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光學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還涉及一種應用該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光源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光源技術的發展,光源光路趨于精細和復雜,對實現光路的結構件的精度要求也越來越高,而現有的結構件加工精度很難滿足要求,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加工成本也很高;因此在很多光路中,反射鏡設計為可調節方式,通過反射鏡調節裝置實現反射鏡的角度調節,消除結構件加工精度的影響,降低物料成本,實現光源的最優設計。
目前,現有的反射鏡調節裝置通常包括設備外殼、反射鏡基座、調整彈簧和緊固部件,反射鏡固定于反射鏡基座上,反射鏡基座上固定有三個調整螺栓,每個調整螺栓上均套設有一個調整彈簧,設備外殼上開設有與三個螺栓對應的三個過孔,調整彈簧的兩端分別彈性作用于反射鏡基座和設備外殼上,緊固部件與伸出過孔的調整螺栓螺紋配合,通過調整三個緊固部件的緊固程度,以對反射鏡進行多方向的角度調節,滿足對反射鏡不同方向的傾角需求。但是,三個調整螺栓與緊固部件在實際調節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反復調節的問題,調節隨意性較大,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進行調節。
綜上所述,如何解決反射鏡角度調節時間較長,調節較繁瑣的問題,成為了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以簡化調節操作,節省調節時間。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應用該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光源系統,以簡化反射鏡角度的調節操作,節省調節時間。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包括:
用于固定反射鏡的反射鏡調整座;
設置于所述反射鏡調整座上的至少兩個調整螺紋桿件,其中一個所述調整螺紋桿件為基準調整螺紋桿件,所述基準調整螺紋桿件上設置有基準定位部,所述基準定位部與所述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自由端之間存在間距;
固定板,其上設置有與所述調整螺紋桿件的位置一一對應且用于穿過所述調整螺紋桿件的過孔;
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的兩端分別彈性作用于所述反射鏡調整座和所述固定板上;
與所述調整螺紋桿件螺紋配合的用于緊固所述固定板和所述反射鏡調整座的至少兩個緊固調節件,其中一個所述緊固調節件與所述基準定位部限位接觸。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調整螺紋桿件的數量為三個,分別位于直角三角形的三個頂點,且所述基準調整螺紋桿件位于所述直角三角形的直角頂點處。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調整螺紋桿件為螺栓或螺柱。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緊固調節件為螺母或螺套。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基準定位部為設置于所述調整螺紋桿件上的定位凸臺或定位銷。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彈性件為壓縮彈簧或彈性橡膠。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每個所述調整螺紋桿件上均套設有一個所述彈性件。
優選的,在上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中,所述調整螺紋桿件與所述反射鏡調整座為一體結構。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光源系統,包括反射鏡調節裝置,所述反射鏡調節裝置為以上任一項所述的反射鏡調節裝置。
優選的,在上述的光源系統中,所述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固定板為所述光源系統的殼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中的反射鏡調節裝置,在這些調整螺紋桿件中,其中一個調整螺紋桿件上設置基準定位部,作為基準調整螺紋桿件,基準定位部與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自由端之間存在間距,在進行反射鏡的角度調節時,對應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緊固調節件從固定板上擰緊至基準定位部,緊固調節件與基準定位部限位接觸,此點作為基準固定下來,僅微調剩余的與其它調整螺紋桿件對應的緊固調節件即可完成反光鏡角度調節,調節操作簡單,節省了調節時間。
本實用新型中的光源系統采用了本申請中的反射鏡調節裝置,因此,簡化了反射鏡的角度調節,節省了調節時間。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提供的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的裝配結構示意圖。
