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包括帶齒輪梁、調節梁、底座,其特征在于:帶齒輪梁內設齒輪,帶齒輪梁上安裝若干組滾輪Ⅱ,其中一組滾輪Ⅱ與齒輪同軸,調節梁設有滾輪Ⅰ,帶齒輪梁安裝在調節梁的上方或下方,調節梁的一端通過螺栓、螺桿或支柱與帶齒輪梁連接,調節梁的另一端通過調節螺釘與帶齒輪梁連接,調節梁或帶齒輪梁固定在底座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帶齒輪梁設置平衡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帶齒輪梁的兩端分別設置一組平衡輪,一組平衡輪由一個左平衡輪和一個右平衡輪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配備動力裝置,帶齒輪梁的齒輪與動力裝置的動力齒輪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作為從動拖輪時,省去帶齒輪梁內的齒輪。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是外掛式動力控制箱或平移門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平移門無齒條摩擦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滾輪Ⅱ和滾輪Ⅰ采用塑料或硬橡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