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包括殼體、進料口、動力裝置和儲料腔,所述殼體可拆卸的設置于所述儲料腔上,所述進料口設置于所述殼體上表面上,且與所述儲料腔連通,所述動力裝置設置于所述殼體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齒輪箱、刀片固定組件和設置于所述刀片固定組件上的至少兩把切削刀,所述齒輪箱固定設置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進料口和所述儲料腔之間,且與所述動力裝置傳動鏈接,所述刀片固定組件設置于所述齒輪箱內,且能夠沿所述齒輪箱的軸線轉動,所述齒輪箱上沿所述進料口至所述儲料腔的方向開設有貫穿所述齒輪箱的通孔,且所述通孔設置于所述進料口下側,所有所述切削刀均勻分布于所述刀片固定組件上,且至少一把所述切削刀隨所述刀片固定組件轉動至所述通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箱包括主動齒輪和至少兩個從動齒輪,所述主動齒輪設置于所述齒輪箱中心處,且分別與所有所述從動齒輪傳動連接,每一所述切削刀的外圓周外繞有刀座,所述刀座的外側面上沿其圓周方向設置有與所述從動齒輪傳動連接的驅動齒條,所述從動齒輪通過所述刀座帶動所述切削刀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箱包括齒輪箱上蓋和齒輪箱下蓋,所述齒輪箱上蓋扣合于所述齒輪箱下蓋上形成所述齒輪箱,所述通孔貫穿所述齒輪箱上蓋和所述齒輪箱下蓋,所述動力裝置設置于所述儲料腔下側,所述主動齒輪突出所述齒輪箱下蓋與所述動力裝置傳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包括傳動桿和主機,所述主機設置于所述儲料腔下側,所述傳動桿設置于所述主機上,且貫穿所述儲料腔與所述主動齒輪傳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削刀為圓盤狀結構,且靠近所述進料口的一側設置有用于切削食物的凸起,所述凸 起所述切削刀轉動方向的前側設置有落料口,食物經所述凸起切削后經所述落料口落入所述儲料腔內。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座為倒圓錐狀結構,且包括上固定環,所述上固定環組成倒圓錐的上底面側沿,所述切削刀圍成所述倒圓錐的側面,且所述切削刀上沿沿所述上固定環固定設置,所述切削刀朝向倒圓錐內部的側面上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沿所述切削刀轉動方向的前側設置有落料口,所述驅動齒條設置于所述上固定環的外周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料理機還包括減速齒輪箱,所述動力裝置通過所述減速齒輪箱與所述主動齒輪傳動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削刀的中心處設置有插料銷,所述插料銷為圓筒狀結構,且所述插料銷的軸線與所述進料口的軸線共線,所有所述凸起的最高點與所述插料銷的側壁均具有間距。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沿所述切削刀的邊沿至所述切削刀的中心方向依次排列。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連續長絲長片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凸出所述殼體,且內部設置用于向下按壓食物的推料桿,所述推料桿的上端向外側延伸形成固定部;所述殼體的側面上設置有手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