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地下空間開發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坑圍護排樁在永久使用階段與地下結構連接的構造。
背景技術:
基坑工程是地下空間開發中的重要環節,在目前全國范圍的基坑工程中,約超過一半的工程采用排樁作為基坑圍護結構。基坑圍護排樁沿地下結構周邊布置,體量大、含鋼量高,然而,目前如此量大面廣的排樁一般僅作為臨時支護結構,在地下室施工完成后遺棄于地下,在地下結構周邊地層遺留下大量固體障礙物。目前已有一些將基坑圍護排樁用作永久使用階段主體地下結構一部分的嘗試,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地下結構外墻與圍護排樁一體化豎向受荷構造(專利號:ZL201520451995.3)公開了這樣一種受荷構造:圍護排樁嵌入地下結構外墻側壁內,圍護排樁上設有壓頂圈梁,圈梁連接插筋的一端預埋在所述壓頂圈梁內,另一端插入地下結構頂板內形成整體澆注連接。該專利公開的另一種技術方案為:圍護排樁嵌入地下結構外墻側壁內,底板連接插筋的一端預埋在所述圍護排樁內,另一端插入地下結構底板內整體澆注連接。上述這些技術方案雖然能夠解決樁墻一體受力及節省結構外墻下的邊樁等問題,但是現場施工中發現,由于在地下結構基礎底板和頂板內預埋插筋和接駁器,防水層在上述區域斷開,很難滿足地下結構一級防水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了一種將基坑圍護排樁與主體地下結構豎向連接的構造作法,該構造即能滿足永久使用階段圍護排樁與主體地下結構共同承受豎向荷載需要,又能確保圍護樁與主體地下結構連接時柔性防水層的貫通。在將常規廢棄的圍護排樁作為地下結構的一部分,考慮其在永久使用階段的豎向承重和抗浮能力貢獻的同時,滿足地下室一級防水的要求。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圍護排樁與主體地下結構的豎向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圍護排樁布置在地下結構外墻外側,于地下結構基礎底板下方和地下結構頂板上方分別固定抗剪件,所述抗剪件與圍護排樁之間通過插筋連接;所述抗剪件分別在所述地下結構基礎底板澆筑前和地下結構頂板完成后澆筑;地下結構防水層自所述地下結構基礎底板下,沿所述地下結構外墻外側連續貫通鋪設至所述地下結構頂板上方。
基于上述技術方案,抗剪件可沿地下結構周長通長布置或沿地下結構周長間隔布置。
本申請與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地下結構外墻與圍護排樁一體化豎向受荷構造(專利號:ZL201520451995.3)公開了構造相比,主要區別在于:(1)現有技術中圍護排樁嵌入地下結構外墻側壁內,而本申請的技術方案中,圍護排樁布置在地下結構外墻外側,即可貼住地下結構外墻布置,也可中間空出距離,只需要抗剪件與圍護排樁可靠連接即可,抗剪件牢牢卡住地下結構的頂底兩端。(2)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地下結構外墻與圍護排樁一體化豎向受荷構造(專利號:ZL201520451995.3)公開的技術中由于地下結構基礎底板和頂板位置插筋的存在柔性防水層不能貫通設置,而本申請的柔性防水層完全可以貫通設置,滿足一級防水要求。(3)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地下結構外墻與圍護排樁一體化豎向受荷構造(專利號:ZL201520451995.3)公開的技術中通過壓頂圈梁中留設的插筋和地下室頂板連接,連接位置受壓頂圈梁的標高限制,同時連接范圍也受到地下結構基礎底板和頂板厚度限制,而本專利申請中抗剪件設置在地下結構頂板的上方和地下結構基礎底板的下方,其設置標高可隨地下結構頂底板標高調整,抗剪件的尺寸亦不受限制。
本實用新型的基本構思是:一方面區別與常規圍護排樁在基坑工程完成后即廢棄的做法,通過設置抗剪件作為基坑圍護排樁與主體地下結構連接構造,利用圍護排樁作為永久使用階段主體地下結構豎向受荷體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區別與在地下結構基礎底板區域、各層樓板區域等設置插筋連接的做法,后者使得地下室外防水無法連續鋪設。本實用新型的做法圍護排樁與地下結構的連接位于地下結構基礎底板以下和地下結構頂板以上,柔性防水層依然可以通過基礎底板底沿地下室外墻外側一直連續貫通施工至基礎頂板上,在常規施工做法的條件下滿足地下室一級防水的要求。
由于上述將基坑圍護排樁作為主體地下結構永久使用階段豎向受荷結構使用,實現了臨時結構構件的充分利用,考慮了圍護樁的貢獻之后可以減少邊樁數量,節省社會資源,同時可滿足常規防水做法下地下室一級防水的要求。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例及應用施工方法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地下結構頂板上方的抗剪件與圍護排樁的連接構造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地下結構基礎底板下方的抗剪件與圍護排樁的連接構造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抗剪件連續布置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抗剪件間隔布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具體描述如下:如圖1、圖2所示,地下結構基礎底板1下方和地下結構頂板2上方設有抗剪件3,抗剪件3與圍護排樁5之間通過預埋連接插筋6連接,考慮到定位的準確性亦可采用開挖后于圍護排樁5對應位置植筋的做法;基坑開挖至基底后,在貼近圍護排樁5區域,向下開挖抗剪件3深度,綁扎抗剪件鋼筋,地下結構基礎底板1下方的抗剪件3在基礎底板施工前澆筑,在墊層和抗剪件3上方鋪設防水層后澆筑地下結構基礎底板1并向上施工地下結構,待地下結構頂板2及相應防水層7施工完成后,澆筑地下結構頂板上方的抗剪件3。由于插筋6位于地下結構基礎底板1以下和地下結構頂板2以上,防水層7可以按常規做法自地下結構基礎底板1下方沿地下結構外墻4外側連續貫通施工至地下結構頂板2上方。
如圖3所示抗剪件3可沿地下結構周長通長布置,如圖4所示抗剪件3可沿地下結構周長間隔布置。圖1至圖4中,圍護排樁5貼住地下結構外墻4的布置方式僅為一種示意,也可兩者間空出常規的施工距離設置。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實例所提供的方案詳細介紹,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凡依本實用新型設計思想所做的任何改變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