其中,1為反射鏡、2為反射鏡調整座、3為彈性件、4為調整螺紋桿件、401為基準定位部、5為固定板、501為過孔、6為緊固調節件。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是提供了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簡化了調節操作,節省了調節時間。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應用該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光源系統,簡化了反射鏡角度的調節操作,節省了調節時間。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考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反射鏡調節裝置,包括反射鏡調整座2、調整螺紋桿件4、固定板5、彈性件3和緊固調節件6。其中,反射鏡調整座2用于固定反射鏡1,反射鏡1隨反射鏡調整座2一起移動;調整螺紋桿件4的數量至少為兩個,設置在反射鏡調整座2上,調整螺紋桿件4和反射鏡1分別位于反射鏡調整座1的兩側面上,這些調整螺紋桿件4中有一個為基準調整螺紋桿件,基準調整螺紋桿件上設置有基準定位部401,基準定位部401與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自由端之間存在間距,即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調整范圍有一個限制,而其它調整螺紋桿件4的調整范圍沒有限制,為全螺紋螺栓;固定板5的位置固定不動,其上設置有與調整螺紋桿件4的位置一一對應的過孔501,調整螺紋桿件4可以穿過過孔501;彈性件3位于反射鏡調整座2和固定板5之間,且彈性件3的兩端分別彈性作用于反射鏡調整座2和固定板5上,用于對反射鏡調整座2施加遠離固定板5的作用力;緊固調節件6與調整螺紋桿件4螺紋配合,緊固調節件6與調整螺紋桿件4一一對應,用于緊固固定板5和反射鏡調整座2,并調節反射鏡調整座2相對固定板5的角度。
該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工作原理為:在進行反射鏡1的角度調節時,對應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緊固調節件6從固定板5上沿著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自由端擰緊至基準定位部,緊固調節件6與基準定位部401限位接觸,此點作為基準固定下來,僅微調與其它的調整螺紋桿件4對應的緊固調節件6即可完成反射鏡1角度調節,調節操作簡單,節省了調節時間。
進一步地,在實施例中,調整螺紋桿件4的數量為三個,在反射鏡調整座2上的固定點分別位于直角三角形的三個頂點,且設置有基準定位部401的基準調整螺紋桿件位于直角三角形的直角頂點處。將基準調整螺紋桿件設置在直角頂點,另外兩個調整螺紋桿件位于三角形的兩個銳角頂點,以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為基準點,形成了直角坐標系,進一步減小了調整的自由度,可以更精確、快速地調整反射鏡1的角度。當然,三個調整螺紋桿件4還可以位于任意三角形的三個頂點,或者調整螺紋桿件4的數量設置兩個、四個、五個或更多個,只要能夠方便進行調整即可。
在本實施例中,調整螺紋桿件4為螺栓或螺柱,緊固調節件6為螺母或螺套,只要能夠實現調整螺紋桿件4與緊固調節件6的螺紋調節即可。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基準定位部401為設置于調整螺紋桿件4上的定位凸臺或定位銷。設置有定位凸臺的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具體結構為: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頭部設置螺紋,根部為直徑大于頭部的光桿,當緊固調節件6的端面抵接在定位凸臺時,緊固調節件6不能繼續旋進,此位置作為基準。基準定位部401為定位銷時,在基準調整螺紋桿件上設置銷孔,將定位銷插接在銷孔上,定位銷部分伸出銷孔,定位銷伸出銷孔的部位能夠限制緊固調節件6繼續旋進,實現定位。當然,基準定位部401還可以為其它類似結構,在此不一一列舉。
在本實施例中,彈性件3優選為壓縮彈簧,還可以為彈性橡膠等具有彈性復位作用的彈性件。
進一步地,為了方便彈性件3的固定,每個調整螺紋桿件4上均套設有一個彈性件3,彈性件3可以為壓縮彈簧或彈性橡膠套。當然,彈性件3還可以單獨設置在反射鏡調整座2和固定板5之間,通過定位柱進行定位固定。只要能夠實現反射鏡調整座2相對固定板5彈性復位的作用即可。
在本實施例中,調整螺紋桿件4與反射鏡調整座2為一體結構,可以通過注塑、鑄造等方式將調整螺紋桿件4和反射鏡調整座2連接為一體。當然,還可以為分體組合結構,具體可通過焊接、粘接等方式完成組合固定。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光源系統,光源系統可以為投影機等,包括光源、反射鏡1、反射鏡調節裝置和殼體,反射鏡調節裝置為以上全部實施例所描述的任意一種實施例反射鏡調節裝置。反射鏡1固定在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反射鏡調整座2上,光源發出的光經反射鏡1進行反射后發出;通過調整反射鏡調整座2的角度來調整反射鏡1的反射角度,在進行反射鏡1的角度調節時,對應基準調整螺紋桿件的緊固調節件6從固定板5上擰緊至基準定位部,緊固調節件6與基準定位部401限位接觸,此點作為基準固定下來,僅微調其它的緊固調節件6即可完成反射鏡1角度調節,調節操作簡單,節省了調節時間。
在本實施例中,反射鏡調節裝置的固定板5可以為光源系統的殼體,結構更加簡單;固定板5還可以為單獨的結構件,固定于光源系統的殼體上。
由于光源系統采用了本申請中的反射鏡調節裝置,因此,簡化了反射鏡的角度調節,節省了調節時間。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