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包括半圓環形殼體和圓環形刀片;所述半圓環形殼體具有一半圓環形容納腔,所述半圓環形殼體的兩端部均設有一通孔;所述圓環形刀片的上半部分設置于所述半圓環形容納腔內,其下半部分穿過半圓環形殼體兩端部的通孔向外伸出;所述圓環形刀片能夠在所述半圓環形容納腔內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每個通孔中均安裝有一具有導向孔的導向件,各導向孔的一端與半圓環形容納腔連通,各導向孔的另一端與外界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圓環形容納腔內鄰近所述半圓環形殼體的每個通孔的位置設有一固定軸,兩個固定軸的一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半圓環形容納腔的側壁上,兩個固定軸的另一端均安裝有一軸承,兩個軸承的外表面分別與所述圓環形刀片的內側壁相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剎車結構,所述半圓環形殼體上設有一剎車結構安裝槽;所述剎車機構包括按壓件、鉸接軸和彈簧,所述鉸接軸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安裝槽的側壁固定連接,所述按壓件設置在所述安裝槽內,其一端鉸接于所述鉸接軸上,所述按壓件的另一端搭接于所述安裝槽的側壁上;所述按壓件的頂部開設有一彈簧容納槽,所述彈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彈簧容納槽中,其另一端與所述圓環形刀片相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圓環形殼體的外環上部還設有向外凸出的握持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機構設置在所述半圓環形殼體的內環上部對應所述握持部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形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圓環形殼體由第 一半殼體和第二半殼體圍合構成整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