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塑料紙加工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用于塑料紙薄膜的切割機。
背景技術:
塑料紙是加工紙的一種,因其堅韌而輕薄,具有防水、耐酸和耐堿等優點,廣泛應用于包裝禮品、制作廣告、制作成包裝材料。在塑料紙加工過程中需要將塑料紙薄膜切割后與紙張粘合,傳統的塑料紙薄膜切割多采用裁剪刀裁剪,這種方式需要大量的人工,不僅工作效率低、成本高,而且還存在著塑料紙薄膜切割質量不佳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塑料紙薄膜切割過程存在的工作效率低、成本高、塑料紙薄膜切割質量不佳的問題,提供一種工作效率高、適用范圍廣、運行成本低、切割質量好的用于塑料紙薄膜的切割機。
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用于塑料紙薄膜的切割機,包括橫梁、連接軸、傳輸輥、上定位塊、連接桿、下定位塊、上切刀和下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設置在支架上,并在橫梁上設置有定位架,所述的連接軸兩端均與橫梁連接,所述的傳輸輥設置在連接軸上,所述的上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在定位架上,所述的連接桿兩端均與支架連接,并在連接桿與連接桿之間設置有承載桿,所述的下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在承載桿上,所述的上切刀設置在上定位塊上,所述的下切刀設置在下定位塊上,在定位架上的上定位塊上設置有上切刀,在承載桿上的下定位塊上設置有下切刀,通過上切刀、下切刀能夠對塑料紙薄膜進行不同要求的切割,提高了切割機的通用性,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降低了制造多個切割機的成本,將上定位塊、下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為可在定位架、承載桿上移動位置的結構,進而能夠調節上切刀、下切刀的位置,進一步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在上切刀與上定位塊之間及下切刀與下定位塊之間均設置有加強塊,提高了上切刀在上定位塊及下切刀在下定位塊上的牢固度,進而提高上切刀及下切刀在塑料紙薄膜切割過程中的穩定性,提高了塑料紙薄膜的切割質量。
所述的上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為可在定位架上調節位置的結構。
所述的下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為可在承載桿上調節位置的結構。
所述的上切刀與上定位塊之間及下切刀與下定位塊之間均設置有加強塊。
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在定位架上的上定位塊上設置有上切刀,在承載桿上的下定位塊上設置有下切刀,通過上切刀、下切刀能夠對塑料紙薄膜進行不同要求的切割,提高了切割機的通用性,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降低了制造多個切割機的成本,將上定位塊、下定位塊通過定位螺栓設置為可在定位架、承載桿上移動位置的結構,進而能夠調節上切刀、下切刀的位置,進一步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在上切刀與上定位塊之間及下切刀與下定位塊之間均設置有加強塊,提高了上切刀在上定位塊及下切刀在下定位塊上的牢固度,進而提高上切刀及下切刀在塑料紙薄膜切割過程中的穩定性,提高了塑料紙薄膜的切割質量。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部分結構示意圖,示意承載桿與下定位塊的連接結構。
圖中:1.橫梁、2.連接軸、3.傳輸輥、4.上定位塊、5.連接桿、6.下定位塊、7.上切刀、8.下切刀、9.支架、10.定位架、11.定位螺栓、12.承載桿、13.加強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較為詳細的說明。
如附圖1-3所示,一種用于塑料紙薄膜的切割機,包括橫梁1、連接軸2、傳輸輥3、上定位塊4、連接桿5、下定位塊6、上切刀7和下切刀8,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1設置在支架9上,并在橫梁1上設置有定位架10,所述的連接軸2兩端均與橫梁1連接,所述的傳輸輥3設置在連接軸2上,所述的上定位塊4通過定位螺栓11設置在定位架10上,所述的上定位塊4通過定位螺栓11設置為可在定位架10上調節位置的結構,所述的連接桿5兩端均與支架9連接,并在連接桿5與連接桿5之間設置有承載桿12,所述的下定位塊6通過定位螺栓11設置在承載桿12上,所述的下定位塊6通過定位螺栓11設置為可在承載桿12上調節位置的結構,所述的上切刀7設置在上定位塊4上,所述的下切刀8設置在下定位塊6上,所述的上切刀7與上定位塊4之間及下切刀8與下定位塊6之間均設置有加強塊13,在定位架10上的上定位塊4上設置有上切刀7,在承載桿12上的下定位塊6上設置有下切刀8,通過上切刀7、下切刀8能夠對塑料紙薄膜進行不同要求的切割,提高了切割機的通用性,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降低了制造多個切割機的成本,將上定位塊4、下定位塊6通過定位螺栓11設置為可在定位架10、承載桿12上移動位置的結構,進而能夠調節上切刀7、下切刀8的位置,進一步擴大了切割機的適用范圍,在上切刀7與上定位塊4之間及下切刀8與下定位塊6之間均設置有加強塊13,提高了上切刀7在上定位塊4及下切刀8在下定位塊6上的牢固度,進而提高上切刀7及下切刀8在塑料紙薄膜切割過程中的穩定性,提高了塑料紙薄膜的切割質量。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本實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與現有技術相同或可采用現有技術加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