導向機構連接有擋止機構,所述擋止機構用于擋止所述剎車件的側壁,防止所述剎車件以所述導向塊為支點相對所述導向機構進行擺動。
7.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組件還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件機構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聯動件上設置有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聯動件上設置有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進行配合,以使所述第一聯動件能夠帶動所述第二聯動件轉動;所述第一連接部為插孔,所述第二連接部為插接于所述插孔的插銷,或所述第一連接部為插銷,所述第二連接部為插孔;所述插銷插接于所述插孔。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包括驅動軸和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帶動所述驅動軸轉動,所述驅動軸與所述聯動件機構連接,以驅動所述聯動件機構活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組件還包括檢測件,其設置于所述剎車件上且跟隨所述剎車件活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第一檢測開關和/或第二檢測開關為光電開關,所述平臺本體內固設有電路板,第一檢測開關和/或第二檢測開關固設于所述電路板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本體內固設有主體機構,所述剎車件在所述主體機構內部進行伸縮,所述主體機構設有容納槽,所述檢測件在所述容納槽內活動;所述主體機構頂部兩端均設有通槽,所述驅動電機和所述驅動軸均安裝于所述主體機構頂部并且所述驅動軸穿過兩所述通槽。
14.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件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剎車件在所述平臺本體上對稱設置,且兩個所述剎車件的底部均與所述限位座的兩端分別連接。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座為板狀結構,所述限位座的頂部設有第一加強筋條和第二加強筋條,所述第一加強筋條和所述第二加強筋條相互交叉設置。
16.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件的底部設有第一定位結構,所述限位座的頂部設有第二定位結構,所述第一定位結構與第二定位結構相配合;所述第一定位結構和所述第二定位結構兩者中其中之一設有定位部,其中之另一為定位槽,所述定位部插接于所述定位槽;所述剎車件的底部還設有至少兩個第一固接部,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固接部位于所述第一定位結構相對兩側,所述限位座的頂部設有至少兩個第二固接部,所述第一固接部與所述第二固接部通過緊固件進行固接。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座的底部設置有防滑結構。
1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機器人為清潔機器人,所述平臺本體上設有第一對接結構,用于與所述清潔機器人的第二對接結構進行對接,所述清潔機器人移動至所述家居移動平臺并通過所述第二對接結構與所述第一對接結構對接以進行預定位前,所述限位座伸出并抵接地面,所述第二對接結構與所述第一對接結構對接以進行預定位后,所述限位座縮回并脫離地面。
1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機器人為清潔機器人,所述平臺本體上的底部或側部設有第一結合件,所述第一結合件用于結合于所述清潔機器人的第二結合件,以使得所述平臺本體結合于所述清潔機器人的頂部并使得所述清潔機器人帶動所述家居移動平臺進行移動。
20.一種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清潔機器人和權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家居移動平臺,所述家居移動平臺能夠與所述清潔機器人進行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