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夾持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夾具座、固定設置于所述夾具座上的固定夾持座、轉動設置于所述夾具座上且呈L形的活動夾持座,所述固定夾持座以及所述活動夾持座上設置有相互配合的卡槽,所述夾具座上設置有驅動所述活動夾持座轉動的驅動結構,所述驅動結構包括轉動設置于所述夾具座上的主動齒輪、固定設置于所述活動夾具座上的圓弧齒板、轉動設置于所述夾具座上的傳動齒輪,所述圓弧齒板與所述夾具座相轉動連接,所述傳動齒輪分別與所述主動齒輪以及所述圓弧齒板相配合,所述主動齒輪上固定連接有驅動其轉動的操作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持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座上與所述操作桿之間設置有限制所述操作桿的轉動范圍的限位機構,所述限位機構包括開設于所述夾具座上的弧形限位槽、固定設置于所述操作桿上與所述弧形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凸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持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桿的端部具有防滑網紋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持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呈V型或者半圓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