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毛刷軸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
背景技術:
精梳機是紡紗過程中實現(xiàn)精梳工藝所用的機械。精梳機的主要作用是:排除較短纖維,清除纖維中的扭結(jié)粒(棉結(jié)、毛粒、草屑、繭皮等),使纖維進一步伸直、平行,最終制成粗細比較均勻的精梳條。隨后逐步形成棉紡直型精梳機和毛紡直型精梳機。毛紡也有用圓型精梳機的。絹紡和苧麻紡用的圓梳機和亞麻紡用的櫛梳機也都屬于精梳機性質(zhì)(見制綿和櫛梳),僅用途、機構和要求不同而已。毛刷軸是精梳機必不可少的零件,現(xiàn)有的毛刷軸為一根整體,使用時在一側(cè)容易發(fā)生斷裂損壞,更換成本高,操作繁瑣等缺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包括電機控制器和精梳機支架,所述精梳機支架的底部安裝有支撐底座,且精梳機支架的上安裝有控制箱體和減震裝置,所述減震裝置位于控制箱體的右側(cè),所述精梳機支架的頂部安裝有活動軸承,所述活動軸承與驅(qū)動電機通過旋轉(zhuǎn)主軸連接,所述驅(qū)動電機與長軸通過旋轉(zhuǎn)主軸連接,所述長軸的外表壁安裝有固定滾筒,所述固定滾筒的外表壁安裝有毛刷,所述長軸與短軸通過連軸器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底座共設有四個,且四個支撐底座分別安裝在精梳機支架的底部四個拐角處。
優(yōu)選的,所述控制箱體的前表壁安裝有LED顯示器和操控按鍵,所述操控按鍵位于LED顯示器的下方。
優(yōu)選的,所述電機控制器安裝在驅(qū)動電機上。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科學合理,使用方便高效;通過長軸和短軸兩段之間經(jīng)過連軸器連接,將短軸放置在易損部位,在損壞時只需更換對應的短軸降低更換成本,并且連軸器有補償長軸和短軸相對位移和緩沖減振等功能,提高了精梳機毛刷軸的實用性;通過精梳機支架上安裝有減震裝置,有效的提高了新型精梳機的穩(wěn)定性,避免在工作過程中發(fā)生抖動現(xiàn)象,影響其工作加工效率;通過操控按鍵可以控制驅(qū)動電機的轉(zhuǎn)動速度,從而提高了精梳機使纖維進一步伸直、平行,最終制成粗細比較均勻的精梳條,同時將該驅(qū)動電機的轉(zhuǎn)動速度反饋到LED顯示器上,方便工作人員的觀察和記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的結(jié)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的長軸的左視圖。
圖中:1-電機控制器;2-驅(qū)動電機;3-活動軸承;4-旋轉(zhuǎn)主軸;5-長軸;6-連軸器;7-短軸;8-LED顯示器;9-控制箱體;10-操控按鍵;11-支撐底座;12-減震裝置;13-固定滾筒;14-毛刷;15-精梳機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新型精梳機毛刷軸,包括電機控制器1和精梳機支架15,精梳機支架15的底部安裝有支撐底座11,且精梳機支架15的上安裝有控制箱體9和減震裝置12,減震裝置12位于控制箱體9的右側(cè),精梳機支架15的頂部安裝有活動軸承3,活動軸承3與驅(qū)動電機2通過旋轉(zhuǎn)主軸4連接,驅(qū)動電機2與長軸5通過旋轉(zhuǎn)主軸4連接,長軸5的外表壁安裝有固定滾筒13,固定滾筒13的外表壁安裝有毛刷14,長軸5與短軸7通過連軸器6連接,支撐底座11共設有四個,且四個支撐底座11分別安裝在精梳機支架15的底部四個拐角處,控制箱體9的前表壁安裝有LED顯示器8和操控按鍵10,操控按鍵10位于LED顯示器8的下方,電機控制器1安裝在驅(qū)動電機2上。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工作中,打開控制箱體9的前表壁上的操控按鍵10,驅(qū)動電機2開始工作,通過驅(qū)動電機2帶動長軸5和短軸7的轉(zhuǎn)動,使纖維進一步伸直、平行,最終制成粗細比較均勻的精梳條,并且長軸5和短軸7之間通連軸器6連接,連軸器6具有相對位移和緩沖減振等功能,并且將短軸7放置在易損部位,在損壞是只需更換對應的短軸降低更換成本,提高長軸的使用壽命和使用效率。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